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镇森林防火面临的形势
(一)林区人口密度大,从事生产活动频繁,生产人员带火入山或生产用火难于避免,加之林区环境优美,入山旅游来往人员多,稍有不慎,丢下火种就有发生林火的危险。
(二)我镇林区大多是以松杉树为主,易着火且燃烧时火势较旺。
(三)林区内地下植被丰富,特别是天然林保护原林木茂盛,枯落物增多,可燃量大,一旦着火,易漫延,难于扑救。
(四)林区通讯、交通、水源不便,扑火工具简陋,一旦发生火灾,信息不灵,施救车辆人员难以及时到达现场。
二、组织机构
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任成员,负责森林防火日常工作的开展。
镇森林防火领导组由扑救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医疗救护小组等组成。
三、主要职责
(一)镇森林防火领导组。主要职责:制定扑火救灾《预案》;森林火灾发生后,视情况决定是否启用《预案》,并按照《预案》部署火灾扑救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负责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二)各小组人员组成和主要职责:
1、扑救小组:由人大副主席担任组长,扑救小组由应急组、民兵应急分队和灭火队组成。职责是: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报告扑火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出扑火救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部署和镇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看守人员的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根据扑救小组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柴油、机油等)及食品、药品,保障前方扑火需求;统一组织管理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确保信息畅通;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小组:由副镇长担任组长。职责是: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管理救灾药品。
四、预警预防
1、重点防火期内,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通信畅通。
2、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
3、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控检查。
4、健全防火网络,重点林区村在防火期内,要安排1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全天候巡山护林,全面监控林区野外火源,消除火灾隐患,组建义务扑火队,并按要求进行培训和演练。
五、信息报送
1、遇有火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报告村委会或拨打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和片区林业站电话。
2、值班人员接到火情报告时,详细询问和记录清楚起火时间、火场位置、火场态势、前往路线、植被情况等,并立即报告镇相关领导和镇森林防火办公室。
六、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一旦接到火情报告,不论火势大小,扑救组前战人员应立即赶往火场了解情况。镇森林扑火应急分队队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携带好扑火工具,立即赶往现场。扑救组按照要求成立前线指挥部。
2、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在确认难于快速扑灭的火灾或接到前线指挥部要求增援的请求后,应当立即增派邻村义务扑火队前往增援。
3、若需要继续增援时,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并指派扑火组的有关人员负责带路、联络。
(二)火线扑救
1、扑火人员在扑火过程中务必保证自身安全;
2、各队人员要逐级听从安排,服从指挥,全力扑救,绝不能打乱仗。
3、要根据火场火势情况选准突破口,充分发挥集体战斗力,做到初火迅速打,弱火集中打,大火组织打,力争在短时间内控制火势,及时扑灭。
4、各队(组)负责人应及时向前线指挥部、镇森林防火领导组及镇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
(三)余火看守
明火扑灭后,各组扑火人员不得擅自撤离,必须就地清理余火,看守火场,防止复燃。清理后的火场必须留下人员继续看守6到12小时,特殊情况下适当延长看守时间,经前线指挥部查验确认,在确保不发生死灰复燃后方可撤离。
(四)后勤保障
1、后勤保障组负责运送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和安排好扑火人员返回后的伙食,并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同时应当组织人员维持好火场治安及道路交通秩序。
2、因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或其它事故时,医疗救护组必须立即组织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能当场治疗的要立即采取救护措施,不能当场治疗的必须立即送往医院抢救,并及时向前线指挥部报告伤情。
七、响应结束
1、解除火警:森林火灾得到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镇森林防火领导组适时宣布结束应急工作,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2、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案,分清责任,及时处理,火灾现场保护由镇、村负责,森林火警案件由政府负责调查,林业、公安等部门配合案件查明后报指挥部研究作出处理决定。
3、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区群众安置和灾后恢复工作,稳定灾民情绪,保持社会稳定。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2篇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各级有关森林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我镇20xx年森林防火,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和本预案的规定,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森林防火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搞好本镇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挥组、火案调查组,其职责是:
办公室:负责森林防火日常事务,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检查,负责扑火救灾车辆、工具、物资的组织。
指挥组: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动态,接到火情报告及时组织、调度,指挥义务扑火队扑救火灾,将林火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火案调查组:负责林火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查处违章用火,拒不参加扑火或延误扑火时间而影响扑火救灾等违法案件。
指挥组、火案调查组、办公室成员附后。
三、森林防火的规划
根据行政村森火面积分布状况——易燃针叶林和难燃阔叶林、林区林园火种使用频繁度,有无森林火灾史等,做森林防火的全面规划,划出一级、二级、三级森林防火区,分级合理布防力量,加强检查。
四、力量组织
成立镇村两级义务扑火队,镇级义务扑火队以镇长为队长,全体镇机关职工为成员;村级义务扑火队以村主任为队长,全体村组干部和基干民兵组成。
五、森林防火扑救的基本原则
1.发生林火要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把林火消灭在初起时期。
2.就近组织力量,以本地自救为主,外地应急支援为辅,边扑火边准备上报火情,迅速扑灭林火。
3.凡发生火情,境内全体公民都要做到火情就是命令,除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外,境内所有公民都应自动赶赴火场救火和中从命令扑火,直到把林火扑灭。
4.指挥员要从火场实际出发,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员伤亡。
六、森林防火技术训练
镇村两级的义务扑火队员,由自然资源所组织培训。
七、实施步骤要求
