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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汇总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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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1篇

《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徐福贵的老人的故事,他是一个出身良好的富家子弟,但却因为赌博、上妓院,而输光了祖上留下的一百多亩地,把祖祖辈辈住的大房子也抵了出去。他的父亲因为儿子的不争气,气得病重,最后因为从村口的粪缸上掉下来而摔死。自此,他从一个富贵人家的少爷变成了一个要从别人手中租田的佃户;他开始有悔改之意,便想踏踏实实地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一家人。

他的母亲也老了,最后病重。他的妻子拿了几块银圆让他去城里请郎中。可郎中没请成,却被一个的小小的连长逼去拉了大炮,成了一个没天都不知自己能否见到明天太阳的炮兵。

炮兵的生活是艰苦的,他们的粮食都要争抢着吃。好在认识了两个朋友,生活也就不会太过乏味。(虽然其中一个叫老全的人还未摆脱那样黑暗的生活就先在战场上死了)

他们这一连的炮兵从不打仗,却也每天有成批成批的人死去。好不容易他和他的另一个朋友春生捱到了全国解放,他领了^v^团长给的盘缠,踏上了归家的旅途。

他回家了。在这两年玩命似的时间里,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个小茅房。他看见了他的女儿、他的儿子,还有他日思夜想的妻子。当天晚上他夜不成眠,搂着妻子在门口看着星星想了一整夜:我回来了。

悲惨的生活从此开始。

他的母亲在他离开的两个多月以后就死了,现在他要和妻子一起养活两个孩子。可是他的儿子徐有庆毕竟要读书,家里的口粮就成了问题。他的女儿徐凤霞因为小时发高烧,留了后遗症,从此变成了聋哑,不然到了出嫁的年龄不会没人来提亲。因此,他和妻子商量把女儿送人。

他的妻子虽然不舍,却也被生活逼迫,把女儿送给一个老夫妇那里干活。他的女儿偷偷跑回来了,可他送女儿回城里,就快到时,他却忽然心疼他的女儿了:他的女儿很懂事,他不舍得送人。于是,便背着女儿回家。当晚,他告诉他妻子:^v^就是全家都饿死,也不送凤霞回去。^v^

他们一家靠者微薄的收入,艰难地生活着。虽然贫穷,但他始终不抛弃人性中最使人温暖的那一面。

可是,噩耗却紧接着传来。他的妻子得了当时无法医治的软骨病,渐渐地干不动活,又变得走不动路,最后连一根针都拿不牢了。他的妻子本以为她会先行离开家人。但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的儿子才10岁,小小年纪便魂归西天。

他们村的县长的妻子因为生孩子时大出血,急需输血。但却没人的血型对得上。碰巧,他的儿子的血型正好相同,于是,医生便开始抽血。本来现在未成年人是不允许献血的,且献血的血量有一定的限制。可是当时的医生是极度不负责任的,可以说是根本没有道德。这血一抽上就停不下来了。他可怜的儿子徐有庆就这么被活活地抽干血,死了。

埋了他儿子,他始终不敢告诉他妻子。但最后他的妻子还是知道了,哭得伤心欲绝。时间是治愈心病的最好良药,渐渐的,想起他们的儿子也只是悲伤一下了。他们便开始烦恼怎么才能找个好婆家,把他们的女儿嫁出去。终于,在同村村民的帮助下,他的女儿凤霞嫁了个好丈夫。女儿虽然是个聋哑,但他的女婿仍是十分疼爱他的女儿。不久,他的.女儿就怀孕了。

这本事一件喜事,可似乎到了他们家就成了丧事。他的女儿分娩时,却也因为大出血,而永远离去。

女儿生了一个男孩。他的妻字看着她的外孙这么可怜,刚出生就没了妈,便给这个男婴起名为^v^苦根^v^.

