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最近对孙小果案件的深入,了解到云南“孙小果”案在全国已是闹得沸沸扬扬,备受国人关注的焦点,除了孙小果黑恶历史及其犯罪行为的令人发指外,莫过于孙小果为何能以“死囚”之身全身而退,摇身一变成为昆明夜场上尽人皆知的老板,被坊间称为“昆明恶霸”。一群“小苍蝇”的权力竟然如此巨大,大到可以让作恶多端的当事人三番两次逍遥法外,无辜受害者的基本正义20多年得不到执行,法律的权威被减刑“潜规则”和程序漏洞利用,但也有人问“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我们的正义为什么要迟到?
一、在这里我想说,我们的司法,是解决、化解国家各种矛盾纠纷的最后屏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杆天平,恰恰这样一杆代表公平正义的天平,如果法官可以不以事实真相、法律准绳,任意裁判,如果法律监督形同虚设,如果刑罚执行可以随意操作,那么司法、诉讼、监督将毫无意义。很多人信访而不信法,正是因为对作为正义代名词的“司法”不能够充分信任。我认为,根源所在一是司法程序存在漏洞;二是少数干部纪律观念淡薄;三是社会公众法律意识薄弱。
二、孙小果案也再一次印证了我国刑诉法修订的先瞻性、正确性,带来了我国刑罚执行从严的坚定风向,带来了“打伞破网”一查到底的坚定决心。没有生而完美的人,也没有绝对无暇的制度规范,重要的是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整个社会都拥有着一颗惩恶扬善,追求正义的企盼,我们在实践中慢慢摸索,我们的制度在不断的创新和突破,我们的法律体系在逐步完善。迟到的正义它不仅仅是社会的反思,更彰显了我们的法治理念从粗放走向精细,直至真正做到公平、正义的真实写照。
三、今天的我们为何要以“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以“零容忍”标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的正是要扬出清风正气,扫出朗朗乾坤。为的正是在扫黑除恶“打伞”的过程中整风肃纪强警,把法律的外部约束转化成每一位党员干部内心的自律,亡羊补牢。
孙小果案件警示心得2篇5月28日,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通告,向外界公开了犯罪嫌疑人孙小果案调查进展情况。这份通报公告的情况大多数在大家的预料之中,比如,孙小果屡屡逃脱法律的制裁,就是因为其父母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在其父母的四处活动下,孙小果因轮奸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却神奇地“在监外执行”,在其父母的张罗下,孙小果在监狱服刑期间利用虚假的专利发明重大立功获取减刑。而这些匪夷所思的操作之所以能得逞,也是因为在案件侦办,审判,入狱服刑减刑等多个环节都存在严重的问题,有人失职有人渎职还有一些人直接参与了犯罪,导致孙小果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大家的推测与事实如此吻合,不是因为推测的水平有多高,而是因为大家都明白,让一个严重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不是一两个人都做到的,也不是一般家庭可以做到的,必然有人从中作梗,其中不乏位高权重者;也必然涉及到多个部门。
通报显示,相关部门已对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原专职委员梁子安、xxx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副庭长陈超以及孙小果重要关系人等11人采取了留置措施。
从这份名单可以解读出的信息很多。一个是涉及人员之多,公安、法院、司法等多个部门有多人沦陷。另一个则是涉及官位之高,孙小果本人以及其家庭从目前看并不显赫,却能把位居司法部门高位的人拉下水,足见其破坏力之大。
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是这些人原本应该是把关者、法治的守护者,却摇身一变成了犯罪分子的保护伞、庇护者,法治的破坏者。他们没有发挥想到监督的作用,反而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所以,与其说是被拉下水的,不如说是信念动摇,主动下水的。
司法腐败,后果非常严重,一个重要原因是司法是最后一条底线,司法不公对社会造成的影响是非常大的。一起案件从侦办,公诉到审判,入狱服刑,往往涉及的部门非常多,经手的人员也非常多,这意味着犯罪成本非常之高,孙小果却能长期逃脱法律的制裁,社会反响极大,给社会的观感极差。毫不夸张地说,围绕在孙小果身上的这张严密的保护网直接导致了司法公平正义被牺牲,也间接导致了孙小果没有能及时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在犯罪道路上愈演愈烈。
如今案件调查基本尘埃落定,但留下的教训还需要被认真吸取。司法部门之间有相互监督的权力和义务,这么多错误,哪怕只有一个环节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也不至于像今天这么狼狈。
还有,不能放过每个疑点每个参与犯罪的人。目前,办案部门正在对孙小果1997年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后,二审、再审改判以及刑罚执行和其他违法犯罪加紧开展调查工作,这意味着,还有更多的司法人员可能落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只有将每个疑点都弄清楚,将每个参与者弄清楚,才能将完整的真相呈现出来,这些暗藏于司法队伍中的病毒才能被消除,才能立下让后人不敢越雷池半步之威。
孙小果案件警示心得3篇近期,孙小果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名字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一个在1998年就被判处死刑的人却在20年后再次因故意伤人被捕。此案性质之恶劣,影响之严重,在正值“扫黑除恶”活动今天,引起了中、省、市各级的广泛关注。看了孙小果案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各种报道之后,我认为有以下几点需要反思:
一是我们现在对子女的教育是否是正确的,是否能够帮助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入21世纪以来,经济高速发展,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父母也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问题:各种培训班,各种兴趣班。子女的学习成绩倒是上去了,但是我们是否忽略了什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是第一位的,而我们却只重视了智、体、美、劳。只有拥有了良好的品德,我们才有了为社会、为国家做贡献的资本。否则,即使有过人的才能,也只会如孙小果一样对社会产生更大的破坏。
二是亲情是否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是一切行为的最基本准则。在孙小果案件中,为什么一个1998年就被判死刑的人却能在20xx年仍然逍遥法外,这其中她母亲和养父所起的作用不言而喻。作为老共产党员的他们不会不知道自己儿子所犯的是什么样的罪行,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为了亲情,他们还是选择铤而走险,走向了法律的对立面。这其中固然有违法犯罪分子钻了法律的孔子,但是孙小果父母对儿子违法犯罪行为不但不阻止教育,还帮其隐瞒包庇,走后门疏通的亲情更令人叹息。
三是我国现行的各项监管制度是否起到相应的作用。为确保我国的法律以及各项制度的执行,我国有各级的监督管理制度。但是在孙小果案件中,仅仅是作为基层执法人员的孙母和其养父就能帮通过联系走动,帮其在1998年被判死刑时瞒天过海,并多次改名换姓,逍遥法外。如果不是这次《昆明日报》报道“中央督导组进驻云南期间,xxx加大工作力度,打掉了孙小果、涂力军等一批有影响的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也许他将继续生活下去,还比很多老百姓过得更好。在这20年中,各级监督管理均存在严重失职。
孙小果案件只是“扫黑除恶”行动的一个小片段,全国各地均有黑、恶势力在被铲除,但是这一个个案件的背后也需要我们更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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