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按照“建立机构、明确责任、保护有力、严格考核”的要求,建立制度化、常态化的乡村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构建“畅、洁、绿、美、安”的乡村公路发展新格局,为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镇乡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我镇实际,成立“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一)“路长制”的设置
镇村所有道路由镇长担任总路长,村(居)村社道路路长由各村(居)主任担任。
(二)工作职责
1.总路长职责:负责全镇道路的管理和养护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镇交管站具体负责镇级道路管理、养护、运营、安全、桥梁巡查等日常工作,明确辖区内镇、村、社道路路长职责,制定工作细则,落实经费。
2.村路长职责:负责本村村社道路管养以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对所辖村内的桥梁进行日常监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路长制办公室职责: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各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负责制订考核细则,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下达交办任务,组织日常巡查,督促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通报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对各村路长进行考核并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四、管护标准
1.干净。各村根据线路长度落实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及时清理路面障碍物和抛洒物;清除路基、边坡的非植物和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堆积物。(责任单位:各村(居))
2.整洁。加强管辖路段沿线管理,禁止占用公路,禁止向路面排水、排污;制止占路打谷晒粮;制止在护栏、绿化等设施上晾晒;制止擅自设置广告牌、指路牌等非公路标牌,清除遮挡公路标牌视线的障碍物;发现公路水毁、路面破损、设施缺失及时通知路长办公室。(责任单位:各村(居))
3.安全。管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含桥下、隧道口及隧道上方)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距离公路水沟外沿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村组道路不少于5米);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4.有序。管辖路段两旁的建设工地一律围挡作业,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对季节性水果、农副产品的销售,引导经营户在不影响公路安全、畅通和美观的地点集中销售,统一管理。(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5.美观。对所有乡道、村道与干线公路接线处两旁绿化、美化加强管理,确保生态良好。(责任单位:各村(居))
五、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到位。通过QQ、微信、广播、标语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良好护路爱路氛围,为“路长制”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在乡道、村社道路显著位置竖立路长公示牌,标明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对道路管理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办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组织保障到位。高度重视,建立健全人员投入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路长监管体系。
(四)问责考核到位。加强路长制工作的督查督办,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定期对路长制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和通报。我镇将针对不同道路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路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并重的原则,以“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为总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护、综合治理考核为主要任务,在全乡全面推行“路长制”,促进农村公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根据我乡公路管理体系,按“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加强对全乡乡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按照“健全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管护、综合治理”的要求,建立制度化、精细化、常态化得公路“路长制”管理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全民参与的联动管理模式,将公路管养由单一的部门管理转变为由路长负责的综合管理。
三、组织形式
(一)乡、村两级路长。我乡设立乡乡路长,由乡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行政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二)组织协调机构。设立乡路长办公室,与乡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乡、村道专管员。乡人民政府为乡村道专管员使用管理责任主体,负责乡村道专管员聘用和管理。
四、工作职责
(一)乡政府职责
乡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开展路长制各项工作
(二)路长职责
1.乡路长: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和乡道建设养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由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乡道路线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应急处置的协调处理;在县级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督导、考评村道专管员;协助交通部门及管养部门对县道的养护;负责村路长履职考核。
2.村路长:辖区内村道建设护管理责任人,由行政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村道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乡道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等工作。
(三)路长办公室职责
乡路长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路长办公会议,听取各级路长和相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指导、监督落实到位.负责制定乡村专管员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督促落实乡村专管员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以及督导、考核具体工作,强化激励问责;负责制定乡村道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负责对乡村道专管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乡村道专管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乡政府设立路长办公室与乡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四)乡村道专管员职责
乡村道专管员在乡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监督巡查和考核,督促日常保养开展和问题整改落实,负责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及申报保险理赔,监督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五、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行巡查→处置→督查→通报管理流程
1.巡查:路长、路长办公室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在汛期、恶劣天气、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时加大巡查力度,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2.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路长、路长办公室交办的事项,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由路长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3.督查:路长办公室对交办至各责任单位的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通报:路长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六、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确保路长制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各项指标、治理任务到岗到人;落实工作责任,乡对村,签订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责任书,形成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加强督查考核。严格督查督办和考核,对乡村专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加强公告宣传。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管理保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到x年底,建成镇、村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完成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镇村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成立镇、村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镇村路长组织体系;
12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全部完成乡村道路专管员的招募,经培训后上岗到位。
到20xx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规划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农村公路产产路权。实行农村公路路长制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三线三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畅通。到20xx年底,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按“县统筹、镇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强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县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购买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督。加大农村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督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非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一)分级设立路长。镇政府主要同志担任镇路长;
各行政村设立村路长,由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逐步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成立路长办公室。镇政府成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路长办公室设在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交通的镇领导担任,办公室成员由财政、派出所、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安全监督、扶贫、水务、林业、旅游、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镇路长办公室与现有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合署办公。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根据辖区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我镇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为2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镇考核管理,原则上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30-50公里乡村道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乡村道路专管员应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般文字处理及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
四、工作职责(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1、乡镇路长:为本辖区内乡道、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落实总路长及县级路长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村路长:为本辖区村道日常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
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和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保护、应急处置等事项。
3、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病害、隐患排查和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不定期组织召开村路长会议。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的征迁、建设用地及养护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
在县执法部门配合下,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协助开展路产路权保护;
督导、评估村路长和相关部门履职情况;
负责乡村道路专管员的使用、管理、考核工作;
协助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管养机构解决县道管养问题。
(三)镇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1、镇农村公路管理站:负责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等。
2、镇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协调县公管居合理简化农村公路设计、监理、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3、镇公安派出所:负责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对行驶在农村公路上的客运车辆等车辆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并严厉打击破坏、偷盗农村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等。
4、镇国土办:负责协调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对按建设用地管理的公路项目用地,组织、指导用地单位依法申请确权登记等。
5、镇环保站:负责农村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备案)管理,加强公路建设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6、镇安监站:建立安全监管机制,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率等。
7、镇农技站、扶贫办:负责整合惠农利民的相关政策和资金,助推农村公路建管护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发展等。
8、镇水利站:负责将过水桥涵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农村公路有机结合,并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9、镇林业站:负责指导并提供相关政策,鼓励在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地区,结合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充分考虑空间的配置和季相变化,种植经济价值较高的树木、灌木、花草等。
10、镇市容办: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市场规范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路长制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和经费保障,每季度定期研究解决路长制工作推进的突出问题。
(二)部门联动,加强监督。镇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调一致,依法履行公路管护相关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破坏路产路权和公路路域环境的行为。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公路管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三)严格督查,强化考核。建立健全路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级路长制推行工作纳入镇综合绩效管理考核范畴。加强对路长制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通报督查结果,落实整改措施。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
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造成后果的,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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