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管理,妥善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按照“方便群众、便于运转、生态环保”的原则,结合镇村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户分类、村监管、镇收集、县处理”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常态化、规范化管理,集中开展生活垃圾清运行动,清除卫生死角,规范处理存量垃圾;建立属地管理责任机制,实行镇政府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确保各村专人负责,全面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分类
各村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垃圾分类收集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对生活垃圾和非生活垃圾进行分类,自备垃圾袋或垃圾桶盛装垃圾,存放于农户自家院内,生活垃圾日常不出户。
(二)集中清运
各片垃圾清运员按规定路线,定时、定点上门将农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转到指定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中,必须按社逐户清运到位,并督促农户将垃圾分类装车,建筑垃圾、生产垃圾等不符合中转站收集要求的垃圾不得入车,不得洒漏污染路面。垃圾中转站倾倒垃圾时,要严格遵守中转站相关规定,照章操作。各村要督促垃圾清运员逐户收集,督促农户按要求分类收集,并按时投入车内。
(三)人员配备
根据我镇实际共需聘用7名垃圾清运员,垃圾清运员要求年龄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能够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镇政府负责购买垃圾清运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方保险,用工合同由镇政府与清运员统一签订,工资由镇政府统一发放,全额工资为1300元/月,依每月考勤情况支付工资。
(四)路线安排。
本着方便沿线各村社垃圾收集运送的目的,将全镇33个村、246个生产合作社划分为7个片区,合理安排垃圾收集清运路线、日程及车辆(详见附件:垃圾转运路线及日程安排表),对全镇所有收集清运路线上的生产合作社每周收集1次垃圾。垃圾收集车经过试运行,到达各社、农户的时间形成相对固定时间点,相互不耽误时间,确保所有农户垃圾按时清运。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列入镇、村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司法所所长、城管中队中队长赵建锋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李光耀、李祯年二同志任副组长,罗普业、刘生武、曾令泽为成员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镇生活垃圾转运车辆统筹调配、垃圾清运员管理考勤及其他相关事务性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农户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引导、垃圾清运员工作情况的监督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村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人大代表要带头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广大群众起示范带头作用,树立科学文明生活方式榜样。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列入乡规民约中,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时尚的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评星亮丑等活动,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三)强化考勤管理
要切实加强垃圾清运员日常管理,督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30到岗、夏秋季上午7:30到岗,在车辆定点停放处签到,检查好车辆后,按照工作安排表确定的村社开展工作;工作完成后,清运员要认真填写工作日志,并由村干部在工作日志上签字确认,算为整天出勤;当天清运工作结束后,将车辆在固定地点有序停放,按要求签字交接后方可下班。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听从镇上统一调度。严格执行工作考勤制度,实行工资发放与日常出勤、考勤挂钩,不得无故缺席、脱岗。要保证安全操作清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向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避免安全事故发生。要爱护清运车辆,经常清洗检修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正常运行,不得野蛮清运,人为损坏车辆。严禁公车私用,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从严处理。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篇二为认真贯彻落实《曹庄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做到生活垃圾日清日洁,确保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和组织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实现曹庄镇镇域内的“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
二、工作内容
从治理农村“脏、乱、差”入手,重点清理“五堆”,推行垃圾桶、清运车和垃圾中转站“三位一体”运行机制,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支出,按照平均每人每天不低于0.3公斤的垃圾处理量,建立起“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环卫一体化机制,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具体任务:
1、镇驻地采取市场化方式成立环卫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按驻地人口数量的2%-3%的比例进行配备,负责驻地道路、绿化带、广场等日常清扫保洁。
2、各村居要成立专门保洁队伍,按照全村常住人口1.5%-2%的比例配备专业保洁员,配备专业保洁员,具体负责街巷清扫、垃圾收集和垃圾桶的管护等工作。
3、机制建设。各村街要将环卫保洁经费纳入村集体预算,建立完善环卫保洁制度,加强对村环卫保洁人员的管理、监督、考核,落实好“户集、村收、镇运、镇处理”的镇村生活垃圾处置机制;实行集中倾倒,统一收集、统一处理。
4、设施维护。各村街要认真抓好生活垃圾清运车及生活垃圾收集桶的管护,确保环卫设施正常运行;要及时与镇环卫部门清运公司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协议,做好协议的执行落实;各村居要按每20户—30户合理设置一组或一个密闭式塑料垃圾桶。
5、管理成效。各村街无“三堆”现象;镇村生活垃圾要及时压缩、清运到县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理,不长时间积存生活垃圾;村内道路两侧、房前屋后无积存垃圾;河溪及村内沟渠、池塘、水库等无明显漂浮垃圾;无柴堆、粪堆、垃圾堆、杂物堆、煤土堆等,无建筑材料占道;村居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到镇街驻地中转,无乱扔乱倒等随意处置现象,完成每人每天0.3公斤生活垃圾收集压缩任务。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环境整治中的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特成立曹庄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包括:
