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著名的南非摄影师凯文卡特在饿殍遍地的欧洲拍摄了一张震撼人心的照片:一个瘦得皮包骨的小女孩从灌木丛里爬了出来,而这时,一直秃鹰落在了她的身手,双眼盯着她。这只鹰,只待小女孩稍微不能再动的时候,就会张开它的尖喙。这张照片用强烈的视觉效果和极难捕捉的镜头,震惊了未曾忍受过饥饿之苦的人们,向人们昭示了非洲大地的严峻形势。卡特也凭借着这幅照片,获得了普利策新闻奖。接下来,很多人问卡特一个问题:小女孩后来的下落怎么样,她活了吗?遗憾的是,卡特却回答不出来了,在经历了无数的被质问后,卡特自杀了。
作为记者,卡特面临了无法轻易释然的是否具备了人文关怀的拷问。
何谓人文关怀?在阿伦布洛克的西方人文主义传统一书里,人文主义指的是坚持尊重人的尊严,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在现代新闻传播中,人文关怀的实质,就是“通过确立人的主体性,从而确立一种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生价值关怀”。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新闻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事业,记者只有把对人的关注放在中心地位,吸引受众,才能被受众认可,得到受众的尊重,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从而也可以避免卡特的悲剧。一个记者的人文关怀精神,应该贯穿于一条新闻的始终。
作为新闻工作者,尤其是电视民生新闻记者,更要强调人文关怀,因为,电视新闻的特质是把画面和人物的同期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所以必须用有温度的新闻来感染人,鼓舞人。在这里,人文关怀更多的是受访对象的尊重。在民生新闻里,有人文关怀缺失风险的报道有三大类,分别是:案件类报道、突发事件类报道和监督类报道。本文将在这三方面做出探讨。
一、案件类报道里的人文关怀
在案件类报道里,无论是原来的案件受害方,还是犯罪嫌疑人,或者嫌疑人的家属,都容易成为受伤害的对象。因为,记者在报道时,必须要把握好度,做到尊重人。
在笔者刚刚参加工作,和带着自己的老师去采访一起案件,在看守所里,两路记者次第采访犯罪嫌疑人。第一位采访嫌疑人的男记者,直接问嫌疑人:你为什么要偷东西啊?气势居高临下,像警察审讯犯人一样,坐姿也不端正。这位记者连着问了好几遍,犯罪嫌疑人没吭声,最后来了一句:我智商低啊。这位男记者又紧逼着问了一句,都是正常人,你的智商怎么就低啊?对方说,我的智商高的话,我不是也当记者了嘛。当时,把旁边的人都逗乐了,最尴尬的是就是那位采访的记者了。
这位记者犯的错误,就是没有意识到,记者这个职业,人文关怀应该渗透在方方面面。对方虽然是暂时失去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但他首先也是一个人。而且这种缺乏人性关怀的提问方式既自损素质,又不利于拿到有价值的同期声。
另外,对犯罪嫌疑人的尊重,还应该是作者的问题不刺激对方。比如有的记者往往会问一句:你现在想对家人说什么?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想触痛嫌疑人的内心,让对方在镜头面前痛哭流涕,可这么做,嫌疑人被触痛了,电视机前,他的家人也会变得悲痛。所以,在案件采访里,还要对家属有尊重,保护家属的隐私,不应该揭他们的伤疤。
另外,对受害人的人文关怀的缺少也很常见。在妇女被侵犯的案件里,有的记者一遍遍地问受害人当时的场景,既显得低俗,又缺少关怀。另外,在一些案件里,尤其是对已经伤害致死的遇难者上,逝者为大,也不应该在逝者身后揭露他们的隐私。比如在一个关于女子被害在家的稿件里,民警说了这样一句话:受害者和男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新闻讲究双方见面的原则,任何报道不能偏颇,在逝者已去的情况下,仍然用这样言语来定性,既是对逝者的缺乏人文关怀,也是给报道增加风险。
二、突发报道的人文关怀
1.在突发报道里,画面的呈现,一定要有度,不能出现过多血腥的和遇难者家属撕心裂肺的画面,应该有效的处理好对人的人文关怀和事件的社会效应的问题,要意识到,不是越能触痛人的心,社会效应就越好。
2.记者要真实的报道,文过饰非,遮遮掩掩也是缺少人文关怀的表现。比如有些报道为了避免社会矛盾,会忽略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甚至,会习惯性的加上一句,遇难者家属情绪稳定,对承受了巨大的悲痛的遇难者的家属用情绪稳定一词,就显得冷冰冰,缺少同情之心。如果报道把大量的篇幅侧重于领导的高度重视,领导在现场的检查,也是缺乏人文关怀的体现。
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记者切忌只做冷冰冰的记录者。
4.人文关怀还应表现在记者的写作方式里。民生电视新闻稿件的撰写,要求用大白话,老百姓能听懂、喜闻乐见,或者生动活泼。但是,在突发事件稿件的撰写里,无论是多么蹊跷的事故,比如车祸、火灾,都切忌用调侃的色彩。
三、监督类报道的人文关怀
在监督类报道里,良好的人文关怀的目的是使人们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引发公众对社会制度、司法制度的拷问,从而促进现代社会的公平公正,完成媒介监督的使命。所以,记者对弱势群体的采访,要有平等的视角,应该体现出对普通人生存状态的深切关注。在对潜在的被批评方的采访,则要考虑到媒体是否适宜公开,公开的程度,也要尽量做到有人文关怀,做到春风化雨、以柔克刚的效果。具体是指:
