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融)资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友好、坦诚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投融资服务(引进资金或引荐资金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 项目名称: 基于机器视觉的工业检测技术方案和平台提供者 项目,乙方占股 10 % ;
2、 乙方投资资金额度为人民币 1000万元人民币;
3、 甲方可提前回购股权,甲方保证回购溢价不低于年化 7 %;
4、 在下一轮融资时,如公司估值低于10000 万元,则需要按该轮融资时的估值重新分配乙方的股权份额;
5、 在创始人团队保留大股东地位的前提下,在进行股权融资或者股权转让时,双方同比稀释股权,如果乙方的股权稀释至 5 %以下时,需经过乙方同意;
6、 乙方退出方式为股权转让或者并购,如项目进入清算,则乙方有优先退出权;
7、 甲乙双方在再次进行股权融资及股权转让时,同等情况下对方有优先权;
8、 如在 3 年内都没有进入下一轮融资,则甲方须按 7 %的年化溢价回购乙方全部股权或者以股权方式续约,乙方股权比例调整为现股权的 1.21 倍。
二、 操作程序(按《项目投融资业务操作流程》)及相关事项
1、 甲、乙双方进行初步洽谈,达成共识,签订本意向书。
2、 甲方应保证其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并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文件;甲方负责提供项目前期运作投融资方案、项目风险及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介绍、项目介绍、相关证照、资质证书及相关项目政府批文。
3、 甲方向乙方提供引资或融资项目有关资料、提出具体要求、合作意向并及时回复乙方专家的询问;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讯应保证其全面、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本服务,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4、 本意向书签定后乙方协调组织项目初步论证,启动项目运作程序,成立项目专案组,对甲方的项目进行多方位的调研、分析。
5、 双方约定以搜集资料模式推动项目立项,甲方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6、 乙方项目操作人员对甲方的项目现状进行初步的了解,并向公司进行专案汇报,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专题审议,确定项目能否正式立项、继续操作。
7、 若在项目操作过程中,甲方及项目情况有重大变化,甲方应及时通报给乙方,如不及时通报,引起的不良后果由甲方承担。
8、 若审议后,甲方及项目基本符合投资要求,则给予正式立项,合作继续进行,并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确认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如法律、财务、相关事项的完善等),甲、乙双方签订进一步合作的协议。
9、 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复制资料(可要求甲方提供原件核实并备档),甲方应自留其原件(或复制拷贝自留)。为节省双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本“项目投融资合作意向书”有效期满或双方因其它原因终止合作后,甲方所提供的资料应在十日内取回,如不取回,视为甲方放弃该资料,乙方可销毁甲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甲方承诺放弃向乙方索要其文件资料的权利。
10、 甲、乙双方应严格保守双方合作的秘密,提供给对方的任何文件、资讯及本意向书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11、 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严格按本意向书执行。
其它说明
1、 项目运作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社会因素、战争及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导致项目操作延误、中止或不能运行,其风险和损失各自承担。
2、 在项目正式立项(签订合作议定书)之前,双方互不付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4、 本意向书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意向书签约地点:(1)乙方公司内。 (2 )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