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读后感 第一篇
忽然看见了书架中的《变色龙》,便抽出来一口气读完了。
又觉得这些语言文字似曾相识,翻到前言一看,啊,果然是契诃夫!
契诃夫全名叫安东.巴甫洛维奇.契诃夫,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也是最著名的世界中、短篇小说家之一。
人们总说:“契诃夫的小说是幽默的,但是在幽默中又暗含讽刺。”
我认为这句话一点儿也不假。这篇《变色龙》就是上句话最好的解释。虽然是刚沾到一点点他的著作,但已经能够让人感到契诃夫独特的语言魅力,高超的写作技巧,让人觉得既不罗嗦而又不失风采,让人觉得焕然一新。
《变色龙》的主角是奥斯美洛夫*,文章记述了一个首饰匠被狗咬破了手指,奥斯美洛夫闻讯查看的.事。文中并未怎样夸大场景,而是用十分巧妙的方法----只描写奥斯美洛夫听到人们说狗是将军家的之后的表现,并又描写了他听到别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之后表现,通过巧妙的对比,细致刻绘出了像变色龙一样的趋炎附势的小人的形象。
当发现狗咬人时,奥斯美洛夫开始辱骂狗的主人,并扬言要罚款;而当他听说狗主人是将军时,又夸奖狗是多么机灵,多么厉害,并威胁被咬的首饰匠并要惩罚他。两种情况下的话,让人判若两人。
特别是*奥斯美洛夫一会说热要脱长袍,一会儿又喊冷要穿上,更从细节中
体现出一个小人形象。
相信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看了《变色龙》一定会倍加羞愧。我想这就是一代语言大师驾驭语言的魅力所在吧!
龙族读后感 第二篇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变色龙先生》,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有一只变色龙先生他生活在一堵旧墙边,可是夏天的暴雨冲倒了这堵墙,他被压在了这堵墙后,当他爬出来的时候,他感觉自己像一堆泥,他只能开始流浪的生活,秋天的树叶一片片飘落了下来,他变成了金黄色,一只手抓住了他,啊哈,这是一个金色的发卡,一位女士捡起他来,把他卡在了礼帽上,他告诉自己要装死,保持发卡一样的姿势,否则,会有危险,女士非常得意地走进了电梯,她回到了自己家,脱下了礼帽,啊!她看见得不一个金色的发卡,而是一只黑色的变色龙,她把礼帽连同变色龙先生一起扔到了楼下。( )
变色龙先生决定找一个避风的港湾,终于,找到一个桥洞,他靠近一艘蓝色的船,变成了蓝色,靠近雪房子,他变成了白色,他认真的倾听雪人的故事,雪人送给了他红色的围巾,他变成了红色,最后,他经历了那么多,也有了自己的故事。
一只内心是灰色的变色龙,一个大嘴巴、凸眼球的小个子先生,再也不孤独了。每一个人都会在成长中经历许多,不管是好的还是不好的,都是成长的一部分,我们都要积极面对,才能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
《龙族》读后感10篇(扩展6)
——《特暴龙生死录》读后感3篇
龙族读后感 第三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五彩龙鸟》一书,对生物的进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五彩龙鸟》是一部关于恐龙灭绝和鸟类新生的的地球生命演化历史小说,是沈石溪先生迄今为止唯一写过的`关于远古动物的长篇小说。
故事发生在中生代侏罗纪地质年代,距今一亿多年。故事发生的地点是*的辽西地区。文中的两个主“龙”公,一个叫澄,一个叫岫,它们都是属于长着双弓型头骨的槽齿类爬行动物,可以算是恐龙家族的“亲戚”了。那个时候,人类还没有出现,而是由众多的爬行动物主宰世界。
可是,一场突如其来的“侏罗纪大爆炸”,使得“澄”和“岫”成为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物种——树息龙和犬齿甲龙。澄的后代越来越弱小、而岫的后代却变得越来越强大;澄的后代越来越瘦小,并长出了五彩的羽毛、岫的后代却成了食肉恐龙;澄的后代发明了“抱窝”孵卵、而岫的后代却让自己的卵自生自灭;澄的后代为了顾及孩子的安危上了树、岫的后代由于缺乏食物而开始杀害同伴……最后,岫的后代由于“侏罗纪大黑暗”被消灭了、而澄的后代却展开了双翼、飞上了蓝天!
