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对策,实行四早措施,补充短板、堵塞漏洞、强弱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对策的发热门诊等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事务所医信〔2020〕452号)和《xxx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计划书〔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发行《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发热门诊建设内容。
发热门诊建设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和医院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经过具有应对重大疫情能力的前期工作,确定发热门诊在原感染科门诊区域扩建,路线方便,与普通门诊(急救)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使患者运输变得容易。满足三区两通道安装要求,科学合理安装医疗功能区,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在发热门诊实现挂号、收费、检测、影像检测、医疗处置和取药等一体化服务。配备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医生、护士,建立24小时接受诊察的健全各规章制度、职场责任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见配件。
二、发热诊室建设内容。
发热诊室应设在发热诊所相对独立的区域,通风良好
空调通风系统独立安装,4间诊室和2间留观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足够的医疗防护装备。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高年资医师,接受传染病知识训练,负责诊断、鉴别诊断,满足发热患者的初步调查、运输需求。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记,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诊所就诊。发热门诊建设要求详细附件。
三、建设方案和经费。
根据《市二、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和社区哨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我院(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开展标准化建设。各部门应加强与市卫生局的对接沟通,确保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统一安排,按程序批准。
四、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通知,市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准化建设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五、组织领导人。
(一)成立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的相关工作
组长:第一组长:
副组长::
成员:成为一名成员:
(二)指导组设立发热门诊和发热诊所规范化建设项目组,项目组办公室设在物流管理科
主任:我的主任:
秘书:我的秘书:
成员:成为一名成员:
职务责任:我的职务:
1、在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实施、总结、协调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与市区二级有关部门联系开展工程建设,每周向市卫生局提交发热门诊改建的各项进度和计划。
3.完善项目方案的确定、审查审查、设计、施工建设、竣工检查、家具采购、用品用具配置。
4.负责医疗设备的确认、招标、采购,安装调整和检查,确保相关设备在12月底交付使用。
5.负责信息化建设相关工程的设计、预算、施工、安装调整和工程检查和交付。
6.负责完善医疗制度、流程和相关诊疗工作的安排和配置。
7.负责标志的制作和跟踪执行。
(3)工作要求。
项目组成员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根据具体文件和建设要求细分工作方案,注意日常工作资料的保留,报告主管部门的审查和审查,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向项目组办公室提交实施进度和周计划的相关资料。由于时间紧迫,任务重,各职能科根据各职能推进工作,顺利实施项目,确保12月投入使用。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充分认识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明确各科负责的工作任务。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每个项目的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确保按时、按标准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资源利用。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和医院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具有应对重大疫情的能力。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建设不应大规模拆除,应充分利用现有住宅、设施设备等资源,按照填补原则,适当改造升级,尽快达到标准,尽快形成服务能力。
(3)加强统一协调。医院发热门诊建设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多部门联合实施,领导小组加大统一协调力度,采取集体办公室、并联审查等方式,为发热门诊改建相关建设工作开设特务,节省时间。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促检查,发现检查中进度迟缓,无法实现任务目标要求的科目,按规定追究责任。
医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2篇为了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对策,实行四早措施,补充短板、堵塞漏洞、强弱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对策的发热门诊等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事务所医信〔2020〕452号)和《xxx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计划书〔2020〕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发行《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发热门诊建设内容。
