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了做好预防和处置因暴雨、洪水、台风等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保障我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抢险救灾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应急处置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本预案。
2.基本情况
幼儿园地势并不高,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的出现可能会造成排水受堵,雨水倒灌,将会严重影响正常教学和师生出入,园部在改建下水道的基础上,加强防汛防台预案建设。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园范围内洪涝台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4.应急处置部门与职责
法人代表园长为第一责任人,成立应急工作小组,组长为具体责任人。
4.1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尹欢华(园长)联系电话:13361860136
副组长:叶慧清(总务主任)联系电话:13918726170
柴素静(工会主席)联系电话:13816600866
组员:马莲花(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3816094690
杨明慧(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3402100964
陈锋梅(年级组长)联系电话:13564326258
陈燕(团支书)联系电话:13817531650
4.2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在区、教育局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下,组织、指导、协调幼儿园的防汛防台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本校的防汛防台工作检查,处理影响防汛防台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汛防台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传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本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灾后救助。
4.3学校处、室职责
园长室职责:承办本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检查督促幼儿园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和参与园有关科室涉及防汛防台的相关工作。
总务处职责:负责校舍的维修管理的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和灾后总结。
教务处职责:负责师生安抚工作;负责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的宣传、通知、教育,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
工会职责:向上级部门报告防台防汛工作开展情况和灾情发展情况;对外联络、信息资料收集。
5.预防办法和措施
5.1落实台汛灾害预警员
根据学校的地形地理位置、校舍情况等灾害隐患点,确定为叶慧清预警员,负责台讯灾害的预警,随时向工作组长汇报警戒情况。
5.2防汛防台检查
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在台汛前组织力量开展防汛防台检查,发现有安全问题的,及时处理和整改。
5.3.台汛及次生灾害预警
可能受台风、降雨影响的地区,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加强值班,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台风动向和降雨情况,针对可能出现的龙卷风、雷暴雨、内涝等灾害,研究防御对策,明确防御重点,及时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发布信息。加强对灾害隐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时采取预警、转移师生和财产等措施。
6.应急处置
6.1信息报告
台汛影响后,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出现严重灾情拨打"110"或"119",出现伤害情况拨打"120"。
6.1.1一般灾情。事故无人员死亡,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局应急办。
6.1.2重、特大灾情。事故死亡1人、伤多人、财产损失1万元及以上,学校应当在半小时内口头向区、局应急办报告,灾情结束后一小时内书面报区、局应急办。
6.1.3灾情报告的必要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其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6.2事件处置程序
为更有效的处置应急情况,应急工作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小组。62.1通讯联络小组
组长:叶慧清联系电话:13918726170
组员:顾敏联系电话:13816078219
6.2.1.1在预防和处置中加强与通信管理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现场通讯畅通,确保与外界的联络。
6.2.1.2与区、局应急办、镇政府等有关职能部门保持联系,加强与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信息及时向师生播发、刊登。
6.2.1.3出现重大灾情及时与公安、消防、医院取得联系,出现特重大灾情与当地政府和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取得联系。
6.2.1.4加强与当地防汛防旱指挥机构的联络,确保台汛预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6.2.2.应急抢险小组
组长:张叶龙联系电话:15921489191
组员:徐品华
6.2.3工作职责:
6.2.3.1接到防台汛预警后,对学校下水道进行疏通,检查门窗、悬挂物,发现隐患马上整改,检查重点部门、实验室,制定重要物品转移方案并及时转移。贮备防台汛物资,根据预警级别及时组建必要的教职工抢险队伍。
6.2.3.2出现一般灾情时加强视察巡逻,及时处理隐患,保持楼道安全出口通畅。出现特、重大灾情时配合公安、消防、武警部队进行抢险救灾工作,配备教职工抢险队伍,保障学校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2.3.3加强防台汛期间的值班工作,保证24小时值班并做好巡查工作。
6.3.救护转移小组
组长:杨寒勤(卫生教师)联系电话:57253465
组员:各班班主任
工作职责:
6.3.1出现灾情时,组织师生转移到地势较高的安全地带,保持梯道的畅通,人员转移要根据就近的原则,提倡互相帮助。
6.3.2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收留安置附近居住在地势低洼和危房中的居民。
6.3.3发现受伤人员转移到单独房间并就地救护,通知通讯联络组联系医院。
6.3.4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叶慧清(总务主任)联系电话:13918726170
组员:李慧兰
6.4工作职责:
6.4.1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救灾的物资需要。
6.4.2筹措抢险救灾资金,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
6.4.3协调联系教育局、当地政府职能部门,提高调度水平和防汛防台抢险能力。
6.4.4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联络,做好学校的治安工作和周边环境的维护。
6.4.5提供本校的避灾场所,设立标志,确保灾害来临时处于危险区域的师生和群众能及时躲避。
6.4.6加强与电力部门的联络,确保防汛防台抗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求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4.7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络,保障防汛防台抗灾人员、救灾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4.8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联络,协助做好学校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师生疾病免疫和学校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4.9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络,确保学校抢险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饮用水、医疗、药品等后勤保障。
6.5.安抚宣传组
工作职责:
6.5.1加强防汛防台抗灾及避险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防灾减灾能力。
6.5.2结合本校的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开展定期与不定期培训,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6.5.3发生灾情后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造成师生恐慌,安抚接待学生家长。
6.6善后处置措施
6.6.1救灾
台汛灾害发生后,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学校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校舍修复、学校复课等善后工作。
6.6.2救济救助
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做好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师生,做好受灾师生临时生活安排,切实解决受灾师生吃饭、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问题。
6.6.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积极协调卫生部门,抢救因灾伤病师生,对影响师生生命健康的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学校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和蔓延。
6.6.4.校舍修复
组织力量,尽快修复受损的校舍、道路、通信等设施,争取尽快复课。对破旧校舍和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要请专业部门进行危房鉴定,能修复的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要采取隔断措施,并限期拆除。
6.6.5防汛防台工作评估
每次台汛过后,学校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应针对防汛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汛防台抗灾工作。
7.注意事项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制定,由学校第一责任人批准实施,定期组织对预案进行评估,视情况变化作出相应修改。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防台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或报请区防汛防旱指挥部给予表彰;对防汛防台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7.3学校解释部门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由学校防汛防台应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幼儿园自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二篇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幼儿园是: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87563287。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幼儿园自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三篇1、责任人:园领导
2、处置事件的组织: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
3、报告程序:
(1)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统一指挥。
(2)由园领导向教育局领导汇报。
4、预防及处置措施:
(1)安全领导小组要向师生宣传有关台风、暴雨、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自救知识,增强师生防灾意识,提高在自然灾害发生时的自救本领。
(2)总务处排查校园的房屋、排水管道、电器设施、消防安全设施、树木、窗户等安全方面的.受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3)信息员接到上级指令或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信号、需要停课的通知等,则立即通知园领导采取措施。必要时,在未接到上级主管部门停课通知而情况紧急时,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措施。
(4)园领导班子成员在接到暴风、暴雨雪信息时,随时待命,做好有关工作。发现灾情时,总务主任在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和加固校内悬挂物等。后勤园长组织各班主任负责关好教室门窗。园领导要安排加大学校值班人数。
(5)发生破坏性灾害后由突发事件指挥领导小组统一人员分配,各负其责立即进行抗灾自救工作,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同时,做好灾后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疾病在校园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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