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浑浊污水,河道水面变洁,出境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松阳溪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二、整治工作内容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松阴溪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建的重点是:加强松阴溪沿线村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治的重点是: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行为;对沿岸经营生产、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媒体、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和各界团体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为实现松阴溪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沿岸养殖场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远期通过养殖场关停拆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措施,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头行政村672户生活污水整治,6户农家乐的污水整治,包括堰后至大溪汇合咱和金坑溪(内寮村至松阴溪汇合口处)流域内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
管理是长效治水的关键,实行重拳治水、铁腕治水、机制治水。强化水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河道违建一律拆除、沿河100米内无证养殖场一律关停、沿河乱排放污水行为一律严处、污染水体行为一律重罚。从日常巡查、执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合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治水的工作责任。
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源头控制排污行为。区建设分局在确定区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将排污方案,纳入审核范围,源头控制排水设施建设。
2.加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防止雨污水混接混排。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加强排水行为管理,防止污水乱接乱排。
5.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区水利局要牵头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加强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强松阴溪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区国土分局要牵头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碧湖镇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社会治水
社会是长效治水的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1.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学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团体应围绕松阴溪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3.建立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碧湖镇要落实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松阴溪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松阴溪“河长制”三级河长体系.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碧湖镇和区国土分局建立松阴溪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计划,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镇治水办联合开展督查。同时,将责任单位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年度计划予以申报。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积极向区级主要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20xx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坚决守护绿水青山、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XX镇河长办积极谋划、开展行动,20xx年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强化职能职责,持续推进工作。开展常态化巡河,镇级河长每月完成巡河任务,村级河长每日巡河,并认真填写河长工作手册,截止日前,镇级河长共完成巡河180次。
(二)召开专题会议,强化宣传动员。今年以来,XX镇多次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积极学习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由镇级河长牵头,村级河长积极参与,通过村级广播、定期巡河和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意识、河流爱护责任意识。
(三)细化实化任务,狠抓落地落实。加强巡河督导,镇级河长不定期对辖区内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动员群众积极反映河道保洁中存在的问题。截止日前,镇河长办共下发镇级整改通知书16份,处理问题52处;完成区级整改通知书18份,处理问题64处;完成老XX、洪金排涝河、洪金南干渠10处“三乱问题”清理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沿河群众对河道环境保护的主观意识不强,把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倒入河沟,在河边乱排、乱种、乱养的现象屡禁不止;二是日常工作存在一定的缺位现象,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保洁员人数清洁的频次密度不够。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以村(居)为单位,以村民为载体,做到全面参与,多形式、多角度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对沿河村民发放公开信、倡议书、宣传资料等方式,提高居民爱河护河自觉性,让群众及时了解河长制工作及其重要性,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河长制管理中来,形成“共建、共管、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工作机制。继续按照区河长办工作要求,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河长制管理落到实处。
(三)加大河流治理。一是着力整治污水直排、垃圾乱倒、河岸违法建设和治理黑臭水体、河面垃圾、河岸生态,确保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巡河、督察常态化机制、强化河道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河道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20xx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浙委发[2013]3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xxx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象政发[2013]178号)及县委办《关于印发xxx“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2014]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生态茅洋、森林茅洋建设,加快实施“五水共治”七年行动计划,以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为根本,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建立河道“河长制”,落实管理责任,组织河道整治,加强监督考核,着力恢复和提高河道综合功能,构建亲水宜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实施范围
全乡主要河道。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时间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科室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二)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县级河道。由县级领导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部门,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二)乡镇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乡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农业副乡长担任二级“河长”。
(三)村级河道。由乡长担任一级“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联村领导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乡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乡农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乡农办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乡农办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乡工办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乡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乡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乡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乡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明实情、出实招,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巩固河道整治成果,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乡农办、工办、城建办、党政办等主要职能部门要联合制订河长管理考核细则,纳入清洁家园工作考核。乡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抽查,乡“五水共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对河道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主要干部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联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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