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为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的同时,也指出了明确的扫黑除恶工作方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利国利民的大事件。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一直以来,黑恶势力都是影响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同时也是人民深恶痛绝的顽疾之一。作为最基层的党员干部,是距离老百姓最近的人,也是最了解老百姓心声的人,筑牢防线,让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有所提升,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需用好“三步曲”,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出击。
“撒网式”的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宣传是一种直观的、见效快的工作方法,不管是战火纷飞的战争年代还是如今的和平年代,宣传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只有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群众的知晓率才会随之提高,从而形成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壮大声势。因此,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宣传的力量,贯彻落实顶层设计的战略部署决策,提高群众的知晓率,进行“撒网式”的宣传。当然,宣传手段多种多样,比如成立专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与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推进会、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在集市、学校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发放明白纸、宣传页等相关资料、严格统一粉刷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并附带举报电话、统一安排农村“大喇叭”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内容进行早中晚定时播放,每次不得少于十分钟等等。只有全民参与,蔚然成风,用好“第一步”,扫黑除恶的一系列工作才得以有效开展。
“地毯式”摸排,确保线索“零漏报”。线索,指事情可寻的端绪、路径,不管是侦破刑事案件还是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问题,线索都是一个“指引”。第一时间掌握了线索,也就第一时间找到了突破口。形成线索“零漏报”的长效工作机制,不仅可以保证无“漏网之鱼”,而且也可以起到督促与激励的作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安排专门扫黑除恶联络员进行“地毯式”摸排,发现情况第一时间逐级上报,不得贻误、怠慢甚至隐瞒,而且要确保形成周报、月报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每月一通报、每季一小结制度,并制定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除此之外,对照摸排的问题清单开展“回头看”行动,督促其整改,继续查找遗漏与不足。因此,用好“零漏报”这一步,才有可能将黑恶势力一网打尽。
“深挖式”处理,保障问题“真解决”。发现问题不是目的,真正解决问题才是根本。所有的宣传与“零漏报”机制,都是为了解决问题做铺垫,否则就变成了大张旗鼓的“作秀”。作为基层党员干部要采取“深挖式”的方法,坚决查处涉黑涉恶的问题,与派出所工作人员联合行动,发现问题,不袒护、不隐瞒,深挖“代理人”、打掉“保护伞”。同时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关系网牵涉谁,都要保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除此之外,纪委等相关监察部门,要做好基层党员干部的强大后盾,对于发现的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限期改正,情形严重的,要将其绳之以法,并将扫黑除恶这项工作,计入年底考核成绩。由此,用好“真解决”这一步,才能发挥震慑力量,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古人云:“民为邦本,本固邦宁。”诚然,国泰民安,自古以来就是我们每一个中华儿女的美好愿景。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幸福生活指数,同时也事关国家的稳固与发展,是党之所求、国之所需、民之所盼。作为最基层的乡镇干部,我们更应该抓住这次机会,迎风而上,顺势而为,筑牢人民与国家安全的第一道防线,用好扫黑除恶的“三步曲,”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2021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XXX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指示。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滕州生活网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2021扫黑除恶心得体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XXXX就讲,对群众反应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重治。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坚决打赢这场攻坚仗,给社会环境来一次彻底“大扫除”。
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层党员干部在行动上务必抓牢务实。做到精准施策,善抓重点。要结合实际,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把群众安全感最弱、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地方,要高度重视、重点打击,坚决把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压下去。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同时又要着眼长远,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要善于运用法治提升质效,统一执法办案思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不断提升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单单是上级指示,不单单是按照上级要求做事。我们不能错误的理解成是为“上级做事”,我们是为人民做事。党员干部每天都食人民俸禄。古人说,“无功不受禄”,既然受禄,就要做功,就要为民干实事,办好事;既然受禄,就应当为人民谋安康、谋幸福。为人民群众带去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因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就是为民“扫黑”!为民“除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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