有关单位和林区群众,见火要报,见火即救,务必把林火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火现场指挥员,实行社、村、镇,由低到高的领导同志担任火场指挥员,并及时报告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需请求支援的,由镇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请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镇政府汇同民政部门负责对灾民的抢救、安置和伤亡人员的医疗抚恤。林火扑灭后,对起火现场要妥善保护,火案调查组迅速查明起火原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依法处理。
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篇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的能力,确保森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x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防范。森林防火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和相关职能,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积极组织扑救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二)预防为主,健全体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送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三)分级响应,分级负责。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广,影响范围大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级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四)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回应的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二、适用范围
本镇发生和可能发生特大、重大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田庄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森防指)是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期负责的原则,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由镇长崔永梅同志担任指挥长,由副镇长孙占峰、潘德华、武装部长孙继忠、工业管委会主任赵建涛同志担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有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财政所、派出所、机械站、道路养护站,主要职责是配合有关单位指挥和组织协调全镇特、重大森林火灾的处置、扑救工作;决定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负责与相关地(村、组、相关部门)在处置森林火灾中的协调与联系;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2、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孙建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负责镇森防指日常工作;及时掌握、分析、报送重要信息,向镇森防指提出处置森林火灾建议,执行镇森防指决定;负责扑救火灾的信息调度、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森林火灾应急行动编组及职责。
应急行动组分为前线指挥组、快速扑救组、后勤保障组、通讯联络组、医疗组、宣传组、案件侦破组等七个工作组。
1、前线指挥组
指挥长:孙占峰;副指挥长:潘德华、孙继忠、赵建涛;成员:孙建风、代培波、侯建、王胜来、张德杰、吕敏、曹月亭及火情发生所在村的干部。
职责:接警后,及时赶赴火灾现场,搭建前线指挥所,察看火灾现场,听取事发地村、组先期处置情况报告,传达上级领导对事件处置的批示、指示,研究制定处置工作方案,必要时应首先咨询专家意见,按处置工作方案发布命令,全面展开各项紧急处置工作,对扑救森林火灾行动进行现场指挥。
2、快速扑救组
组长:郭宗飞;副组长:卫寿杰;成员: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和火情发生地村义务扑火队。
快速扑救组共分三个梯队:第一梯队:火情发生地村义务扑火队;第二梯队: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第三梯队: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
职责: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护林员的管理和培训;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森林防火先进技术;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扑火人员自身安全,每3-5人组成一小组,根据地形地势及火情、植被等因素,顺风从火场侧面进入火线扑打。直到大火扑灭,没有明显余火后,还要安排专人坚守火场24小时,保证火场达到“无火、无烟、无气”时方可撤离看守人员。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尹法高;成员:王胜来、高连新、张元喜、刘万德
职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负责运输车辆调配和生活(包括用水)的物质保障;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做好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根据需要就近调集兵力。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吴发财;成员:董美莲、张燕、李俊伟、王召俊。
职责:确保扑火现场、现场指挥部与森防指的通信畅通。各级森防办要坚持24小时值班,现场指挥部的人员应携带移动电话、手机等赶赴火场,随时保持与镇森防指、毗邻乡镇、火场内部,各扑火突击队指挥员及所在村组的相互联系;负责全镇护林防火工作的值班备勤、灾情统计、上传下达等联络工作;负责扑火现场的通信联络畅通。
5、医疗组
组长:吕敏;成员:刘志娟、孙玉良。职责:负责对扑火工作中的受伤人员以及灾区群众的医疗救助;负责因灾造成疫情的监测监控,做好防疫工作。
6、宣传组
组长:王晓云;成员:高晓平、刘毅
职责:向全社会,特别是中小学生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禁止野外用火及扑救火灾等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利用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教育群众,把握正确导向。
7、案件侦破组
组长:侯建;成员:张召波、王旭明及田庄公安派出所及森林派出所的其它工作人员。
职责:发生森林火灾后,组织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打击处理肇事者,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四、扑火物质配备
(一)两台喷灌机、50把铁锨,由镇应急分队保管。
(二)可调动应急车四辆,其中镇政府两辆、公安派出所一辆、财政所一辆。如遇紧急情况,临时抽调其它单位车辆应急。
五、应急联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和镇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民兵、预备役人员、镇直单位工作人员要积极参与和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六、森林火灾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森林火险、火情信息的收集、处理和报告。各村充分利用地面巡逻,对森林火险、火情进行全方位监测,一旦出现重、特大森林火灾征兆或森林火灾有扩大迹象时,第一时间报告(或通知)事发地村森林防火指挥部。对于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特大、重大森林火灾,事发地村森林防火指挥部接报后要在半小时内及时将信息报到镇森防办,并随时报告火场的最新动态信息。需向市报告的重大信息,镇森防办在接报后1小时内上报。