真的是^v^白发人送黑发人^v^啊,他的妻子原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亲眼看着自己的儿女双双在自己前面死去。不久以后,她也撒手人间。

他的女婿自从他女儿死后,就把苦根当命看。他的女婿是个搬运工,天天上工都背着苦根。好了,等到苦根会说话、会自己走路、自己玩的时候,苦根的父亲也丢下他命归西天了:他的女婿是被两跨水泥板活活压死的,整个人被压得扁平,成了一摊肉酱!

他就承担起了养育小外孙的责任。

苦根一天天长大,也渐渐懂事,会帮他外公做一些田里的活了。这自然让他十分高兴。可天不尽人意,苦根有一次发高烧了,他却浑然不知,等到烧得厉害了,才知道,他的外孙生病了。当时家里多穷,跟本没钱买药。听说姜汤可以治感冒、发高烧,他便去弄了碗姜汤来。可有觉得这样太苦太辣,就又向村里人借了一点糖。本来要还,别人知道他家的处境,可怜他,也就叫他算了。

外孙喝了姜汤自然好了许多。他就为自己原来外孙生病了都不知道而感到内疚。于是煮了一大晚豆子放在桌上,还放了点盐(当时的糖和盐对老百姓可都稀有着)。他可怜的小外孙,就因为这么一碗豆子,而活活被撑死!

自此,这么一个贫困的家庭就破裂成如此,全家就只有他一个人还活着。

于是他买了一只原本要宰杀了的老牛做伴。^v^两个老不死^v^就这么过着平凡的生活……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2篇

^v^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v^

——余华

第一次接触《活着》并不是通过看余华的小说,而是看电视剧《福贵》。这部电视剧通过改编余华的小说《活着》而拍摄的,那时候奶奶很喜欢看这个电视剧。也许是同样经过那样的年代吧!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民国时期。福贵家里本是刘村的大户人家,但福贵生性是一副纨绔子弟的作派。他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荣,可能是因为是家中的独子,母亲的宠溺,也可能是父亲的遗传,所以每当福贵做了错事以后总能换来母亲的维护,父亲责骂是,总是会会将错迁移到他父亲身上,有一种儿子必定是要像老子的意味。福贵从来不畏惧家人会知道自己在外面的纸醉金迷的生活,甚至不畏惧米行的老丈人,他会让青楼女子背着自己在老丈人面前耀武扬威,这也验证了在安逸中堕落,福贵一发不可收拾的,他的父亲被他气死,妻子家珍被老丈人带走,锣鼓声张的接走的还有福贵那个未出生的孩儿。

此时的福贵哑然了,从一个生来便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来说,如今的穷困潦倒,内心的落差,此时的他应该是有说不尽的悔恨。男人一旦放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只能看见妻子被带走,默默地耕种着租来的五亩田地,是的,他要养活一家人,他要竭尽全力地活着。福贵学会了耕地,学会了照顾年迈的母亲。好在,家珍还愿意回来。带着他们的儿子有庆,愿意回来践行他们夫妻之间的诺言。

但人生总是悲喜交加的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但是命运无情喜欢捉弄人,无情的夺走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备受打击,心中的希望之火招受了沉重的打击。但他不能倒,他还有妻子,女儿凤霞,女婿二喜,那是他最珍贵的了,可天意弄人,他们相继离世,凤霞因生下小外孙苦根时难产而死,家珍也撒手人寰,二喜也在一次事故中惨死。苦根也因为噎死而失去了幼小的生命。亲人一个个相继离世,只有活着的人才是最痛苦的,他要承担岁月的洗礼,记忆的苦痛缠绕,尽管经过这些难以承受的苦痛,他依旧选择活下来,最后,他买了一头要被宰杀的老水牛,取名叫^v^福贵^v^,就这样安静的活下去。他说:^v^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的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想通了,轮到我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了,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v^

从这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到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在晚年时对人生的那种态度,平静、洒脱、自然······

