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周营镇农村集体资源性资产
承包合同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集体资源性资产基本情况与用途
甲方将位于 牛山村西 总面积为 17亩 的 蔬菜大棚(详见资源性资产基本情况表)方式承包给乙方,从事 蔬菜种植 生产经营。
第二条 承包期限和交付时间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承包费用与支付方式
承包费用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计算:1.实物计费货币结算方式。乙方须于 (当/前一)年 月 日前按每亩 斤 (小麦/稻谷/其他实物)的 (市场价/当地政府收购指导价)为标准,折合成货币向甲方支付当年承包费。2.货币计费分期支付方式。承包费按照 / 元/亩标准计算,合计 元/年。乙方须于 (当/前一)年 月 日前支付当年承包费。(或:第一次支付: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____;
第二次支付: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_;
第三次支付: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给甲方_____。)
3.货币计费一次性付款方式。承包费按_____元/亩·年计算,共计____元。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承包费。
4.其他支付方式:。
5.承包费用变动:。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有权监督乙方按合同约定依法利用和保护所承包蔬菜大棚,制止乙方的损害行为;
1 有权在本合同到期后收回该蔬菜大棚 ;
2 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延迟支付承包费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3 该发包土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蔬菜大棚补偿。
1.甲方的义务
1 按时交付约定发包的 蔬菜大棚 ;
2 应确认该发包 土地 权属合法、清晰,无任何与该蔬菜大棚有关的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3 协助乙方处理与其他承包户发生的用路、用水、用电等纠纷;
4 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依法享有所承包蔬菜大棚 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1 有权利用该承包 蔬菜大棚 上已有的开展生产所必需的各类设施;
2 合同到期后,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包;
1.乙方的义务
1 按合同约定及时接收该承包 蔬菜大棚并向甲方足额支付承包费;
2 承包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抵押及再流转;
3 本合同到期,应提前一个月告知甲方是否续包。不续包的,应于合同到期日交回该流转土地;
4 配合做好 蔬菜大棚 承包合同的审查备案工作;
5 负责地上设施的维护和维修,合同到期后完整交付;
6 为经营过程需要而进行设施改建,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需报有关部门批准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7 妥善管理该承包 蔬菜大棚 上未列入合同的水系、道路、构筑物等设施,如需使用或变动,须征得甲方同意;
(三)其他事项
①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转包、转让租赁的蔬菜大棚;不得改变既定的租赁用途;不得在租赁的蔬菜大棚上私自改造、搭建建筑物或新建蔬菜大棚设施。
确因生产经营需要搭建建筑物、新建蔬菜大棚设施、改造原有资源的,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向甲方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在甲方的督导下进行,不得擅自行为。租赁期满后恢复土地原貌,经甲方检验后,退还保证金,不需拆除的建筑物,乙方无偿交与甲方,不得评估作价要求甲方补偿。
②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水灾、地震等),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的,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协商履约事宜或终止合同事宜。
③租赁期内,因政策变动或乙方租赁的资源被国家征(占)用等因素,需终止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终止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形区别处置:
因政策变动因素终止合同的,属一次性付清租金的,甲方返还承包期间内未使用年限的租金,返还租金后,甲方不再给乙方其他补偿。
属被国家征(占)用的,地面附着物补偿、土地补偿及其他补偿归甲方所有。乙方经甲方同意附着物
第五条 交付时和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签订本合同并交付该集体资源性资产时,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到期时,由国家或地方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乙方经营期间利用除财政补助外的资金构建的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备设施按下列方式处理:
乙方在承租蔬菜大棚所建设的设施设备,均由乙方所有,乙方不再承租,由乙方限期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甲方有权利拆除,造成损失以及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4.合同到期该集体资源性资产恢复原状等事项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合同变更、解除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解除。
2.当事人一方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对方。
3.合同有效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应按合同解除日期,结清合同履行期间相关费用。
4.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的情形,没有征得对方同意,单方面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据实赔偿。
1.甲方逾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集体资源性资产,每延迟一天,按承包费用的2%承担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承包费,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2%承担违约金。乙方承包费逾期超过三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乙方私自在承包区域内取土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蔬菜大棚用途和结构、私自改造租用资源或在租用资源场所内搭建新建建筑设施的、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蔬菜大棚及附属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私自转包转让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赔偿对甲方造成的损失。
6.任何一方违约,都应承担违约责任。属甲方违约的,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处甲方租赁年租金2倍的违约金;属乙方违约的,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处乙方租赁年租金2倍的违约金,触犯法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第八条 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特别约定
1.承包合同生效后,不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承租方)若违反合同约定的任何条款,甲方(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壹份,鉴证单位壹份。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地 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地 址
乙方(盖章/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责人姓名
联系方式
地 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地 址
镇合同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备案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鉴 证 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同附件:
资源性资产基本情况表
序号
资源名称
面积
四至界限
东
南
西
北
1
土地
17
2
(其中)蔬菜大棚
8.1
3
4
……
合计
(大写)壹拾柒亩 (小写)17.00亩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