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项批复范文1
x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来文《关于路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龙投〔x0〕8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快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路网结构,经研究,同意该工程立项,并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路工程。
二、项目业主:x新区龙兴工业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项目北起六横线,南抵一横线渝北交界处。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约13.4公里,路幅宽度54米,城市主干道I级,设计车速6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隧道工程、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监控及给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26000万元。
六、资金来源:xx集团提供。
七、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招标核准。招标范围: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招标形式:公开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九、请据此与有关部门衔接,落实建设资金,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建设手续。
此复
x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立项批复范文2
xx市仙溪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要求温暖家园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的报告》(仙政发〔〕140号)收悉。根据市府抄告单〔〕81号文件精神,研究同意xx市温暖家园建设项目立项,并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xx市温暖家园建设项目。
二、 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为20xx年“云娜”台风后避险移民安置点,建设公寓式住宅520xx平方米,建设地点:大荆镇下干村。
三、 投资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估算42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请接文后,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本立项文件有效期一年,逾期自行作废。
xx市发展和改革局
x年1月10日
相关知识
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一)审批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
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二)核准类
1、准备阶段
(1)一窗受理。项目建设单位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有关立项审批服务手续时,须先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统一登记。预登记后,“综合代办窗口”将本阶段所需申报材料提交相关窗口受理。
(2)定向辅导。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确定联审部门,组织召开项目联审启动会,进行项目办理集中辅导,明确一次性告知的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
(3)抄告相关。综合代办窗口将经济发展局窗口审核后的项目申请材料分派相关窗口,相关窗口负责对审批事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实质审查材料具备、缺少其他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并当场向项目单位提出补齐补正要求。
2、联审阶段
(1)并联审批。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经济发展局窗口召开联审会议,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参与窗口责任和完成时限并及时进入本阶段的审批。
(2)首席代办。首席代办员(各窗口负责人)全程代办本部门的审批服务手续。
(3)一窗发证。各窗口在以下规定时限内将审批文件、意见提交“综合代办窗口”,此阶段审批流程终结后,将所有批复文件统一送达项目建设单位。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联审事项及办理时限:
规划二处:项目单位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预审意见或提供建设项目地块规划条件;
国土分局:2个工作日内出具用地预审意见(在工业项目有用地指标的前提下);
环保局:2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5个工作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安监局:7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意见;
环评、节评、安评、公告等时间不计入本阶段部门审批时限。
(三)备案类
不使用财政资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属地备案管理。
经济发展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或节能备案证明;
经济发展局窗口对符合产业政策、审批前置条件具备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并将批复文件提交行政服务中心“综合代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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