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工作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6日收到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通报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措施,并立即进行了整改落实,现将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是追究经营主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经营主体,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立整立改,对清集镇红遍天购物广场、名烟名酒副食批发部、亚鞋服批发城、浙江服饰广场、万家乐服饰广场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亮码+佩戴口罩+测温+一米线”等措施,如有顾客未按要求落实,从业人员要及时进行劝导提醒。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和违规处罚力度。我局要求分片包户执法人员严格监督落实经营主体工作人员核算定期检测,做好物品和环境消杀等防疫措施。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加大对上述经营主体的巡查频次,若再次违规,将依法依规停业整顿或给予相关的处罚。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此次督导发现的问题说明经营从业人员疫情防控的思想出现了懈怠,我局将继续通过车载喇叭、拉横幅、短视频平台、县融媒体等渠道,进一步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确保全县疫情防控常态化正常进行,并提醒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现在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要保持高度警惕,不能松懈麻痹。
下一步,我局将全方位落实落细市场监管领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应对方案和措施,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点、重点店面,举一反夯实责任,落实好疫情常态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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