1.在对个人的错误进行采访时,要考虑到,每个人都是立体的,不应该因为一个错误就否定对方的全部,做到对人的立体式分析;
2.在对组织性的错误进行报道时,人文关怀主要是考虑到,一些失误可能是制度性的,并非是一个人的错误;或者,一个错误涉及很多人,避免只是对着替罪羊发力,导致对方有苦说不出的情况出现。应该从大的环境方面,做出缜密客观的思考和分析。
综上,新闻传播活动说到底反映的是人的活动,传递的是人的价值观,因此,传媒要尊重每一个人,尤其对电视新闻报道,每一个场景,每一句话,都会直观地呈现在观众的面前,所以,从细致入微的细节,从报道里宏观理念上讲究人文关怀极其重要。
新闻报道人文关怀案例什么是人文关怀
“人文关怀”是从国外学术界植入的一个概念,它强调人的价值、尊严和人格的完整,特别关心贴近人的精神层面方面的问题。
现代“人文关怀”起源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宗教而提出的人文主义。但又不同于此,它包含了现代社会的时代精神与先进理念:那就是不仅要关注自己,还要关注他人。不仅要关注人的人文环境,还要关注人的生态环境。不仅要关注人类的现在,还要关注人类的未来。
人文关怀在新闻传播中的意义
20世纪90年代以后,新闻传播的人文关怀理念开始深入新闻人的意识之中,并逐渐成为新闻传播主流中的一个亮点,成为新闻报道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环节。在实践中,人文关怀精神的体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体现人文关怀符合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是人类文化活动的内在要求。新闻传媒在文化上的导向性和推动作用,特别是在文化价值观的把握上,将是舆论上更深层次的导向。如何构建人生价值关怀,并使这种价值关怀符合我国社会现在和今后发展的需要,将是新闻传媒的重要任务。
在现代新闻传播中,人文关怀的实质,就是“通过确立人的主体性,从而确立一种赋予人生以意义和价值的人生价值关怀”,主要表现为强调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社会权益,把对人性的根本关怀作为最终要义。新闻传播中的人文关怀精神体现出传媒“受众本位”的回归,折射出受传关系的平等化。新闻传播活动说到底反映的是人的存在,传递的是人的价值观。
人文关怀精神的注入有利于媒体自身品格的塑造。媒体品格的塑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媒体的人文精神,取决于对人的关怀度。新闻工作本身就是一种人道主义的事业,记者只有把对人的关注放在中心地位,吸引受众,才能被受众认可,得到受众的尊重,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价值。
怎样在新闻报道中体现人文关怀
新闻工作者在新闻报道中对人文关怀的体现主要表现在“关注”和“规避”两个方面。
第一,关注弱势群体。
面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环境,对他们进行人文关怀是每一个新闻从业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新闻媒介应该真正想读者和观众所想,急读者和观众所急。比如20xx年阳泉电视台《111报道》中的《受伤的小陈》,小陈因为层层转包关系到了我市某单位工作,可是工作没几天就发生意外,导致瘫痪。出事后,该单位和外包老板互相推脱责任。记者出面分别与该单位及外包老板协商无果,随后建议小陈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因为治病小陈家已经家徒四壁,根本没钱打官司。在这种情况下,记者主动帮小陈申请法律援助,四处联系援助律师,并带着援助律师找到小陈了解情况。最后,在记者和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小陈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规避个人隐私。
新闻报道中应设法避开一些不雅或不宜公开的画面,明确被采访对象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公开(如姓名、肖像、住址、电话、收入、健康状况等),个人生活不受外界非法侵扰(私人生活和私人领域),个人私事(婚姻、生育、收养子女等)不受非法干涉的一种独立的人格权,体现出媒体对人的尊重和人文关怀。比如阳泉电视台20xx年《法制空间》播出的《新年夜里的凶案》,在采写过程中,记者并没有把死者和嫌疑人之间的关系放大,而是直接隐去,单纯报道了一起因为酗酒伤人案件。新闻报道要从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对肩负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宣传责任的新闻工作者而言,应当学会在案件类新闻报道中与案件当事人“换位思考”,并给予他们必要的人文关怀,让新闻报道在揭露违法犯罪、教育群众的同时,有效降低新闻对其家人可能产生的隐性“情感伤害”。
第三,淡化人物。