(二)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镇森防办负责信息的接收、处理,分析全镇各地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根据对事件的性质、程度及影响范围的判断,向镇森防指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镇森防指要综合从各方面得到的火险、火情信息,充分利用“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系统”提高森林火险、火情信息报送速度和扑救指挥的快速反应能力,准确判断森林火险、火情发展态势,制定正确的应急方案,科学组织防火救灾。
七、森林火灾预警级别与发布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天气状况和监测情况,森林火灾预警级别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发布红色预警信号;重大(Ⅱ级)发布橙色预警信号;较大(Ⅲ级),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一般(Ⅳ)发布蓝色预警信号。红色预警信号及橙色预警信号由市森防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黄色预警信号由镇森防指报经乡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蓝色预警信号由事发村森防指报镇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八、森林火灾应急回应
(一)分级回应。发生森林火灾,按照属地管理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的原则启动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处置,上级预案的启动是在下级预案先行启动响应状态的基础上进行启动,上级预案启动后,下级预案继续处于启动状态。根据森林火灾发生面积,因灾死亡人数或直接经济损失程度,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由市森防指统一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发生较大森林火灾,启动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启动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处置。根据处置工作需要,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可决定提高应急响应级别。
(二)沟通信息。发生跨区域森林火灾时,镇人民政府要及时与相关地方人民政府联系,互通信息,协调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九、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森林火灾发生后,发生地村民委员会应积极组织动员当地人民群众开展先期处置,及时控制火势,努力减轻损失,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镇森防办。镇森防办要及时与事发地村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先期处置情况,并及时报告镇森防指,镇森防指下达指令,镇应急分队作好一切战斗准备,紧急待命。
(二)森林火灾发生后,由镇森防办提出本预案及成立现场指挥部的建议方案报乡森防指研究决定。情况特别紧急时,可由镇森防指指挥长或其受权的副指挥长作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本预案启动后,现场指挥部即成立。
(三)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执行镇镇森防指处置森林火灾的决策和指令;迅速了解掌握森林火灾相关情况及已采取的先期处置情况,及时判断事件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将现场的各种重要情况向镇森防指报告;迅速控制火势,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做好现场处置的各项工作,防止出现次生、衍生、偶合事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十、扩大应急
当森林火灾有扩大趋势或难以控制时,由镇森防指报请市森防指决定扩大应急。
十一、新闻报导
森林火灾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相关信息,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新闻媒体的采访报导活动实施管理、协调和指导。
十二、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火灾完全熄灭,火场清理完毕,达到“无烟、无火、无气”后,现场指挥部向镇森防指指挥长报告情况,请求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经镇森防指指挥长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结束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十三、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按照森林火灾造成的后果,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派出所、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对森林火灾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对因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而伤亡的人员,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对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和救助。
(二)火案查处
发生特、重大森林火灾后,镇森防指要迅速组织公安、林业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组,督促和帮助火灾发生地及时查明火因,对肇事者和有关负责人、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
特、重大森林火灾处置结束后,镇森防指应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估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评估,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写出调查报告,向镇党委、镇政府汇报,并将处理情况按程序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十四、保障措施
(一)扑火力量
本着以森林消防专业队为主、专群结合的原则,分三个梯队做好扑火准备,由森防指就近调动,统一指挥,第一梯队:各村义务灭火队,实行火灾发生地就近调动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凡毗邻火灾地的村义务消防专业队都要立即进入临战状态,随时听候调遣。第二梯队,镇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由镇森防指根据扑火需要就近调集。第三梯队:市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分队,由现场指挥部和市森防指根据火情需要,就近调集。
各级森防办、义务森林消防队都应重视历年火灾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并保持完好,切实保证战时应急调用。在紧急情况下,请求上级支持。义务森林消防队的工具就地调剂解决。
(二)紧急避难场所
发生威胁村寨、居民区域重要设施、仓库的森林火灾,村寨或居民紧急避难场由设施和仓库管理单位与政府共同负责安排落实。
十五、宣传、培训和演习
由镇森防指负责《田庄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工作。每年至少开展四次《田庄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至少进行一次演习、演练。
十六、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田庄镇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由镇防火指挥部进行管理实施。原则上每年修改和补充。修订后,经镇森防指全体成员会议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发布生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火办负责解释。
十七、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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