发热门诊建设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和医院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经过具有应对重大疫情能力的前期工作,确定发热门诊在原感染科门诊区域扩建,路线方便,与普通门诊(急救)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使患者运输变得容易。满足三区两通道安装要求,科学合理安装医疗功能区,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在发热门诊实现挂号、收费、检测、影像检测、医疗处置和取药等一体化服务。配备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医生、护士,建立24小时接受诊察的健全各规章制度、职场责任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见配件。
二、发热诊室建设内容。
发热诊室应设在发热诊所相对独立的区域,通风良好
空调通风系统独立安装,4间诊室和2间留观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足够的医疗防护装备。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高年资医师,接受传染病知识训练,负责诊断、鉴别诊断,满足发热患者的初步调查、运输需求。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记,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诊所就诊。发热门诊建设要求详细附件。
三、建设方案和经费。
根据《市二、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和社区哨所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我院(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开展标准化建设。各部门应加强与市卫生局的对接沟通,确保建设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和要求。项目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统一安排,按程序批准。
四、时间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通知,市三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感染性疾病、发热)门诊准化建设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交付使用。
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3篇根据国家《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指南(试行)》(国卫计划书〔2020〕683号)和《xxx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广东卫计划书〔2020〕32号)等相关要求,指导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加强发热门诊急性传染性疾病的筛选、警报和预防管理作用,制定本建设指南。
一、基本原则。
(一)统一计划。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数量适当,布局合理原则统一管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设置。
(二)统一标准。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务必纳入医院整体建设规划,按统一安裝标准规范新建或升级改造,合理布局。
(3)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根据当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建设、监督、指导和管理。
(4)平战结合。发热门诊的各种功能用房应具有良好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在突发重大疫情等紧急状态下全面开放用于发热、传染病例筛查、观察和诊治等,疫情解除后的平时状态可以保留普通发热病例和传染病诊治等功能用于其他相关用途时,必要时必须确保发热门诊的功能迅速恢复。
二、建筑设计。
(1)发热门诊的选址。
1.发热门诊应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相对独立的区域(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设置发热门诊在单栋建筑内),在计划中避免设置在其他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上风,与普通门诊(急)相对隔离,接近急诊,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如果没有距离条件,应设置实际的物理隔离屏障。
2.发热门诊应设置相对独立的出入口,与普通门诊(急)分离,间隔合理的物理距离,门前应确保足够的场所条件,满足患者的筛选、运输需求。
3.有条件的发热门诊应预约室外场所和设备管线条件,为今后的快速扩张、运输等提供基础条件。
4.设置发热门诊和发热筛查点的医疗机构、院区主入口和门急诊厅外应设置引人注目的发热门诊通知和标志,内容应包括诊察范围、发热门诊位置、行走路线和注意事项等,院区内应引导患者到达发热门诊的明确指示标志,尽量避免发热患者穿越其他建筑物,避免发热患者与其他患者交叉。
(二)发热门诊布局。
1.发热门诊应分为患者通道和工作人员通道,各通道应设有醒目标志,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其他人误入。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增设清洁物和污染物的出入口。
2.发热门诊应设置(包括但不限):预检分诊区、患者候诊区、诊所、治疗室、隔离观察室、呼吸道样品室、医疗废弃物暂存室、污染厕所、发热患者专用厕所等功能室和区域。发热门诊内各功能用房应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3.三区分设置。发热门诊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洁净区、缓冲区和污染区,在洁净区和缓冲区之间、缓冲区和污染区之间分别设置物理屏障。三区互不交叉,使用面积应满足日常诊疗工作和生活需求。
(1)清洁区:设置医务人员出入口、医务人员更衣值班休息室、医务人员专用厕所、淋浴室、清洁仓库、餐厅等。
(2)缓冲区:该区可设置保管和穿戴防护用品区(也可设置在清洁区)、拆卸防护用品区和使用后的防护用品收集区。从清洁区进入污染区应设置缓冲室的脱离防护用品区应设置缓冲室,脱离隔离服等防护用品,缓冲室用于脱离口罩,完全分离污染。穿脱防护用品的场所必须设置服装镜。缓冲区应安装摄像头和无线传输设备。
(3)污染区:设有患者出入口、候诊区、诊室、隔离观察室、治疗室、观察区护士站、检查室、放射检查室、污染厕所、厕所等。
4.候诊区应相对单独设置,加强通风,必要时可设置机械通风、空气净化等设施。
5.发热门诊在布局、流程设置上,建议根据有疫情学史的患者和无疫情学史的患者进行分区处理,分区和分区之间设置物理隔离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交叉感染。有条件的应区分儿童和成人候诊。
6.发热门诊至少设置2间诊室,应设置1间预备诊室。诊室尽量宽敞,至少可以放置一张诊察床、一张桌子。原则上,发热门诊要求一人一诊室,儿童诊室原则上要求一人一诊室护理。
7.隔离观察室的设置要求:
(1)发热门诊至少设置1间隔离观察室,设置单间,设置独立厕所。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置多个隔离观察室,设置负压隔离观察室。