在案件报道中不要透露出案件当事人的真实姓名,就算是只披露了他们的职业、年龄、居住地等附属信息,也很容易让当地群众辨识出他们的身份。对于一些情节轻微、初犯、认罪态度好的当事人来讲,一篇看似普通的案件报道,往往会给他们今后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无法预料的消极影响。阳泉电视台20xx年《法制空间》播出的《自建房里的血案》,在这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因为同学母亲对其严厉的态度而恼羞成怒,失手杀了同学的母亲。考虑到嫌疑人是个未成年人,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从报道的方面考虑,笔者隐去了嫌疑人的真实姓名,化名为小同,同时对画面和声音都做了处理,甚至整个案件发生的具体地点也隐去了。
第四,规避报道对象的情感。
作为媒体,当然需要在第一时间发布公众关心的新闻,特别是公众关心的突发性、灾难性新闻。能否发出最快最全面的报道,是对媒体实力的一大考验。但有一点是媒体从业人员特别是媒体负责人不能也不应该忘记的,那就是和记者、编辑以及媒体在新闻竞争中的成就感比起来,更重要的是人文关怀,这也是一个媒体文明和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比如阳泉电视台20xx年《法制空间》播出的《10·30特大交通事故庭审纪实》,该案的审理现场有十几名在车祸中去世的老人子女到场旁听,虽然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的惩处,但是死者的子女仍悲痛万分。在宣判结束时,两位女性无法控制情绪在法庭失声痛哭,这时在场的一家区级媒体却把镜头对准了两位女性,近距离拍摄了两人悲痛的表情,甚至还上前问了一句“现在你们的感受怎么样?”试问,痛哭的表情已经说明一切,何必要再问这么一句呢?该媒体在节目后期制作时大量使用了大巴车坠沟的监控画面,在几分钟的节目里,这段视频被反复用了几次。试问,如果死者家属看到这样的画面心情如何?反复播放车祸发生的画面也许对提高节目收视率有利,但是对于死者家属来说,反复看到这样的画面实在太残忍了。灾难报道中应少用事故画面,多用一些现场救援的画面。
第五,灾难性报道中重视对灾难事件本体的报道。
虽然绝大多数灾难性事件为受众所广泛关注,但过去新闻界对灾难性事件的报道却往往忽视社情民意。在这种情况下,一些灾难新闻的报道就变得不够全面。因此,新闻媒体应当为了满足受众对灾难事件的知情和关注,更加重视对灾难事件本体的报道,并可在报道中带着浓郁的感情色彩去关注灾难中的生命个体。
第六,灾难性报道中弘扬人性善良的一面。
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特别是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然而,在人类社会活动中往往又难以避免包括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面对事故,尤其是在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刹那,人的求生本能,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关爱等,都会有瞬间的表现。对于新闻媒体来说,问题在于记者对这些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报道时,如何去进一步发掘灾难事件中所蕴涵着的更新鲜、更美好的主题。人文关怀精神要求记者勇敢地扛起人性的大旗,直面人生,以透彻的目光注视人类的生死,对处于极度绝望状态下的人们给以人文关怀,让健在的人们体会到人性的温暖,人的崇高与尊严,唤醒人们的良知与道德,从而对卑琐、残酷、冷漠的人性以批判,使人们面对自己,保持自己人性中“善”的一面。
人文关怀是传媒进步与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在媒体的竞争中,它将成为传媒追求的终极目标。构建起自己的“人文关怀”,不仅是媒体发展任务的重中之重,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关键所在。
新闻报道人文关怀案例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人文关怀理念开始深入到新闻人的意识并运用到新闻实践中,并逐渐被新闻从业者和广大受众所接受。20xx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发生8级地震。顷刻之间,地动山摇、房倒屋塌;顷刻之间,家园化为瓦砾,亲人生离死别――面对突然降临的灾难,重大灾情牵动着华夏儿女每一个人的心。各媒体纷纷推出了大规模的抗震救灾专题报道,温家宝总理“抢救生命,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百倍努力”的话语凸现在各媒体的报道中,“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成了报道的主题词,抗震救灾的报道,关怀人的生命尊严、关注灾区群众的困难,凸现了责任、爱心、人性、善良的光辉,体现了媒体浓烈的人文关怀精神。
纵观近年来的新闻报道,越来越多的媒体将目光投向了普通百姓,关注平常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关注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和情感需求,新闻报道中的“人”作为个体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这种从现实和精神上体现出的真诚的人文关怀,让人感到欣慰。人文关怀在新闻传播中有哪些现实意义呢?在新闻报道实践中,如何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精神呢?
