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要点
1. 选举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
2.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可以由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上述人选提名均应经学校党组织研究通过,工会主席、副主席、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为等额选举。
二、方法步骤
1.成立换届选举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应有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拟任工会主席的候选人、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人、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等。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具体选举筹备工作由上届工会委员会负责。
2.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部门有关工会工作的文件等,利用黑板报、广播、宣传栏、校务公开栏等宣传工具和阵地宣传党在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明确依法及时组织工会进行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对保障教职工的政治民主权利,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品位,加快学校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做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3. 组织筹备组全体成员学习,做到熟悉业务、按章依法开展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
4. 确认会员名单及核定会员(在职正式教职工)总人数,在校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5.调整工会小组。一般以年级组、教研组、职能处(科)室等为单位建立工会小组,可视具体情况进行,同时民主推荐新的工会小组长。
6.提出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含主席、副主席,主任委员)建议名单。提名可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小组的提名和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组织审查同意后确定;另一种是由学校党组织与上级教育工会协商,提出建议名单,经各工会小组酝酿讨论后,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小组的意见集中确定。
7. 广泛听取意见,按照有关选举规定拟定“学校工会委员会第×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并公示。
8.上报审核。将确定的候选人预备名单、拟定的选举办法及有关筹备工作情况书面报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如需要,学校党组织应向上级党委做专题报告进行请示。
9.将经上级教育工会审核同意的候选人预备名单、拟定的选举办法在校务公开栏公告三天,并组织各工会小组讨论,充分听取会员意见。
10.召开会员大会主要议程:
(1)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2)通过大会议程
(3)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4)会员资格审查报告
(5)工会财务、经费审查报告
(6)上届工会工作报告
(7)介绍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候选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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