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的诫勉谈话不仅能够增强党员干部的危机意识,而且对于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也有很大的帮助。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党员诫勉谈话记录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党员诫勉谈话记录范文篇一
为强化对车管所队伍建设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遏制和防止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市纪委意见,交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罗水华、党委委员、副支队长邱柏洲对车管所所长、教导员进行了诫勉谈话。
一、诫勉谈话的时间
20xx年12月31日。
二、诫勉谈话的对象
车管所总支书记、所长樊刚、车管所总支副书记、教导员王向阳。
三、诫勉谈话的地点
车管所二楼会议室
四、诫勉谈话的内容
罗水华:为了加强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转变车管民警工作作风,着力纠正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根据群众反映需要转变工作作风的一般性问题;信访或者其他渠道反映意见相对集中的一些问题;车管民警中存在的可能酿成违纪的苗头性问题。以及第三方明察暗访的情况通报,我代表交警支队党委对车管所的责任领导予以诫勉谈话。希望你们进一步加强车管队伍作风建设,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一)是要深刻反思、积极整改。在工作中要杜绝华而不实、漂浮的作风,在整改中,要进一步查找不足,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结合车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对照检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二)要严于律己,强化公仆意识。
党员诫勉谈话记录范文篇二
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或年度考核,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虽够不上法纪处分,但群众信任程度差,工作消极怠工,组织纪律观念不强,问题确实突出的,均应实行诫勉。
1、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分局的各项安排不力,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者;
2、不能正确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不能积极维护党中央、上级党组织的权威,影响和削弱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损害党和群众的关系;在班子内部闹不团结,不能按党性原则和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干部职工不服从领导,分配的工作不去完成或者完成的质量和效率低,组织纪律松散,直接影响工作者;
3、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不扎实,作风飘浮,脱离群众,脱离实际,不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政绩平平,无特殊情况完不成组织下达的任务和指标,或因渎职造成工作失误较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较差,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者;
4、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思想意识较差,道德品质等方面存在问题,不能廉洁自律,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者;
5、因其他问题组织认为需要实行诫勉者。
党员诫勉谈话记录范文篇三
一忌仓促上阵,要准备充分。诫勉谈话前,对已掌握的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事实要反复进行甄别,必要时可组织调查核实,确保掌握的问题事实准确、全面、真实,防止事实不清、情况不明等造成谈话被动。要拟好谈话提纲,对如何开头、怎样结尾,先谈什么、后谈什么进行安排设计。要认真分析预测谈话对象可能提出的问题或有关说明,查找政策依据,做好应对,同时对谈话中涉及的时间、人员、地点等应做到心中有数。要对谈话对象家庭状况、性格特点等基本情况有所了解,确定合适的谈话方式方法。
二忌主题分散,要有的放矢。诫勉谈话过程中,要紧紧围绕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而展开,不能把诫勉谈话当成“拉家常”,对谈话对象有意或无意分散和转移主题的,要明确指出,及时纠正,做到讲问题要准: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时,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切中要害;提要求要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诫勉要求。要求谈话对象表明态度时不能讲假话、大话、
空话,必须是真话、实话、心里话。
三忌生硬呆板,要讲究艺术。诫勉谈话场所选择要恰当,做到严肃而不压抑、庄重而不失自然,为有效谈话提供适宜的环境。谈话开始时,应将有关情况向谈话对象说明。必 要时可作一些语言铺垫,消除谈话对象紧张、猜疑和逆反等心理,谈话时要注意观察谈话对象的言谈举止,恰如其分地将谈话逐步引向深入。要注重字词、语气运用恰当,避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要重视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说明甚至反驳意见,避免我说你听、我问你答。要以诚相待、以心换心,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害,做到利害分明,情理相融,使谈话对象真心接受。
党员诫勉谈话制度篇一
一、谈话对象:
乡镇主要领导、基层站所主管单位领导、基层站所负责人、行政村干部以及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其他人员。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应实行诫勉谈话:
1、不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存在明显问题,但构不成纪律处分的;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在年度考核和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被通报的班子和个人;
3、本地、本单位发生重特大事故、恶性案件和重大经济损失,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4、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消极抵触,贯彻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发生大要案或集体上访的班子和个人;
5、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个人独断专行,放弃集体领导,或闹无原则纠纷,导致班子不团结的;
6、对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扯皮,方法简单粗暴,工作效率差,完不成任务的;
7、谎报成绩,隐瞒问题,欺骗领导和群众的班子和个人;
8、利用职务谋取私利,包庇违法违纪行为,对持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的;
9、浪费国家和集体资财的;
10、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的。
三、谈话程序:
1、对乡镇干部和基层站所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诫勉谈话,由县纪委有关科室提出意见,县纪委党风室报请县纪委常委、副书记、书记批准后,送达《诫勉谈话通知书》,通知被谈话人。乡镇正职由县纪委书记谈话;乡镇副职由县纪委副书记或县纪委常委谈话;
2、对基层站所负责人的诫勉谈话,由县纪委、监委有关科室或乡党委政府提出诫勉意见,转达单位负责人,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纪检组长与被诫勉站所负责人进行谈话;
3、对村干部的诫勉谈话,先由乡镇组织、纪检部门提出诫勉意见,报请乡镇主要领导决定,由乡镇主要领导或纪检书记与被勉诫村干部进行谈话。
四、谈话要求:
1、诫勉谈话一般不少于2人,谈话人要认真填写《诫勉谈话登记表》;
2、诫勉谈话结束后,要宣布诫勉决定,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指出,限期整改;
3、诫勉期间,被诫勉的干部要定期向组织、纪检部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4、诫勉期内能够改正错误的,期满解除诫勉;诫勉期间错误改正较快、工作表现突出的,可以提前解除诫勉;拒不改正错误,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纪律处分,或采取组织措施进行处理。被诫勉人在诫勉期内不具有评先资格。
五、其它:
1、诫勉对象要正确对待群众和组织调查及谈话,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对反映人进行打击报复。
2、诫勉谈话后被谈话人要根据谈话内容写出情况或改正保证书。
3、诫勉谈话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和组织人事档案。
党员诫勉谈话制度篇二
一、诫勉谈话对象:市联社机关科级干部、市直属各公司正副经理,市直管基层社理监事会正副主任。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诫勉谈话:
(一)由群众举报或信访渠道反映的问题,经初步核实,虽构成违纪违规,但情节较轻,可不进行党纪政纪处理的;
(二)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三)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
(四)组织发现存在可能酿成严重违纪的苗头性问题的。
三、诫勉谈话一般由分管纪检的领导主谈,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
四、诫勉谈话内容:
(一)谈话人向被谈话人介绍反映的问题,提出谈话的有关要求;
(二)责成被谈话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者检讨,并提供有关材料;
(三)谈话人根据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掌握的情况,对被谈话人提出要求;
(四)被谈话人对接受诫勉谈话以及对谈话人所提要求表明态度。
五、诫勉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前将谈话时间、地点、内容、要求通知被谈话人,被谈话人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二)谈话人应当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不得向被谈话人泄漏举报人的情况;应当书面记录谈话情况,并经本人核实签名,由纪检监察室存档;
(三)被谈话人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提供有关情况,不得造假或隐瞒事实,不得打听、追查或打击报复举报人、谈话人等;
(四)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漏谈话情况。
六、谈话后谈话人应对谈话对象存在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没有改正或者改正不明显的进行再次谈话,提出要求,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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