阖上书本,依稀能看见一位老人牵着一头老黄牛在树下经过的场景,背影坚定而落寞。

我暗叹余华的写作才华,他就像一个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甚至以很缓慢地方式,将人们在阅读中可能存在的一个一个又一个像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

我想,余华写这篇小说,并不是像让我们因此而悲伤,而是如小说名一样^v^活着^v^.生命中其实没有幸运和不幸运,生命只是活着,静静的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活着就是去忍受,忍受那些悲喜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一切,然后坚强的活下来。

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3篇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4篇

即便是柔和了结局,由张艺谋导演、根据余华的小说《活着》改编的同名电影至今仍因敏感的政治问题未能够通过广电审批,无法进入影院公映。

这是作为电影的悲哀,却是作为小说的幸运。主人公福贵青年时是一个阔少爷,嗜赌成性的他将家中祖辈积攒下来的庞大家业全部输光,省悟后的他和母亲、女儿过起了穷困潦倒的日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青年时的过错付出沉重的代价:他去为母亲求医,半途上却被^v^残兵抓了壮丁;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需要输血,结果儿子被不负责任的大夫抽血过量致死,后来发现县长竟是福贵在^v^军队时同生共死的小战友春生——春生在席卷全国的^v^中经不住迫害,悬梁自尽;凤霞嫁了个好女婿,可没想不久就死于产后大出血;两个孩子去后,妻子家珍也撒手人寰;几年后,二喜在一次工地事故中惨死,福贵便把外孙接到了乡下和他相依为命;可是好日子没几年,小苦根因贫,吃豆子时被撑死,失去了幼小的生命。最终,孤苦伶仃的福贵买了一头待宰的老牛做伴,每天朝出暮归奔波于田间。

名为《活着》,讲述的却是关于一个个关于死亡的事情。它在一个广阔的历史背景下展开叙述,但有意地淡化了社会政治背景,而更主要的是把它当作孕育苦难的生存环境,一个磨练人性的“炼炉”。如果没有这条不可否认的环境线索,人物和事件就像照相馆里拍一寸照,换来换去都是一抹色单调的背衬。主人公福贵的一生就挣扎在这样一个“炼炉”中,他经历了从大富大贵到一贫如洗的物质生活的巨大变迁,经历了多次运动给他带来的震荡与困窘,目睹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逝。

小说主人公福贵过往的一生是痛苦的,然而,他淡然地讲述了他无法想象的经历。福贵以死去亲人的名字称呼老牛,把对亲人的思念和感情寄托到了老牛身上,而老牛似亲人般给予了福贵继续活着的希望。福贵与亲人之间本能、朴素、温暖的亲情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得到充实和升华,并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如果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活着的希望依然不会破灭,他还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因此,在小说的末尾,福贵郑重其事地对他自己的后事做出妥善安排:他在枕头下放上十元钱,以便发现尸体的人能够好好安葬他。善待自己也是慰藉亲人的一种方式。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这是小说的最后一句。

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福的,生命仅仅只是一种存在,它和其他万物一样并无任何意义。对命运最有力的反抗,是对生命的召唤。不管是为了崇高轰轰烈烈地死,还是不为任何卑微坚韧地活着,都是一种生命的尊严。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5篇

随着年龄的增长,泪点越来越低,真的看不得这种书。99年第一次看这书怎么就没感觉哪?不可否认,《活着》是一次残忍的阅读。黑色的书皮简洁的名字,顿时有一种沉重和沧桑的感觉。它让你看到了在历史的大潮流中,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时代浪潮中只能被无情地牵引着,对命运有的只是无能为力的苦苦挣扎。想来是多么的残忍和可怕,即便知道方向是错的,却连站在原地寻求正确出路的权利都没有。屈服,屈服,还是屈服,最后剩下的,只有:活着。

