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纪委《关于20xx年确保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严明工作纪律的通知》的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全镇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顺利开展,坚决纠正“四风”,镇党委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现将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廉洁过节。我镇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办公室主任,各片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督促全镇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相关要求,严以律已、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
二、提高政治站位,做到令行禁止。我镇机关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当好表率。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尤其要做到不收不送钱物;严格遵守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党政机关不搞相互走访活动的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抓好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结合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廉洁过节要求传达到每一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本单位每一名党员干部知晓廉洁过节纪律,努力营造崇廉尚洁的节日氛围。
三、提前预防,严明纪律规定。“双节”前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强调廉洁过节的重要性,坚决禁止各种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生。我镇在双节期间严格遵守区纪委的相关规定,未违规发放任何奖金、补助。领导干部率先承诺严格自律,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不准收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2)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3)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4)不准参与赌博。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镇纪委结合廉洁过“两节”,以“3+X”为内容,开展了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活动。自查自纠的内容包括违规发放津贴问题、大办婚丧喜庆和公款吃喝、报销个人花费3方面问题,全面排查私车公养、提供或接受超标接待问题。通过干部自检,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的方式接受群众举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工作。
专项活动中没有发现以上几项“四风”问题。
中共xx镇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二篇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农工委《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加强教育监督检查严肃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精神,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我站及时安排部署,开展廉洁提醒教育,认真自查自纠,确保务实、节俭、廉洁、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坚持领导带头,抓好责任落实
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确保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我站站长和副站长带头落实上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采取站长主抓中心站、副站长主抓分站的责任分工, 对本单位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重点防范,问好责把好关,切实发挥班子的监督带头作用,充分履职纠正“四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节日期间,坚持值班带班,坚守岗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抓好廉政教育
一是分别在中秋、国庆节日前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会议,深入学习了区农村农业局有关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的各项文件精神,要求每名党员和职工扎扎实实领会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二是通过单位微信群宣传严禁借婚丧喜庆、子女升学、生日寿诞、乔迁新居等名义大操大办,收受礼金;严禁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等警示教育信息。三是通过对党员干部谈心谈话,交流思想,进行引导提醒,增强两节期间自觉纠正“四风”,树立廉洁自律的意识。
三、认真自查自纠,抓好内部监督
一是为做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的“四风”问题,此次我们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并完善了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党员干部对照规定和制度进行自查自纠,接受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二是便于群众监督,在单位大门外醒目位置公示了本单位投诉举报的电话,及时接收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通过此次自查自纠,本单位未出现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没有违规发放津补贴、加值班费等,没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旅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没有收到群众任何举报投诉电话。
×××单位
20xx年10月9日
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三篇各县市区委、纪委监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机构:
中秋、国庆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杜绝“节日腐败”,确保营造廉洁过节,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深入纠正“四风”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纪律意识,严守纪律红线。全市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两节”期间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违规接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秘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带头抵制和反对“四风” ,做到自省、自警、自律,形成作风建设的“头雁效应”。
二、强化责任担当,夯实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要抓细抓实,抓出实效,坚持早研究、早部署、早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通过多种方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铭记于心、落实于行。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通过廉政谈话、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对苗头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
三、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双节”期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要切实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敏感和警惕,始终保持对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作风建设严到底、不能让。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发挥好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坚决防止“节日病”反弹回潮。既要抓住面上的“四风”问题不放,又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结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单位和部门,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
市纪委市监委、市作风办将组织力量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违规接受下属或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纪工委)要对标市纪委市监委、市作风办做法,组织开展“四不两直”的明察暗访和重点抽查,中秋节、国庆节纠“四风”监督检查情况分别于9月25日、10月8日下午下班前径送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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