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其他符合保密要求的方式进行。
机关、单位对承载国家秘密的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以下简称国家秘密载体)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应当做出国家秘密标志。
国家秘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保存、维修和销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绝密级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设施、设备中保存,并指定专人管理。
未经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当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进行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载体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
(二)买卖、转送或者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三)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国家秘密载体;
(四)邮寄、托运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五)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携带、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出境。
传递国家秘密载体应当通过什么方式进行1、收发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2、传递秘密载体,应当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3、传递秘密载体,应当包装密封;秘密载体的信封或者袋牌上应当标明密级、编号和收发件单位名称。使用信封封装绝密级秘密载体时,应当使用由防透视材料制作的、周边缝有韧线的信封,信封的封口及中缝处应当加盖密封章或加贴密封条;使用袋子封装时,袋子的接缝处应当使用双线缝纫,袋口应当用铅志进行双道密封。4、传递秘密载体,必须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或者指派专人进行,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非邮政渠道传递。5、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1)送往外地的绝密级秘密载体,通过机要交通、机要通信递送。(2)在本地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由发件或收件单位派专人直接传递。(3)传递绝密级秘密载体,实行二人护送制。6、采用现代通信及计算机网络等手段传输国家秘密信息,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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