整本书读起来都让人替主人公和其中的人物唏嘘不已,慨叹命运多桀,也都从书中或多或少的看到了自己、自己身边的人的童年和过往,因此产生共鸣,我想这就是余华文学作品做大的魅力吧。虽然整本书都很压抑,但是只有一段读来让人欣喜若狂:就是福贵的聋哑女儿凤霞托人找了一个对象,她的那个对象二喜出现后,整部书的最淋漓尽致的部分出现了:在那样悲惨的命运中忽然伸出了一双温暖的手,有力的支撑了这个摇摇欲坠的家庭,不但出现了转机,还带来了新生——凤霞和二喜的儿子降临了。不知道别人,反正我是看到这里非常的激动,体会了那种压抑后突然释放的快感。

小的时候家里比较穷,爸妈总是为了生计忙碌着,到了晚上再忙家务,给我和哥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有时候我说“妈你早点睡吧,别干了”记得妈妈曾经对我说过:“人只要不死就得活着,活着就得干”。随着年纪的增长慢慢的也体会了父母的艰辛。不管怎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的生活最后都要他自己去体会,在这个过程中,在最悲壮的时刻出现的时候,我希望我们能够记住:“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生活,只是一件外衣,有的人为它别上璀璨夺目的胸针,有的人在上边缝着一个又一个粗糙的补丁,但无论是华丽还是褴褛,我们都穿着专属于自己的外衣行走在风尘中,承受着外界的一切,感知着身边的一切,有爱有痛,有苦有甜。生存,还是生活,仅仅是一线之隔,一生为什么而活,需要我们用心去体验,只有当内心与外物和谐之时,在人世的一遭才叫真正的生活。

正如我的题目“苦莫如福贵,乐莫如活着”。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6篇

一片土地,一座小城,一个小村,一老福贵。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黑夜来临。”读完最后一句,我合上书本。内心沉郁顿挫,正如那来临的黑夜。

主人公福贵巨变的一生,完全不像父母给他起的名字那样样。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而福贵和他家人遭遇了这些所有的灾难:少爷的福贵赌光了家业,债主上门讨要房契,气死了父亲;母亲病逝却未在床前尽孝;儿子有庆献血死了,白首之人送黑发人;女儿凤霞死在产床上;善良的妻子被生活折磨而死;女婿二喜被石板压死;就连小外孙苦根,也因为贫穷,被豆子撑死了;只留下了老福贵、老水牛伴在水田在阳光下咀嚼着孤独的回忆。

战争、运动、^v^、灾难、饥饿、挣命、死亡……福贵所经历的,是人间炼狱。有歌这样唱:生命就是一场告别,从起点向一切说再见。唱得并非是福贵沉重苦难的生活。福贵的生命,是一个走向悲剧的过程。

悲剧会唤起人心底的怜悯,是泪水的催化剂,但在《活着》里的福贵身上,让我看到了人的尊严和伟大——将死而不去死不能死的艰难地生、坚忍地活的人性的光芒,让我深切懂得了“活着”。

活着,是一种状态。和所有的有生命的生物体一样,活着意味着生命存在而不灭亡。只是人有别于生物个体,人会让自己活在自己的世界,活得有滋有味。就如年少的福贵是富少爷,有着刘村人不能享受到的大富大贵。陷入蜜糖中的苍蝇,是不懂得一碗蜜糖之外的天空的。富少福贵也一样,他的世界没有妻子也没有了父母,只有他自己。所以他可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他钟情赌场胜过一切,直至他将家产输的一无所有。此时的福贵,就是那蜜糖中纸醉金迷的苍蝇,或者是路边上蓬头垢面的乞丐。社会总存在着的那一些整日闲来无事浑浑噩噩、有了今天不管明日的苟活者。

