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少工委的少先队员委员是全国少工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少先队员委员的作用,方便他们参与工作,根据《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少先队员委员的生活和学习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全国少工委的少先队员委员是全国少工委联系广大少先队员的桥梁和纽带,负有联系少先队员,反映少先队员心声,提出少先队工作建议,参与全国少工委工作决策,宣传少先队工作部署,带头参加少先队活动,监督全国少工委工作等职责。全国少工委要引导少先队员委员明确职责,树立责任感,主动做好工作。
二、全国少工委应加强与少先队员委员的日常联系与信息沟通,通过电话联系、设立专门邮箱、定期邮寄文件和简报等方式,做好为他们服务的工作。省、市级少工委应经常为他们解读全国少工委的文件精神,帮助他们全面了解全国少工委的工作部署。
三、全国少工委要引导少先队员委员做少先队员们的服务者,团结、依靠少先队员履行好职责。要以小主人的姿态,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意见收集等工作,并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及打电话的方式,及时反馈对全国少工委所开展工作及活动的意见、建议和少年儿童关心的问题。
四、鉴于少先队员委员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少先队员委员原则上不参加在学期中间召开的全国少工委全委会。为使少先队员委员充分发挥作用,在每次全国少工委全委会召开前夕,全国少工委应委托省级少工委就相关议题征求少先队员委员的意见,并及时将会议精神传达给他们。
五、为提高少先队员委员参与少先队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全国少工委将利用假期组织少先队员委员以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为少先队员委员参与少先队工作提供切实服务。
六、各级少工委应协助全国少工委加强对少先队员委员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并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邀请他们参加本级少工委全委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听取他们对本地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各省级少工委要及时做好离队少先队员委员的卸职替补工作,并及时将拟在全国少工委全委会上予以确认的少先队员委员的有关情况上报全国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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