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有限公司
关于对省国资委落实“12345”专线交办单
投诉情况的说明
省12345热线、省国资委:
XXX公司于2月22日收到省国资委落实“12345”专线交办单(XXXH202202221128004343),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简述投诉内容
收到投诉:(省级)市民反映:XXX从xxxXX收费站行驶至XX高速收费站下高速时,工作人员告知市民收费标准:空货车收取101元,拉煤货车收取190元,市民不认可。
二、投诉调查过程
经核实,2022年2月18日,XXX,货六,该车当天未从河曲站驶入且未从XXX收费站驶出。
投诉处理结果
2月22日接到该投诉后,XX收费站相关工作人员致电司机史先生,对事件进行核实并解释,司机先生回应只是想咨询从神池到原平北段的高速收费情况,错表达为河曲到神池,不想投诉并表示歉意,同时表示立刻撤诉。
感谢司机先生对收费工作的监督和帮助,我们将以此为鉴,持续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XXX有限公司
XX收费站
2022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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