首先,在新闻报道中只有关注人,才能更好地坚持“三贴近”原则。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进一步强调指出,新闻宣传报道思想必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作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喉舌的新闻媒体,只有将人文关怀贯穿于新闻报道的全过程,只有真正地“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民意、民情,做好政府和民众之间的“传声筒”,才会真正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也只有这样,新闻媒体才能真正做到“三贴近”。
其次,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可以引导受众建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人与社会的现代化。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转型期的问题日益凸现,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尖锐化,亟须新闻媒体及时地进行引导。传统的新闻报道模式一直把受众等同于被动的接受者,媒介就是单一的传播者,而忽略了每一个受众的个性、参与性与耐受性。因此,我们的新闻媒体亟须把目光从教条式的口号宣传转向平民大众乐于接受的饱含人文精神的鲜活新闻事实。冯天瑜先生曾说:“已经迈开现代化步伐的中国,针对目前现代化开发的一些弊端,用呼唤人文关怀的努力来救活功利主义导致的文化失范,是十分正当的。人文关怀与工具理性地协调发展才是文明进步的健康之路。”事实上,社会的现代化最重要的是依靠人的现代化才能实现。在当今的信息化社会,人的思想观念的形成和更新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大众传媒,传媒以人文关怀为价值本位,真实客观地反映外部世界,将有助于引导受众建立积极健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而促进人与社会的现代化。
最后,人文关怀精神的注入有利于媒体自身品格的塑造。开播于1996年的凤凰卫视经过十余载的发展,已经成为华语媒体中的一个品牌。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先生在“2004?中国新视角”搜狐年度高峰论坛上致辞中表示:“凤凰卫视一贯把人文关怀作为我们的理想和目标。我们应该在我们的旗帜上写上‘发现人的价值、尊重人的价值、张扬人的价值’。”把人文关怀做到极致,人的权利至上、人的价值至上,这些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中已经成为最基本的理念,也是凤凰卫视赢得全球华人关注和赞誉的关键所在。再如《南方周末》始终致力于展现普通百姓的感动、悲伤、愤怒、希望和疑问等最基本的民生状态,记录下他们为希望而奔忙、为正义而主张、为秩序而思考的身影。它真诚地为民众呐喊的努力赢得了读者的信任,树立起了独特的媒介形象和公信力。
综上所述,新闻报道重视人文关怀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新闻媒体自身发展的需要。一名有良知的新闻工作者应时刻把“人文关怀”的理念存放在心中、体现在笔下。新闻报道要关注普通人的需求、愿望,要以人为本,关注人的生存状态和基本权益,在新闻报道的各个环节中,充分考虑人的情感、人的感受。
新闻报道要体现对于生命的尊重与敬畏。曾有一个新闻图片,画面捕捉的是一名骑自行车的市民在大雨中因为陷进无盖污水井中而倒地。事后,人们纷纷议论这名摄影记者的职业道德问题。许多人批评这名摄影记者,明知有危险而不去提醒过往市民,却守株待兔等待所谓“精彩”镜头的出现。新闻记者首先是一个人,而后才是一个新闻工作者,在新闻采访过程中,应该时刻把对人的关怀放在首位。河北卫视《午间视野》栏目中曾播出一条新闻《xxx寨头中学:学校明知规定,故意超员运学生》。讲述的是记者在采访途中遇到xxx寨头中学正在运送放学回家学生的校车大都超员了100%。记者在采访客观情况的同时,极力地劝说校车司机不要超载运送学生。这种常规采访之外的劝说就是发自内心的对于人的生命的敬重和关爱,人文关怀说到底是对人及人的价值的尊重。
