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就是工作或学习中的体验和领悟到的东西,亦可以称作心得体会。“心得体会”是一种日常应用文体,属于议
论文的范畴。一般篇幅可长可短,结构比较简单。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学习贯彻《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心得体会,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习贯彻《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心得体会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意见》的出台正当其时、意义重大。
一、深刻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作出了一些列重大部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到20xx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文化强国。制定出台《意见》,是深入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
二、准确把握《意见》的目标任务根据《意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xx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增强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行动自觉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参与者、实践者、受益者,要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参加普法宣传教育,带头遵纪守法,维护法律尊严;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着、坚定捍卫者,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学习贯彻《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心得体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保障、公正司法是生命线,法治建设的成效如何则要看全民守法的情况如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同时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些论述深刻阐述了守法意识、法治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人类早期的成文法常常铭刻在石柱或铜表上,但铸鼎未必传世,勒石未必长存,真正流传下来的是“铭刻”在全体社会成员心中的法治精神。历史发展表明,只有法律成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规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法的意义、法的精神才能真正展现出来,法治的理想才能最终落地。因此,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要达到“全民守法”的目标,必须以法治政府的建立促进法治社会的发育,以司法的严谨、执法的严格来培育公民守法的自觉性。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司法公正对于社会公正的引领作用,并在此基础上,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只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具体的司法案件中建立对法治的信心、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感受到法律的权威,他们对法律的态度才能由认识到遵守,由信任到信仰。守法需要自觉,自觉守法要靠各行业、各领域的自我管理来培育。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同时,也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使各行业、各领域的从业者,真正在实实在在的自律和自我管理中,一点一滴培养起社会责任意识和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建设,离不开类型多样的宣传与教育。从上个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已经完成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五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xx”普法规划正在进行中,普法内涵不断丰富、领域不断拓宽,已经成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在全民教育基础上,继续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群体的法治教育,不断创新宣讲和教育方式,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以精准滴灌和春风化雨的形式,将法治教育送入街头巷尾、百姓人家。只有经过多管齐下的法治教育、培育,遵法守法的意识才能蔚然成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才能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并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国夯实坚实的社会基础。 学习贯彻《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心得体会今天晚上学习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理论,下面我谈谈自己的见解。党十七大
报告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写入党的纲领性文件,是党的十五大在提出“依法治国”之后,民主法治建设领域的具有战略号召力的新概念。弘扬法治精神的提出和践行,意味着法治文化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同时也给新时期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思想内涵真正地深植于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内化为个人的心理意识和言论行为,全面落实到立法、行政、司法、法律监督、公民行为和党对法治建设领导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上,从而协调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谐。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核心和精髓是统一共产党的领导,统一人民做主,统一依法治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让人民监督社会法治,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依法治国,将社会主义法治同社会生活相结合,在广大人民的支持下,助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公平要做到公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学会用法治来维护自己,执法人员要公正,不徇私枉法。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必须确立法律,人民生活准则的观念;必须为辅宪法的权威;必须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尊严;要提高执法部门的共信力;执法人员必须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法律是神圣的,不容亵渎。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想尺度是自由平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要依法维护我们的权利,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人人平等等。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机制是法律监督。社会是一个团体,社会主义法治需要我们相互监督,相互协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是法治建设的主要实践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法治精神的培育和弘扬是一个实践的过程,无论是法律权威的树立、法律情感的培养还是法律能力的提高,主要来自于法治实践。事实证明,如果一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要求学法守法,树立法律的权威,一边却在不断发生执法、司法人员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必将会大大削弱公民对法律的尊重,助长蔑视法律情结的形成。当前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不断增多,一方面是因为执法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是公民无法通过诉讼等正常途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导致一部分公民选择了通过非正常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来制造事端,扩大影响,以引起相关领导或部门的重视,从而得以解决。相反,如果执法、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切实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公民就会切身体验到法治的价值,从而激发公民对法治产生现实的渴望和需求,促使公民参与意识与主体意识不断增强。为此,必须加强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通过教育,使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真正做到立法为民、执法为民、司法为民,做到服务大局、服务全局,最大限度地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法机关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通过完善立法程序,增加立法透明度,给人民群众知情权,来提高立法质量。同时,随着形势发展,要及时对已经制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清理,将法律法规中个别条款已经不适用或者与上位法冲突,法律法规本身仍需执行的,要及时进行修改;对与上位法完全冲突或者已经不适用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废止,从而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国家和地方法律体系,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政府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中,要明确政府职能、管理规则,保证行政管理权力运作是透明、高效、便民的。能够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管理好社会事务。坚决杜绝执法违法,徇私枉法、假公济私,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司法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要完善司法救助
制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确保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能够赢得官司,让打赢官司且具备执行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从而维护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总之,要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机关的教育和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通过示范公权力的依法运行,创造法治氛围,营造法治环境。民是法治建设最广泛的参与者和推进者,在法治建设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必须加强普法教育,培育公民积极的法治意识。法治精神作为一种法律观念体系,其形成必须依赖于系统的理论灌输。普法教育作为理论灌输的重要途径,对于培育、弘扬法治精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在目前的普法教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偏重法律条文的灌输,二是单纯的法制宣传。现代法治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数量也越来越多,总量非常之大,就算是专业的法律人员,也很难将所有的法律法规悉数记住,更别说是老百姓。因此,普“法”普的不仅仅是具体的法律、法规条文,而要更重视普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和法治文化。其价值在于倡导法治精神,以确认法律的权威性和至上性,确认社会运行主要靠法律制度来规范与调节、培植法律信仰为核心,因此,要把法治精神作为现代民族精神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公民形成“法律至上”的态度和意识,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观念,以造就大批具有良好法律素质的公民。引导公民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相对如何引导公民用法来说难度要大得多,而市政法委自20xx年起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开展的“证据维权”宣传教育活动,无疑是一个良好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对社会公众宣传证据意识,宣传有关证据搜集、证据固定、证据形式、证据运用、证据证明等证据制度的有关法律知识,宣传程序公正与法律真实的重要意义,使当事人明白如何正确看待证据并运用证据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普法教育工作。一是普法教育要根据当前社会结构、经济结构、利益结构和人们思想观念等深刻变化的新情况,积极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普法教育的形式,构建新闻媒体、信息网络与声像、文字相结合的法律传播体系,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在普法教育方面的辐射作用,加大覆盖面和渗透力。二是要从培育公民的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目标,促进公民意识的普遍树立,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形成,从而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供良好的土壤。在教育中要更多地强调“权利”、“民主”等观念,最大程度地满足公民对秩序、安全、平等、正义、幸福等法治精神价值的需要,使普法教育贴近公民的生活,融入公民的内在性需要。使普通公民真正感到法律是他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帮助与指南,进而塑造公民积极的法治精神。我们当代大学生是时代的生力军,我们要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用我们的一言一行大家树立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