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以及企业控股等情况,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以下行业: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四、各行业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二)工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三)建筑业,组织管理服务。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8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8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8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5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六)住宿和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八)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亿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且资产总额50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九)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不含组织管理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的为中型企业。
五、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以企业有关指标上年度数据为定量依据。
没有上年度完整数据的企业规模类型划分,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以划型时的数据为定量依据,营业收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六、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的企业即为大型企业。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
七、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定量标准,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大型企业:
(一)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二)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三)与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企业。
八、企业规模类型采用自我声明的方式,企业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在监督检查、投诉处理中对中小企业规模类型有争议的,有关部门可以向有争议的企业登记所在地同级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书面提请认定。
九、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每5年定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适时修订。
十、本规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国家统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各部门各地区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十一、个体工商户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xx年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同时废止。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情况汇报20xx年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如果是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如果是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的相关指标.
企业补贴的条件一般是根据补贴政策的发布来确定的,不同的项目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不一样,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有以下几点:1、注册地现如今,企业补贴项目以市级为单
小型微利企业区分行业不同,标准不同,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2、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说的25%就是先把应纳税所得额乘以25%,再乘以税率20%,相当于实际上是5%的税率!这项优惠政策仅针对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所得税.
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才是小微企业.
根据20xx年12月6日***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应努力营造比较宽松的政策环境,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
小微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3.1~2020.12.31期间可以选择1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来确定,各行业划型标准不同.具体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有详细的规定.国家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方面,小微企业可以享有很大的优惠;比如,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发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以及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目前,我国企业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等多个类别.不同类型是企业划分标准各有差异,现阶段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主要有以下三点:1、在资产总额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2、在从业人数方面,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3、在税收指标方面,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以上是通过资产、从业人数、税收指标等三个方面来认定小微企业.不同的行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也会有所差别.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是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情况汇报由于小微企业最近几年的政策非常好,所以现在很多小型的企业都想把自己的企业认定为小微企业从而得到政策支持。那么大家知道2020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宇辰管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2020界定小微企业的最新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小微企业划型办法: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第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以工业企业为例,小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300人以下;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以下;微型工业企业是指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第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划型是对于小微企业不同含义的一种要求。创业者需要区分小型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法律意义,正确利用国家政策进行相关费用的减免。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小微企业界定是按照企业的从业人数,还有应纳税的所得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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