在新闻报道中,尤其是在报道普通平民、弱势群体时,更应该尊重他们的处境、他们的人格尊严,体现出人文精神,《中国青年报》的《冰点周刊》在这方面走在了时代的前列,它在喧哗的新闻“热点”中,把目光瞄准了社会最底层的普通劳动人民,关注他们的艰难生活、悲惨命运,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和赞扬。另外,20xx年河北卫视《午间视野》栏目贯穿全年的“与爱同行?爱心编织轮椅梦”系列节目也是关注并帮助弱势群体的一个典型。通过“与爱同行?爱心编织轮椅梦”系列节目,《午间视野》共筹集募捐了100多部轮椅并全部送到贫困的肢残者家中,使他们走出了多年未出的家门。通过报道一个个肢残人士的命运,在全社会营造关注残疾人群体的氛围,履行并彰显了媒体的社会责任,体现了媒体的人文关怀精神。由此可见,弱势群体的媒介诉求与新闻媒体的价值追求的一致性说明这正是新闻节目展现人文关怀的最佳领域。
在具体的新闻实践中,应该避免为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以肤浅的感情取代理性的思考。在当今的一些新闻中,经常可见纯粹为了体现“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的现象。人文关怀并未融入到新闻理念中,从而造成了关注题材越来越琐碎,新闻立意越来越庸俗。事实上,人文关怀不应仅仅成为媒体报道的角度和题材选择的方向,作为一种精神,它更应该成为新闻媒体工作者所持有的一种理念。如果简单而纯粹地为了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缺乏冷静理性的思考,缺乏对人生价值的尊重和人生意义的深层次探讨,这样就很容易使媒体成为高高在上的救世主,所谓人文关怀化的“同情”和“关爱”就成了一种居高临下的施舍。总之,从感性欲求回归于理性关照,人文主义的天平才不会倾斜。
其次,应该避免新闻节目在注入“人文关怀”,“突显人”的过程中走向极端。一些媒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巨大的利润诱惑和功利主义思想的驱使下,将原本应给予人文主义关怀的新闻事件当成了其吸引眼球、提高收视率的工具。他们在传播中大量运用视觉新闻,极尽渲染之能事,强烈刺激人的感官。如在灾难发生后,记者为了抓取“生动鲜活”的现场,挖掘所谓的“人性化细节”,不顾人的感受。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以后,大量及时的新闻报道让全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第一时间了解了灾情,营造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舆论氛围,也使中国人民的国民精神和公民精神进一步升华,让团结友爱、同舟共济等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进一步升华,让全国各族人民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但是毋庸置疑,有些新闻报道也不无遗憾,一位老人被压在废墟中,一直痛苦呻吟,救援人员在极力劝阻老人不要发出声音,保留体力,我们的现场记者却做了这样的现场报道:“大爷,能听见吗?大爷?说说话。”大爷又发出了呻吟声。不知道记者要听老人说什么,难道此时还有什么比挽救生命更重要的吗?在运送伤员的直升机上、救护车上,也经常可以看到我们的记者在对那些被埋了几十甚至上百个小时,已经很虚弱的伤员进行采访,这些采访难道真的就那么重要吗?一些记者为了拍摄下生动感人的情景,不顾灾难受害主体及其家属的悲痛,毫无顾忌地触碰已经很脆弱的情感底线,直到采访出眼泪才算罢休,殊不知这些粗鲁的采访方式实际上是对采访对象造成“二次伤害”。
在有些报道中,采访对象在一种完全无知的情况下接受诱导式甚至设计式的采访,然后记者将这种“非常态”状况下获取的图片、图像和文字公之于众,这对采访对象来说有失公平,也侵害了他们个人隐私权。这种传播行为是把受众仅仅看作自然的人、本能的人,对大众作为“社会人”缺乏合理的情感关注、道德提升,显然这是对人的简单理解,是对人的主体性的忽视,是有悖于人文关怀的原则的。
在当前中国的新闻实践中,新闻的人文关怀理念正在被越来越多的新闻工作者认知和实践,媒体正以越来越浓的人情味与亲和力出现在广大受众面前,而新闻的人文关怀也成为社会评价媒体品位和格调的一种尺度,新闻媒体只有秉持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坚持“人文主义”精神,才能在众多新闻媒体中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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