(2)隔离观察室的数量。
若不能满足临床诊疗需要时,需另外设置隔离留观病区,床位数量应当依据传染病疫情防控需要和发热门诊诊疗量确定,建议三级医院隔离留观室不少于15间、二级医院隔离留观室不少于10间,并根据疫情变化进行调整。
(3)隔离留观病室要标识明显,与诊室保持一定距离;留观患者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室内必须通风良好,禁用中央空调,并加强消毒。
(4)隔离留观室应配备必须的诊疗检查设备,如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氧气、呼吸气囊等常用诊疗设备及抢救车、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基本抢救设施设备。
(5)隔离留观室应安排专人管理,限制出入留观室人员;留观患者病情允许时,应当正确配戴口罩,并限制在留观室内活动。隔离病房内安装摄像头和无线传输设备及监护设备,以便与外界及时沟通并满足远程会诊功能。
8.发热门诊应当设置独立的患者卫生间。
9.本着资源共享、合理调配的原则,检验室、PCR实验室宜相对独立设置,可不限于在发热门诊区域。患者标本需外送检验的,应采集后立即密封处理、做好标识,第一时间通知专人密封运送至检验科。
10.放射检查用房:受条件限制不能配置独立CT时,可按照放射防护标准设置DR室。如需前往发热门诊区域外检查的,患者移动过程应当严格符合“距离最短、接触人员最少,专人防护陪同”的原则,不与普通患者混乘电梯,检查室单人使用,接诊医务人员做好防护,患者所处环境做好消毒。
三、结构及设备设施要求
(一)结构。
发热门诊建筑的结构设计应当做到安全可靠,满足建筑功能的要求,同时考虑机电设备和医疗设备安装荷载及空间需求等。
(二)设备设施。
1.发热门诊设备配备应当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配置基础类设备、医疗救治类设备、消毒类设备、检验类及放射类设备等。参考目录见附件。
2.发热门诊应当配备符合要求、数量充足的医用防护用品。发热门诊出入口、各功能室间应当设有数量足够的手消毒剂等手卫生设施,以供工作人员和患者使用。具备空气、物表、医疗废弃物处理等的消毒设施,以及通风排风、空调、办公类设备。
3.发热门诊各功能区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的服务技术,如非接触式挂号和收费设备,实现患者自助服务,有效避免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的风险。
4.发热门诊给水系统应当设置防回流污染措施,保证用水安全。
5.发热门诊应当保证不同的两路电源提供。有条件的可设计应急电源,并根据负荷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对生命安全、人身安全等所造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合理分级。
6.发热门诊医用气体系统应当设置医用氧气、医用真空系统,宜设置医用空气系统。
7.发热门诊的室内装修材料应当选用易清洁、耐擦洗、耐腐蚀、防菌、防渗漏的建筑材料。洗手盆、小便斗、大便器等卫生器具应当采用非手动开关,宜采用肘式、脚踏式、感应式装置。
四、人员配备要求
(一)发热门诊应设有1名相对固定的负责人及1名护士长。应配备有临床经验、经过传染病知识培训的医务人员,掌握相关疾病特点、诊断标准、治疗原则和防护知识。发热门诊应按照诊疗量、排班情况配备足够的医师和护士,参与日常门诊临床诊疗工作,疫情期间根据实际患者量增配相应医师和护士数。
(二)医疗机构应建立院内专家组和多学科团队,由重症医学、内科、院感管理、急诊、儿科、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专科专家组成,对发热门诊筛查发现的可疑传染病患者进行专家会诊,对疑难危重患者开展多学科、精细化诊疗,提高诊疗服务和质量。
五、空气流通及消毒要求
(一)发热门诊所有房间外窗均可开启,保持自然通风及机械通风。通风不良的,可通过不同方向的排风扇组织气流方向从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
(二)空调系统应独立设置并定期维护和消毒,设备及管道表面应光滑、耐腐蚀,便于清洗维护。当空调通风系统为全空气系统时,应当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空调冷凝水应当分区收集,随医疗污水处理。
(三)发热门诊应当设置专用消毒室,配置必要的消毒装置,必要时应配置空气自动消毒设备,实时或定时对环境和空气进行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在各区设置消毒功能室,清洁区消毒室用于清洁区的物品清洁消毒、消毒后物品的清洗与晾干等;缓冲间设置消毒液浸泡桶回收可复用防护用品;污染区消毒室用于污染区物品的清洁消毒。
六、医疗废弃物处理
发热门诊的污水、污物等废弃物应当严格消毒,确保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等卫生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疫情期间,发热门诊污水、医疗废处置应按照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系统设置要求
(一)发热门诊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等规范要求,纳入医院整体信息化建设管理,并具有发热门诊特色的电子病历系统、疾病库等。
(二)发热门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传染病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建立接诊患者登记系统,实行实名接诊,按照国家和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登记,确保患者个人信息完整、准确。
八、其他
(一)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接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拒诊、拒收或推诿发热患者。接诊医师要详细询问每一位就诊患者的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并安排必要的检查,进行诊断和积极治疗。对诊断为相关传染病患者或疑似患者,医务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报告和进行隔离处理,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离院或转院。
(二)医院应通过优化诊疗流程、提高病原学检测效率,不断缩短患者在发热门诊停留的时间,经新冠病毒等病原学检测后排除相关传染病的,应尽快转至相应的临床科室继续进行治疗。
(三)发热门诊应与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同步设置并建设,纳入医院总体建设规划并优先建设。有条件的,可设置在感染性疾病大楼的一楼。
(四)疫情期间,设置发热门诊的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专科医院可在普通门诊内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儿童普通发热诊室,用于接诊发热原因明确、无流行病学史的发热儿童,发现可疑发热儿童的,通过独立通道转移至发热门诊就诊,降低普通发热儿童在发热门诊发生交叉感染的风险,但疫情防控有特殊要求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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