谁也没想到,一场地球的灾难,不可一世的巨型恐龙成了生命舞台的匆匆过客,而处在大自然食物链末端的小恐龙,却成功地躲过了劫难,在生命舞台上扮演着永不衰败的角色。
所以,强大未必是永久的,弱小也未必是短暂的。
我觉得,对于我们来说,生命很重要,对生命来说,拥有绿洲极为重要,它能养育生命,是生命的摇篮。假如绿洲消失了,生命也随之消亡。而且精神上也有一种绿洲,那就是爱与温情,也是需要我们保护的,如果它们也消失了,那么生命就会枯萎死亡。
我酷爱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懂得了爱是最宝贵的、不可代替的生存技能!
龙族读后感 第四篇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主人公衰仔路明非走了狗屎运,考进了外国名牌私立大学,开始了他的屠龙生涯。路明非的'表弟路*与他做了一次交易,答应帮他四个忙,但是这四个忙帮完,他的性命就要归路*。路明非因为救友心切就答应了,就这样他踏上了漫漫征途。
我们会在这部小说中和主人公一起慢慢成长,而且在成长过程中学会了执著、爱与坚强。小说中刻划的人物个性鲜明: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恺撒,当然还有那些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酒德、麻衣……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人生的道路是布满荆棘的,拥有和失去是人生中的*常事。也许我们可以把不开心的事藏在心扉里,但这样的人是孤独的,开朗的人会把秘密说出来,让大家帮他解决这个问题。在人生中,只有抓住机会,把握住机会,才能显现自己的才干。否则,就会追悔莫及,正所谓“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龙族》是一本能给我们带来正能量的书,让我们和主人公一起创造奇迹吧!
龙族读后感 第五篇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题记
星期六上午,我长舒了一口气,仿佛干了一件大事一般,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我终于把《龙族1》看完了!
看完《龙族1》心中突然变得轻松起来。
《龙族》,讲得是一个衰小孩路明非,一个普通的学生,他过着周而复始的生活,就在他以为他的一生都将如此度过的时候,一封来自美国神秘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淡的人生——世界有龙!你的使命是屠龙。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陌生的大门向它开启,*凡的*小孩走向不*凡的屠龙之路,生活变得精彩传奇。
这是关于“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衰衰的路明非、孤独的楚子航、酷酷的凯撒,还有那些漂亮可爱的姑娘们——诺诺、夏弥、苏茜、陈雯雯、酒德麻衣……他们都有不为人知的秘密,他们都很孤独。这些男孩和女孩们在这部小说里慢慢地成长,学会了坚强、执着和爱。
《龙族》,它里面有让人痛哭流涕的亲情,也有让哈哈大笑的片段;这是一个关于屠龙者的故事,也是一个关于少年们成长的传奇。这是一场青春的文字盛宴,也是孤独少年成长传奇。
让我们一起来看《龙族》,让我们享受年华给我们的青春热血。
我们都有孤独时刻。
以此来怀念我们都曾有过的孤独。因为有他,才让我们感到雨过天晴、雨过彩虹是多么不易。
拜拜喽,去看《龙族2》!
