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1篇
本《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根据《^v^民法典》《^v^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1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双方或一方不愿续订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2条 工作内容
工作岗位:乙方同意根据甲方需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担任员工一职,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内容。
乙方承担的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每天 小时,每周工作 天。乙方了解且同意其工作时间可能根据甲方具体需求予以调整。
第3条 劳动报酬与其他待遇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 元。
乙方同意,如果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劳动报酬,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以下情形视为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
1) 工作时间未满足本合同约定;
2) 提供的劳动不符合工作要求,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整改;
3) 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劳动。
甲方应于每十五日以货币形式向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则延后至最近一个工作日。
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对工资的发放时间作一定的调整。
甲方应当按照工作地点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4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对方支付经济补偿。但合同解除前的劳动报酬应据实结算。
乙方在本合同解除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甲方所有财产(如有)。
第5条 声明
乙方确认,本合同之签订与履行不会损害任何第三方(包括其他用工方)利益,并且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的协议也不得损害本合同的履行。如由此导致纠纷或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6条 保密义务
乙方依法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义务,乙方的保密范围为:涉及甲方产品、业务、技术、经营、财务、战略、交易等由甲方所专有的信息,以及乙方通过在甲方的职务而获得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商业信息:产品的生产/供应/销售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价格、产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等。
2) 技术信息:产品设计、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程序、数据库、实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设计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
3) 经营信息: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等。
4) 管理信息: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等。
甲方无须向其支付保密费。并且,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本条持续有效。
第7条 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乙方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2篇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甴话: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证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原工作单位:
户籍所在地: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甴话:
根据《^v^劳动合同法》、《xxx劳动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于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标准。
第四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支付劳动报酬的其他约定
第五条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周期不得超过15日。
第六条 甲方应当按照工伤保险的规定为乙方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幵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v^门举报。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収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请仲 裁、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关内容今后与国家、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3篇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此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工作地点在
第三条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日,每日工作小时。
第四条工资按如下方式:
第五条每月/周为工资支付日。
第六条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全部缴费。
第七条乙方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但是,不得影响本劳动合同的履行;且乙方应将与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告知甲方。
第八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三日内,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第十条乙方确认,甲方已如实告知乙方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第十一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作为本合同文书范本一并执行,乙方确认已充分阅读甲方规章制度并愿意遵照执行。
第十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有关文书在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况),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住址为甲方邮寄送达地址。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4篇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
非全日制用工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具有两个特点: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计酬单位也是小时 (2)劳动者可以与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在正式的工作之外还为其他用人单位服务,则只能算作兼职,而不能视为正式劳动关系,不能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非全日制劳动关系不是标准的劳动关系,因而不受这一规定的约束。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5篇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户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v^劳动法》及《^v^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二、工作时间
乙方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要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2、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工种,乙方应持证上岗。
4、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可能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劳动报酬
1、乙方的小时工资标准为元。
2、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社会保险待遇
1、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2、甲方依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和缴纳工伤保险费,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相关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
法律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除在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协议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依照国家规定处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或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6篇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甲方招用乙方并实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小时。
二、乙方的岗位(工种)为,职务为,从事的工作内容为根据本公司公布的岗位职责确定。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根据本公司的岗位职责确定。
三、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为每小时元,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报酬。
五、甲方支付的小时工资中已包含其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可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自主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㈠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公司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㈡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㈢甲方按照国家、省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做好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xxx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规定执行。
七、合同期内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未按国家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或乙方不能胜任合同约定的`工作或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八、甲乙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双方已约定提前通知期、违约赔偿责任等事项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双方均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违约金。
九、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合同到期后,如没有另外约定,则按原待遇以无固定期限合同续约。
十、双方约定下列文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㈠《xxx华劲塑料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员工手册》、《培训合同》、《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十一、本劳动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7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终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岗位(工种)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乙方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个小时,具体日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第五条 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及劳动保护用品,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乙方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但甲方支付的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根据乙方的技能水平,实际表现,工作业绩等情况,工资亦可作相应的增减。
第七条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秘密(包括乙方个人隐私及甲方商业秘密),除为对方授权或法律强制程序不得为协议以外目的使用、披露。反之对于此行为给受害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披露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 如有涉及违例行为,公司即可依据相关条例对员工实施处理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 第8篇
劳动法: 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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