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XX区统计局坚持以“依法行政,普法先行”为指导理念,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积极探索统计普法的新思路、新方法,加快建设“四大工程”,努力践行“三个提高”,推进统计工作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公开透明。
一、建章立制促保障
1、制定普法规划。根据市局和《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在本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X-20xx年)》精神,结合本区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了XX区统计局“六五”普法规划,明确“六五”普法规划中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和措施。
2、加强组织保障。统计局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和加强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与领导。20xx年,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永俭在《XX报》“书记谈法治”专栏发表“依法作统计、严打假数据”署名文章,扩大了统计法治的宣传力度。
3、确保经费落实。根据统计法制工作开展需要,平时法规工作临时性经费开支实报实销,对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统计会议经费开支足额安排。五年来,累计给基层统计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下发了800余册新《统计法》、1000余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简读本》,10000余张《统计法宣传书签》。
4、保障条线畅通。建立了街镇、园区统计法制联络人制度,具体负责基层法制宣传并配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其中5个街镇的统计部门负责人作为法制联系人,进一步加强了我们基层的统计法制能力。
二、多管齐下重宣传
1、法制宣传和统计专业培训紧密结合。五年来,充分利用统计干部培训会和每年12月份的统计年定报工作会议的契机,邀请市局领导、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领导及有关专家对新《统计法》主要内容和依法统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讲解,累计利用年报统计法培训人次超过600人,利用讲座培训人次超过800人次。
2、法制宣传和从业资格考试紧密结合。充分利用每年500多人次的从业资格培训契机,以统计法教材为基础,结合近年来统计执法典型案例,强化基层统计工作者的法制理念的培育。五年累计培训人次达3000多人。全区自查上报专(兼)职统计人员4000余人,同比增长9.8%。
3、法制宣传和重要宣传节日紧密结合。充分发挥12月全国统计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宣传节点的品牌效应,发动16个街镇的统计部门在各个街镇、园区内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力。
三、细化工作抓落实
1、统计宣传进机关。规定统计人员必须完成在上海干部学习城中有关统计法课程的学习,并结合基础知识讲解、统计出发责任、典型案例曝光等方面内容,加强对统计法的理解。利用好各种宣传海报,在区政府和各街镇政府大楼电梯口进行《统计法》宣传,在政府部门间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组织了全体局队成员进行了《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并组织内部竞赛,通过考试,选拔出三名代表参加区法制办举行了《行政强制法》知识竞赛,一名代表在竞赛中获得了区级竞赛个人第2名。
2、统计宣传进网络。在区统计信息网开设宣传专栏,登载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学习材料。据统计,XX统计信息网访问62万余次,在全区政府部门网站中排名第4,在宪法宣传周,我们在网站首页制作了统计法宣传链接浮标,加大统计法宣传力度使依法统计的观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3、统计宣传进基层。为营造全区统计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基层统计部门的主动宣传意识,在街道范围内通过拉横幅,打电子屏,摆宣传摊等方式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在中国统计开放日,我们精心制作了19幅统计宣传展板,在全区各街镇巡回展示。
四、切实转变依法统计工作思维
1、抓执法方式创新和执法观念转变。在总结以往执法经验的基础上,努力向灵活全员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检查成为了一项全局性和集中性的重要工作。五年来,共检查了550多家企业,涉及工业、商业、服务业、投资、房产业、建筑业等各类行业。通过监督检查,在基层单位中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树立起统计执法的权威。
2、围绕“巡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为实现统计工作规范化,促进依法统计,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定了每年2个街镇的巡查任务,形成制度加以推广。通过巡查收到了三个方面的效果:一是引起了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进一步重视;二是促进了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规范了部门统计行为;三是推进统计系统依法行政,提高了统计工作效率。
3、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统计影响力。据统计,五年来,统计执法立案5起,经济处罚2起,罚款金额2万元。通过执法检查,与调查对象更好地交流沟通,进行业务指导,使调查对象加强统计基础工作,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统计情况,提高依法统计的社会影响力。
五、工作中的不足
一是开展统计普法活动的方法还不够多,形式还不够活。二是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对被调查单位的领导特别是私营企业主的普法还缺乏明显有效的方式等。三是执法力度不够,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统计执法工作的开展还是不平衡。
六、努力方向
1、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宣传。一是要加强宣传深度。要利用“条块结合”的办法,尽可能的多渠道多方法将统计法制宣传从以往的统计从业者到领导者发展,特别在政府领导、企业领导方面,加强宣传,使统计工作开展更具有效性,不断提高统计在社会、企业、个人中的权威性和可信度。二是要加强宣传专业性。要把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作为统计业务工作一项重要内容和提高统计业务质量的重要措施抓紧抓落实。首先要在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当天,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进行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宣传工作,力求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其次,要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统计法宣传教育,使统计法宣传进一步扎实。做到任务布置到那里,业务培训组织到那里,法制宣传开展到那里。三是要加强宣传针对性。要结合统计专业,特别在单位数量最多,且受经济形势影响最明显的工业、能源方面加强统计法制宣传,提高企业主动配合意识,确保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流程。一是要突出执法规范性。不断强化对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对常见统计违法案例的剖析,为执法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基础。要突出操作中统计执法的“规范性”前置,即按法规要求操作,按程序执行,不可省略、倒置和重复,确保不发生行政复议纠错等现象。二是要突出执法服务性。统计执法的目的在于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提高统计调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执法只是手段,不是目的。要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工作难点,指导企业建立适合自身需求的统计台账,讲解各报表的疑难指标,着重指导易错指标的正确填报方法,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要突出执法规则性。要结合行政执法的工作要件,对自身依法履行法定义务的程序进行细化,逐条分解、逐个环节抓实。在业务培训辅导环节、在执法检查环节、在案件查处环节,要严格培训签到制度,确保流程规范,传递到点、记录完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按程序操作,按要件定性,按法律办案,确保将每一个统计执法案件办成“铁案”。
3、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效应。一是积极推动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要以规范记录统计不良行为、失信行为为重点,以“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库”为核心,建立“统计信用管理平台”,不断强化企业诚信统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统计行业风尚,使源头数据质量得到提高。二是准确把握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要依据裁量基准的分类规定,对存在统计违法行为的对象依法进行警告和处罚。强化对各项条款的解读与把握,将统计违法处罚类型、幅度准确对应统计违法行为。三是探索完善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对于被处罚的统计违法对象,应依法向社会进行公示。要积极探索网络、讲座、文件通报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结合,不断提升统计执法的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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