龙族读后感 第六篇
因为在《小说绘》龙族专区级别不够,所以,只能把想说的都在这里说了。
首先是,江南,你赢了。《龙族二》我是昨天下午考完试之后刚刚买到的,当时报刊亭只剩下三本了。
昨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独自看完整本书之后,突然很想哭。真的。我是个很难被感动的人,小学时看什么演讲时旁边的同学都哭得稀里哗啦,我还能安安静静托着下巴在那里看完。初中阶段无论多悲伤的言情小说我都只是一笑。但是,《龙族二》真的触动了我的神经。大概是,为夏弥和楚子航吧。
从夏弥一出场我就有预感她是龙王。只是不愿意相信,我偏执地认为她和楚子航会在一起。全错,人类的直觉真是很可怕。但是,我还是相信,夏弥是夏弥,她只是夏弥而已。和什么耶梦加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是个混血种,她是水瓶座,她很漂亮一个人可以顶十个人,她厨艺很好,她有一个痴呆的哥哥。我甚至感觉,她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她绚烂如夏花,我喜欢夏弥胜过了诺诺。
可是还是要说耶梦加德。她创造了夏弥。可是你能感觉出,夏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耶梦加德也很看重那部分,作为人类的一部分。所以,耶梦加德才会把夏弥的钥匙留给楚子航。让他去寻找去见证夏弥的那部分。我能理解耶梦加德对于哥哥的感情。虽然是自己的挚爱,却必须亲手毁掉。几千年深邃无边的孤独,只有他和你在一起,彼此依靠彼此安慰。可是还是要杀掉他,还是要吃了他。这种东西被叫做“宿命”,是一辈子的伤。
楚子航。狮心会会长,接近于龙王的混血种。他把什么都藏起来,不和他人分享。雨夜的悲伤,他一个人品尝。他不愿和人配合,因为他不想更多人看到他作为“龙”的一面。他对人类社会有眷恋,他希望能融入集体,但他不会和人说,也不会对苏茜说。他一直努力掩盖,直到遇见夏弥。与其说是楚子航展现给夏弥不如说是夏弥自己闯进来。对于楚子航来说,夏弥应该是阳光吧。照进了他在雨夜里受伤的那颗心。楚子航没喜欢过任何女生,他看书了解一切。但是,女生本来就是书。夏弥是“本”主动找上门来让他翻的“书”。他了解的还不够,所以在面对耶梦加德的时候才会那么好奇。耶梦加德揭开了他从前的,关于夏弥的记忆,然后,粉碎一切。
我觉得楚子航是喜欢夏弥的,他喜欢夏弥,不是耶梦加德。所以他珍藏那把钥匙,夏弥的,钥匙。即使和海拉激战的时候也不肯松开,生怕遗落丢失。那是他拥有过的一切,值得放在心里,珍藏一生的一切。从此,楚子航的梦大概不会只是梦到父亲,也会梦到绚烂如夏花的夏弥吧?
再说路明非。你就是衰神本尊啊!但是,屠龙的最后,你真的是很帅埃不是路明泽那段,是说你返回去救楚子航那段。为了友情勇敢地上吧!BG什么的在友情面前就好比那浮云!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没了手足衣服也没什么用了。
友情使得你豁出四分之一条命,这一刻,做决定的你真的很帅!
龙族读后感 第七篇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个非常寒冷的无人岛上,有一支非常寂寞的变色龙,他的名字叫做汤尼。他非常希望自己可以有许多很要好的朋友,终于有一天,他决定要到一个比较热闹的城市生活。他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月多,终于到了一个非常热闹的城市─杭州,那里既不无聊,又不寒冷,所以他就在那里住了下来。
可是,有一天,他看见一个非常有钱的人家,所以他心想,如果我可以变成一位很有前的xxx,那该有多好!所以他想了一个方法,就是开一家店,可是,他想了很久,不知道要开甚么样的店,到了最后,他决定和朋友开一家小吃部,汤尼把这一家小吃部取名为“变色龙小吃部”。
一开始,因为很多人都很好奇,所以客人非常的多,有一些客人是几位好朋友来帮忙捧场,所以赚进了大把大把的钞票,可是,汤尼请来的厨师因为生病,所以做的饭菜越来越难吃,因此客人也变得越来越少,而且也找不到其他厨师想要来帮忙他煮菜,客人越来越少,到了最后,连一位客人也没有上门,所以这一家小吃部很快就倒了,还赔了很多的钱。
变色龙没有变成一位非常富有的xxx。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想要做的事情,所以我们不可以取笑他。
龙族读后感 第八篇
每个人年少时都曾孤独过 ——《龙族》读后感
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孤独,尽管不会是相同,你心的中有你的悲哀,我的生活有我的孤寂,而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带着孤独去追逐梦想,在孤独这条路上呐喊挣扎,成长,最终让世界听到自己的故事。
