欢迎来到爱学范文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的批复写作格式,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批复的含义和特点
1、批复的含义
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公文,是针对性非常强的一种下行文。批复是一种针对请示的批答公文,其行文受到请示机关和请示内容的制约,行文关系和行文内容都是特定的。
批复必须以下级机关的请示或报告为存在的条件。《条例》第八条第十二款规定,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下级机关用请示向上级机关行文,上级机关即须以批复作出相应的答复。以批复的形式答复的请示事项,一般是比较重要但涉及面不是很广的事项。
2、批复的特点
(1)权威性。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求事项的回复性公文,它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办法,代表上级机关对问题的决策意见,对下级机关具有行政约束力。特别是对一些重大事项的答复,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具有权威性。所以批复一经下发,下级机关必须遵照执行。
(2)针对性。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上级机关的批复就指向这一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政策性和依据性。批复具有政策性,批复本身往往体现了上级机关在这一问题上的政策精神和领导意图。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
二、批复与决定辨析
批复与决定两种文种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公文的内容不同
决定是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的安排,具有很强的指令性,内容比较全面、系统;而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的请求事项,答复事项具有限制性和针对性,所涉及的内容具体、单一。
2、行文的自主性不同
决定一般是主动行文,可依照职权主动对下级机关的工作事项或重大行动进行积极筹划,合理组织,统一安排,做出指令性决策;而批复是被动行文,发文机关不能主动对下级机关制发批复,而必须针对下级机关的请求做出具体回复,其内容必须直接针对来文请求的事项,不得答非所请。
3、发送范围不同
决定的发送范围通常比较广泛,因此多采用多级行文或者采用公开行文方式公开发布;而批复的发送范围一般只针对一个或多个请示机关,如无特殊必要,一般不抄送其他下级机关。
三、批复的结构安排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及时间等几个部分组成。
1、标题
批复由于具有通知和指示的性质,所以其标题(除非发文机关名称较长可以不写以外)一般都是规范的“三要素”写法,即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三部分组成。也即标题应包括批复是由哪个机关发的,发给哪个机关,回答什么样的请示事项等。但其中事由一项又有三种写法:
(1)“关于”或“关于同意”+请示的主要内容,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将xxxxxx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2)“对”或“关于同意”+请示的名称,如《**省教委对<关于开办乡镇企业大专班的请示>的批复》。
(3)“关于同意”+请示主要内容+“给”+请示机关名称,如《国务院关于同意xxx地市体制改革调整行政区划给xxx人民政府的批复》。
事由的写法需要注意的是,一般批复标题的事由部分应写明回复的态度、回复的内容和回复的对象。
2、主送机关
批复的主送机关也同请示一样只有一个,而且与请示的主送机关互为相反,即只写请示的机关名称。批复若带有普遍指导意义,需要发送给下级机关,则用“抄送”形式。
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都很简单,因为它不必像通知和指示那样详细阐述意义或道理,也不必像请示那样充分说明理由,而只是答复内容。一般有批复对象、批复内容和批复结语三部分组成。
(1)批复对象。批复对象是指批复所针对的请示事项,也是向受文单位告知情况。针对下级机关请示所发出的指示,作出的批准决定,以及补充的有关内容,都属于批复事项。
(2)批复内容。批复内容,即对请示来文所做的答复或具体指示,是批复的主要部分。一般多为同意的意见,也很简短。如果答复意见稍多须分项来写的话,在收悉请示之后一般再写一句”现批复如下“等,用冒号引起下文。
(3)批复结语。批复有时在正文末尾写上“此批”或“此复(特此批复)”等词语,接正文之后另起,不用标点。若开头已有“批复如下”,结尾也就不用写这类结语了。
4、落款及时间
批复因具有通知和指示的性质,所以为郑重起见,即使发文机关名称已出现在标题中,常常也要先落款,然后再写成文日期。
四、批复正文的写作
正文是批复的核心部分,其写法应视批复的实际情况而定,但是有基本固定的格式可以借鉴。批复的正文由三部分所组成,即批复对象、批复内容与批复结语。
1、批复对象
批复对象作为批复正文的开头语,必须在正文开头引述来文的标题和文号,有的还极其简要地直接引述来文所请示的事项。其表达形式是:“你单位《关于·······请示》(发文字号)收悉”。例如,“你区《关于申报xxx为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桂政报[20xx]48号)收悉”。如有必要,还可简要交代形成答复意见的程序或过程,如“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等,以体现批复意见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批复内容
批复内容是同意意见时,也不只是写同意的意见,必要时还可加上几点指示和说明;不同意意见时,也不是只写不同意的意见,常常还要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以便下级易于接受并做出安排。若以有关法令、法规、文件规定作为依据答复问题时,应写明引据出处,注明发文时间、文号和标题,以备执行中查考。批复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起草时应同有关部门商量或会签,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答复,但不能互相推诿或推卸责任。批复内容一般也应一文一事,应紧扣请示事项给予明确回答,不能答非所问,复非所求。
对下级机关执行批复的要求可写在结尾处,文字要简约。
3、批复结语
可以用“特此批复”结束全文,也可以写明希望或要求,如“请遵照执行”等。有的批复没有结尾用语,把批复事项或问题说完即可。
模板
关于××××××有关问题的批复
××××(主送单位):
你公司《关于××××××的请示》(文号)收悉。鉴于××××××,根据××××××的有关规定(依据),现就××××××有关问题(请示主旨)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二、××××××(具体要求)。
请你们××××××(提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的要求,以及从长远或整体上提出有关要求)。
(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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