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是我们语文教科书中的一篇课文。我读了以后深有感触。
这篇课文讲述了作者的一个队去拔掉被敌人占领的“391”
高地这颗“毒牙”,于是就在高地的附近埋伏。过了一段时间,敌人使用燃烧弹把周围的草烧起来了,大火把邱少云包围了。邱少云为了最后的胜利,直到最后一息,也没有挪动一寸地方,没发出一声呻吟。
我第一想到的是,邱少云是多么遵守纪律、多么愿意舍己为公。为了部队的胜利,他宁愿活活被大火烧死。
想想现在的社会,你们看看中国有多少贪官污吏,谁都知道贪污、受贿,挪用工款是犯法的,但是由于利益的驱动,使法律意识单薄的官挂着“一身正气”和“两袖清风”的招牌贪污、受贿、赌博、挪用公款……大家实在忍不住了,就去法院起诉。大家都认为法院是最公平的,法官是最正直的。你错了,我在电视上还看到一些法官收了他人的利益后,判决对给他利益的人极其有利。使法院不再公正、使法官不再正直、使好人受到冤枉、使诬告的人能得逞、使民众气愤不已……谁又能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呢?
还有,当我看到邱少云这么愿意舍己为公的时候,我的一股敬佩的感觉油然而生。可是,我看了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节目,我就突然“晴转多云”。因为这个节目总是暴光一些令人气愤的事情。
我看了这么多集的《焦点访谈》,真令我感觉到我们的社会简直就是千沧百孔了:一些不法厂家为了自己赚钱,制造一些用色素水加银耳做成的的“燕窝”;用水加糖精做成的“蜂蜜”;用头发加化学品做的“酱油”;用发霉发臭的菜加化学品做的“泡菜”……这可是“舍公为己”啊,谁又能做到“舍己为公”呢?
要是我们的社会上所有的人都能严格遵守纪律(法律),不做一些有害集体(群众)的事情,我们的社会是多么美好呀!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我的战友邱少云》一文中,讲述了邱少云为了这次战斗的胜利,为了整个潜伏部队,被敌人的燃烧弹在身上整整烧了半个小时,而且没挪动一步,最后被活活烧死的英雄事迹。
读完之后,我的心震撼了,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邱少云,一个刚刚只有21岁的年轻战士。他有着超人的坚强、勇敢;他有着一颗美好的心灵;他有着一颗舍已为人的心。
邱少云只要在地上打几个滚,或者他的战友扯下他身上燃烧的棉衣,他身上的火就会熄灭,那么,他就不会被活活烧死。而邱少云没有做这样的选择,毅然选择了牺牲自己。来换取这次的战斗的胜利,来换取身后战士们的生命。
可以说,没有邱少云这样的英雄,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的生活。如果邱少云当时动了一下,敌人就会发现,我军将会全军覆没,那次战争就不会有胜利,战争没有胜利就没有和平。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和邱少云比起我们是多么的幸福、快乐、自由、美好。爸爸妈妈天天为我们做美味可口的饭菜,为我们买新鞋子,我们有时还不知足。
现在,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美好的生活,但绝对不能忘记历史。要知道,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战士们用热血凝聚而成的。我们永远不能忘记。
在学习上,我们要学习邱少动严实纪律的精神。上课要认真听课,不要因为一些小事情而破坏课堂纪律。
邱少云,你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你是一个真正的英雄。
我的战友邱少云读后感在生死面前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与想法,有的人死去轻于鸿毛一般,有的人死去却重于泰山。邱少云就是后者,他不像贪馆污吏因为受到惩罚而死,他也不像那些做了坏事的人而受到法律制裁而死。他的死重于泰山,他为战场上的同志们,为朝鲜人民,为战斗的胜利而死,他饿人虽然已经离开我们,但是他那舍己为人的品质却留在了人们的心中。
记得我读过这么一首诗,是著名诗人臧克家写的《有的人》,“有的人活着去等于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我想,有的人的肉身已经远离我们,但是他高尚的品质永远留在人们心中,但有的人虽然还活着,但是他有恶劣的行为,没有尊严地留在人世,所以他被所以的人遗忘,被社会所抛弃。邱少云能够在烈火中纹丝不动,他在死的那一刻,他也同时在他短暂的生命中增加了一个亮点—尊严。对于邱少云的做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会说他很傻,但是我不认为邱少云的做法是傻的,就算时间倒流,邱少云也会同样选择选择死亡,因为那是光荣的,就算有人说他是傻瓜,他也会愿意当这种傻瓜……
现在社会不断有人出现自杀、畏罪自杀……一些不珍惜生命的行为,那邱少云算是一冲动或不珍惜生命吗?我说不是,他已经养成一种习惯性,,对人民,他早就抱有给予其幸福生活的意念!这种鼓舞力才使他选择了牺牲……
读了《我的战友邱少云》这篇文章后,我改变了对生死的看法,生命固然可贵,但是怎样让生命的终点有价值就要靠在生命结束的时候结束得有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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