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的特点有什么?那么,下面就随爱学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批复的特点
1.行文的被动性
批复是用来答复下级请求事项的,下级有请示,上级才会有批复。下级有多少份请示呈报上来,上级就有多少份批复回转下去。批复不是主动的行文,是公文中惟一的纯粹被动性文种。另有两种公文也可以是被动性的,就是报告和函。不过,报告只有在答复上级机关询问时才是被动的,函只有在复函时才是被动的,所以说,纯粹的被动性公文只有批复。
2.针对性
批复的针对性极强,下级机关请示什么事项或问题,上级机关的批复就指向这一事项或问题,决不能答非所问,也无需旁牵他涉。
3.集中性和明确性
由于下级的请示是一事一报,请示内容十分集中,相应的批复也是一文一批,答复的内容也十分集中。因此批复的篇幅一般都不长。
批复的态度和观点必须十分明确。对于请求指示的请示,批复要给以明确的指示;对于请求批准的请示,批复或者同意、批准,或者不同意、不批准。有时,由于情况的复杂性,原则同意,但对某些个别环节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要求,这是充许的,不违背态度明确的原则。但如果观点不明,态度含混,令下级机关无所适从,就不合基本要求了。
4.政策性和依据性
对于撰写批复的上级机关而言,不管是发出指示还是批准事项,都必须有政策依据,不能随意为之。对于发出请示的下级机关而言,批复一旦到达,就是行动的依据,不得违背。在这些方面,批复和指示的特点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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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批复的含义与特点
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批复具有以下特点:
具有法定的权威性与执行性。批复中提出的批准或指示的意见,反映了直属上级机关的行政决策,与指示的性质相同,均要求下级机关遵守与执行,具有行政约束力。
具有被动性。批复是根据下级机关报送的请示被动制发的领导指导性公文,与批复的被动性相反,决定则是主动制发的公文。
具有明确的针对性。批复只主送给申报请示的单位和有关单位;批复的内容需针对请示事项予以明确答复,不涉及与请示内容无关的其他问题;批复的开头与结尾应与请示的标题(或发文字号)与结语相互照应。
2.批复的结构
(1)标题。写明批复机关名称、内容、文种,必要时还需在标题中标明“同意”或“批准”的态度,如《国务院关于同意将xxxxxx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2)主送机关。一般为提出请示的机关。
(3)正文。需写明所针对的请示的日期与内容(标题)如:“你局x月x日关于问题的请示收悉,答复如下”,然后应来文的要求写明批复的内容,最后,一般以“此复”或“特此批复”结尾。
(4)制发机关名称与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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