活着,为了付出和接纳一腔挚爱。钟爱福贵的妻子家珍日益病重,弥留之际说:“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为荣华富贵,不为功名利禄,“不想死”,只是为了能和亲人们相守,哪怕再难再苦,厮守患难、相濡以沫也是一种幸福。突然想到了爸爸曾讲述中我只见过她照片的奶奶。奶奶一病就是卧床十二年。十二年中,如果她能自己挪着凳子去和家人一起晒到窗外的阳光,那是她最为开心的。她曾说:像我这样,瘫在床上,痛了自己,苦了大家;想过很多种死法,但我不忍心离开都未成家的你们,不忍心让这个家不完整。是啊,这种爱,没有一丝功利,没有一毫矫情,就像平静的湖面下翻涌的波浪,深埋在地心里炽热的岩浆,虽然看不见,你却能感觉到它们明显地存在。福贵在亲人们一个个都离自己而去后,在一次次的绝望后依然坚忍地活着,不正是为了守护着那份带不走剪不断的亲人挚爱吗?忽地明白了些什么:有爱,有关怀,只要活着,贫穷,灾难都算不得什么。

活着,才能承受生命赋予的责任。或许你认为这样的生命太过沉重。余华在《自序》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我想,福贵经历的越多,对生活的彻悟就越深,才能如此坚强和隐忍。勇敢的福贵,挣扎在生死之间,生活不允许他思索痛苦,只留下对生的渴求,这一切不都来自于源于责任吗?诚如史铁生在《我与地坛》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在这个不可逃脱的事实面前,不管有没有温馨,有没有光彩,不管上苍赐予了健康的你,还是不健全的你,你必须要活着。为了父母,为了孩子,为了爱你的和你爱的人,为了能享受爱,为了去回报情,活着,本来就是一种责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尤其是在遭遇像福贵命运时候。

《活着》就是以这样的一种方式,一种口吻,叙述了一个没有悲壮,没有抱怨,只是从容的福贵的故事。“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不用计较幸运与不幸,不再论辩乐观坚忍,生活只告诉你:活着吧!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7篇

我很抱歉,做了一个不算忠实的读者。我以极度不单纯的动机,抱着能让我哭的怎样要死要活的'态度,来“审判”这本书。因为他们都说这是一本关于人生,关于苦难,关于悲剧的书。

关于人生。我对此并没有任何异议。“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少年时没有羁绊,便随心所欲,恣意妄为。此时“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中年时家道中落,经历生死,在欲望和现实的沟壑中挣扎,有了值得牵挂和在意的人。此时“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老年时“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所牵挂之人都做了生命中的过客,最后只能归于寂寥。

关于苦难。我只想说每一部小说都是用文字建立起来的第二世界,这个世界可以属于书中的人物,也可以属于把思想浸在书里的读者,我在余华先生的这个世界里站成了一颗没有悲欢姿态的树,但主人公福贵从未真正平静的苦难生活,让我不安分起来,最终我并没有在这个世界站成永恒。

被欺骗而不自知,输光家产,气死父亲的福贵,被^v^抓去当壮丁历经生死而归来的福贵。因患软骨病而死的妻子家珍,因生产时大出血而死的女儿凤霞,因献血过多而死的小儿子有庆,被水泥板夹死的女婿二喜,吃豆撑死的小孙子苦根。走着走着就,家就散了。一场场来势汹涌的暴风雨,冲走了他所有的家人。垂暮之年,身侧有的只不过是一头老黄牛。谁也不知道,这灾祸卷走得到底是谁啊!看似可笑的情节,却有最真实的感情以及最苦难的生活。我说的苦难是指生活,而不是人生。因为人生太大,不能妄断。

关于悲剧。在把兵荒马乱的万千思绪安抚在一页白纸之后,骤然而起的“感同福贵之身受的悲痛”又骤然而落。木心说过:如果顿悟不置于渐悟中,顿悟之后恐有顿迷来。是啊,悲痛不在己身,感同身受只不过是所谓的悲悯,片刻而已。