1、制定镇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专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完善保洁人员队伍,确保公共场所、公厕、市场街道、公路沿线无生活垃圾堆积,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3、做好镇域内垃圾桶、垃圾中转站管理与维护工作。
4、建立健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形成垃圾清运处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垃圾清运工作方案篇三为进一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加快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环卫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进程,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按照“城乡统筹,资源整合,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体系,实现全县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全方位覆盖、无缝隙对接、一体化管理”,全力打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健康和谐的城乡环境。
二、工作目标
建立与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城乡环卫管理体系和环卫服务体系,健全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推进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进程,实现垃圾从以简易填埋和简易焚烧为主的处置方式逐步向卫生填埋和带有烟气处理设备的焚烧处置方式过渡,使全县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观。
三、运作机制
(一)建立环境卫生网络管理机制。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的运行监管,保证其正常有序运转,县xxx内生活垃圾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清运,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卫生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每1.5万人配备1辆清运车辆的标准配备垃圾清运车辆,按每75人配备1个垃圾箱的标准配备垃圾箱,按每300人配备名保洁人员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每天保洁人员将各户门口垃圾定时收集运送到村内的垃圾箱,由乡镇(街道)清运车辆进行收集并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或乡镇(街道)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广饶街道、乐安街道、大王镇、稻庄镇、李鹊镇、花官镇辖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处理,不可焚烧的固体垃圾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丁庄镇、大码头镇、陈官乡辖区内产生的各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到自建垃圾处理场自行集中处理。
(二)建立运行资金保障机制。
县财政承担全县垃圾清运车辆、垃圾箱购置费用xxx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各乡镇(街道)承担辖区内的垃圾清运费、保洁人员工资、垃圾箱和清运车辆维修维护费、自建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费等费用。各乡镇(街道)每年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专项经费,保障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正常运行。
(三)建立考核机制。
县政府将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综合考核。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管理机构,配备精干力量,全力抓好辖区内村—庄(社区)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至3月5日)。
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实行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爱护环境,按时定点投
放生活垃圾和生产垃圾,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社会氛围。
(二)准备及试运行阶段(3月6日至3月25日)。
1.统一采购垃圾集中清运车辆及垃圾箱并配发到各乡镇(道),各乡镇(街道)、村(居)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及垃圾集中清运车辆驾驶员。
2.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县环保、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进行运行前初步验收,确保其达到运行条件。
3.各乡镇(街道)成立组织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管理运行制度;对政府(办事处)驻地及辖区内所有村庄(社区)和道路两侧的垃圾进行集中清运。
(三)检查验收阶段(3月26日至3月31日)。
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准备及试运行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确保3月31日前全部验收合格。
(四)运行管理阶段。
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全面运行后,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街道)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实行月检查、月调度、月考核,月考核结果及时报县政府,每月考核结果累计计分,作为县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环保局、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xx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加强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
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多形式、不间断地宣传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逐步增强群众的文明意识和卫生意识。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层级责任制,将任务层层细化、量化、指标化,落实到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积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各村卫生保洁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具体标准,落实农户门前屋后保洁的各项制度;各保洁员要按照标准要求及时清扫、按时清运,确保农村卫生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染。对因重视程度不够、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按时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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