白纸上仅仅是一张人物关系导图而已,红笔划掉死者人名之后,却显得尤为悲壮。如若真不算上那头老牛,福贵就真真正正的是一个人了。按道理它不该不算啊,!这样,我又安下心来,雄赳赳,气昂昂的为接下来的文字铺平道路。对于接下来所写出的一切,理由十足逻辑到位,便都可顺利出现了。

我也不管我是否真会读书,是否真的品到本书真味。但于千千万万字中,我只看到一句话福贵对“我”说的,“我全身都是越来越硬,只有一个地方越来越软”。所谓悲剧,想来也乏然无味,仅此而已。

我有对于悲剧有异议,是因为我觉得他“惨而不悲,就不为悲剧”。

后来我就懂了,读书的意义是读书本身。悟你所读到的东西就够了,活着的意义便也是或者本身,不为外物,不被外人悟。

他们认为福贵在与于命运负隅抵抗,最终被命运屈打成招。呼到:好一个悲剧。其实《活着》讲述的只是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余华说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士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世间的悲剧本没有那么多,换一种温柔得说法,就是:所有得悲剧都不完全。人心敏锐精明,将悲剧解说的精通,生要揪出所有苦难,可却丝毫未察觉那总处在向阳面的美好。活着的悲剧大抵也不过如此了。要知道,面具既可伪装,亦可美装。所以,有的面具是不可以撕掉的,撕了就有点较真的意味了。和人间不值得硬碰硬,就太不值得了。

余华先生以第一人称的手法,大笔墨铺叙。让我们知道,原来福贵苦苦的一生有甜甜的家珍啊!她说,“我不累”。她说,“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能给你做一双新鞋。”她说,“福贵,我不想死,我想每天都能看到你们。”若他在生命的尽头,回想曾拥有一双乖巧孝顺的好儿女,定是含着笑的。这么说来,悲剧其实是用来自我评价的,用它来评价他人,这样就显得太单薄了。

故事的开始,福贵好好活着,活得光亮且油腻。故事的结尾,福贵好好活着,活得清楚且明白。这时候你便可以说他活得“好”了。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8篇

人的一生能有多幸运呢?

假期,我读了《活着》这本书。

朴实无华的文字,平平无奇的叙事,像是一块原味饼干,入口无味,却越嚼越香。读毕,思绪翻涌,感慨万千……母亲有一个亲妹妹,我唤她一声姨娘。姨娘读书少,只读过一二年级,也许是因为家里没钱,也许是因为外公重男轻女,也许是因为姨娘经常闹出“趴(扒)地瓜”的笑话。总之,姨娘大字不识一个。不过,姨娘是一个干活的好帮手,母亲小时候很懒,常耍滑头让姨娘干活,姨娘也不吭声,闷着头就把活全干了。一个午后,空气黏腻闷燥,知了扯着嗓子卖力地叫喊着,姨娘独自在院里干活。猪草机发出的“嗡嗡”声充斥着整个院子。倏地,声音没了,母亲跑来看怎么回事,当即吓傻了。她看到姨娘的两个指头,掉了,血嘟嘟地往外冒,母亲”哇”地一声哭了,反倒是姨娘,眉头皱得紧,嘴里发“嘶一嘶一”地吸气声,眼泪硬是没掉半滴。外婆刚从田里干活回来,镰刀都来及卸地背着姨娘往诊所赶……猪草洒落了一地,知了也不叫了,只有空气黏腻得让人喘不过气来。

天空白云朵朵,桂花飘香满院,姨娘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姨娘的手不再像原来那样灵活,但她仍时时干活、生火、煮饭、洗衣服、种田……一样不落,只是那猪草机她再也没碰过了。

深冬时节,天色阴阴漠漠的一层,湿风吹过,有点儿冷,也有点香,香的是野草花的气息。姨娘要嫁人啦,村里的媒人帮忙物色了一个好人选,这门亲事就这么定下了。那个年代的爱情哪有那么纯粹。结婚办酒那天,姨娘满心欢喜,红着个脸地挨桌敬酒。日子一年年地过去了,姨娘的肚子却迟迟不见动静,母亲问姨娘是不是不打算要孩子,她说不是。也就因为这件事,姨娘成了村里的笑柄。又过了一两年,姨娘的脸色愈来愈差。母亲问是不是身子出问题了,姨娘话也不说的直摇头,那表情说不清是痛苦还是不痛苦。过了几天,母亲黑着脸从乡下回来。原来,那个媒人物色的“好人选”是个酒鬼,成天赌博嗜酒成性,姨娘和他结婚多年,他回家的日子掰着手指头都数得过来。家里的担子都是姨娘一个人担着。洒鬼每次喝得烂醉时,就对姨娘拳脚相加,打得姨娘只剩下半条命。姨娘从不反抗,即使眼泪在眼眶里骨碌碌的打转,也不吭一声。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可我觉得姨娘是铁做的,比铁都还硬。母亲看不下去,就让姨娘离婚,可那个酒鬼死活不肯离。为此,告上了法院。这事,足足拖了一年。在这一年中,酒鬼愈发不是人了。这一次,姨娘连魂都丢了。村里人路过时,听着里面的撕扯声,都不免摇摇头。凛冬的风,又冷又刺。

屋漏偏逢夜雨,外祖母死了。外祖母是最疼爱姨娘的人。入殓那天,村里支起了宫殿似的灵堂,各式各样纸糊的小车子小房子,有种褪了色的亮丽,桃红柳绿的彩油纸在风里噼里啪啦地响,脆生生的像是谁在啃着黄瓜。许多人都来了,丧事一直都是他们无聊生活的调味品。在灵堂外,我看到姨娘。她个子矮小头发凌乱,还披着白布,可那条白布太长了,从她的肩膀一直垂到脚上。她的目光由于经受了水的浸泡而浮肿发散,我看到她麻木的摇晃着身体,整人散发出溺水般悲伤的气息。我知道,姨娘心里的最后一根弦崩了。

多年以后,姨娘二婚,生了一对龙凤胎。村里人都说姨娘命真好,真幸运。我却觉得姨娘命不好,也不幸运。

姨娘的故事令人同情,和书中的福贵一样,生活不幸,却仍坚强地活在这世上。人这一辈子,活着才是大事!

所以,人的一生又能有多幸远呢!就像余华笔下的福贵,从一开始的败家子,到最后的孤独终老,一路上,经历了太多太多地生离死别。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在我一度以为福贵要随家珍去了的时候,福贵活下来。这就是生命的韧性,是无法用时间和长度去衡量的。当书中的人物相继离福贵而去的时候,方才领悟到了活着的真谛。

于我,于福贵,于姨娘而言,活着是大事,也是最幸运的事!

《活着》读后感1500字左右 第9篇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兴趣,全没有什么“崇高的信仰”抑或“理想”。然而那个时候的自己也从不会迷茫不会对自己的生命感慨万千,于是,那时的生命也是最有韧性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

很多时候,远离亲人远离朋友的日子里,感觉幸福一下子远行,孤独与寂寞,伤心与难过,许许多多的想法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袭来,有过快乐的忧伤,也有忧伤的绝望,扬起的嘴角,是那么的倔强,没有泪水没有过多的话语,只有心痛。一个人的坚强,那种超负荷的难捱只有自己才能体会。然而所有的悲观在遭遇到福贵时变得一文不值,所有的失落在遇上福贵时变成了有幸。我不是不快乐,而是还没有适应快乐。所以如果有幸我要自己承担安慰有时候捉襟见肘,自己不坚强也要打着坚强,还没有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我没有资格难过,我还可以把快乐写得源远流长。

好好享受每一天的点滴,好好活着,为了自己也为了关心自己的人,为了这更长更远的明天好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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