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这或许是每个人年少时的真实写照。
书中的路明非曾经是一个衰小孩,成绩普通,没有广泛的人缘,只能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作为一个普通人无法融入周围的交际圈,仅有的是无法得到得到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他总是徘徊在自己的世界,喜欢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成长之路上孤独一直包围着这个无助的主角,高中时他体会着周围人一直的冷漠,单恋上一个注定不会有结果的女生,这是他的孤独之一。当他的生活出现转机,进入学院有了全新的生活后,他喜欢着诺诺,却不敢告诉她,只敢在她生日那天,为远方她送上她最喜欢的烟火,这是他的孤独之二。当路明非出国执行任务时,面对一个一直相信自己的绘梨依,路明非陪她度过了她生命最后一段美好的时光,最终女孩为他而陨落,他拼命消耗生命却无法挽回,没有能力保护深爱自己的人,只有当失去时才会懂得去珍惜,这是他的悲哀之三。像极了曾经那个平凡苦于无作为的我们,我们平凡,所以努力,我们渴望在前进的路上有那么一个光彩夺目的瞬间,来缓解自己因学习和成绩而失落的心情。渴望有一个理解自己的朋友,在自己伤心时有语可诉。渴望一个我们可以去的归宿,在我们疲累时,让自己的心有枝可栖。我们渴望,所以热爱,卑微又坚强,或许这就是迷茫吧。
我们或许会迷茫但绝不会迷失与迷茫同时萌发的还有成长。
路明非在经历了暗淡的高中生活后,他学着一个人去承担一个人去背负。在进入了学院之后认识了之前的学长楚子航,拥有可以促膝长谈的室友,明天逐渐多彩起来。在龙族四更是作为学生会会长独自战胜了敌人。在所有人遗忘了楚子航的情况下,不惜与世界为敌,只为了找回人们关于楚子航的记忆。一步一步走出自己的路,命运这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为什么不能是我呢?他逐渐背负起一切,山回路转时,雪上空留马行处,曾经的少年已经走远,在你面前的只有那个踏上新征程的男子汉。年少时我们也是这般慢慢成长,我满怀梦想与憧憬在一次一次失败后不再因跌倒而哭泣,我们渐渐正视起过去,学会在每个刷题的夜晚坚持到深夜,在每个成绩公布的早晨谈笑风生。我们拥有着梦想。我们时常忘记,却又时常将其记起。我们都曾坐在天台上孤寂远眺,我们都曾倔强茫罔。梦醒回到现实,我们发现眼前什么都没有变,我们想抓住什么,却又什么都抓不住,只是与之前相比,少了一份孤独,多了一份坚强,继续下去终会抓住梦想的尾巴。
龙族是一本讲述热血与抗争,成长与孤独的小说,在故事中每个人都有黑暗的一面,也曾无助,有过孤独,但终究成长起来呐喊。他让我明白我们年少的心中深藏火种。
我们心中有火种,即使再微小在脆弱,它也能够抵抗孤独。青春时代,是最容易孤独,也最需要燃烧的时代,哪怕微小,可笑,哪怕整个世界都在反对,哪怕大雨中只有你一个人孤寂等待天明,心中那团燃烧着的火,会无时无刻陪伴着我们,就如可怕的孤独无时无刻笼罩着我们。就这样一向走下去,到达梦想的彼岸,那时,孤独会为我们喝彩。
龙族读后感 第九篇
“一个男人要走过多少路,才能被称作男人。”鲍勃迪伦。
今天凌晨一点,翻来覆去毫无睡意的我想着要不看会儿小说吧,反正睡不着。但是我的手机里并没有读书软件,我也并不想为此多下载一个软件占用手机内存。突然想起,微信读书好像有小程序,于是我就点开了微信读书。在首页的中间是龙五,听说龙五开始连载很久了,我却从来没有去看过。我非常不喜欢追正在更新的东西,“未完待续”的感觉让我感到不舒服。我一般都是等一本书或者一部剧完结了再看。
无聊让我开始读起了龙五。第一次看龙族真的在很久很久以前了,好像是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得承认,我当时根本读不懂龙族,或者说现在我在读书这一方面也没什么长进,还是读不懂龙族里很多地方。从前,我误会凯撒和诺诺那不是爱,现在,我还是觉得诺诺爱的其实是路明非。从模糊的记忆里,我只能记起我当时是很喜欢看龙族的,但具体有多喜欢,喜欢的感觉我已经记不起来了。从我看完龙五的第一页后,我记起来了那种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我原本去过但已经很久没去的世界里,我的心情完全被这个世界牵动。说起来有点中二,但我觉得龙族那个世界确实是存在我的脑海里的一个角落的。时间在那个角落里会静止,只有当我读龙族的时候,时间才在那个世界里流动。这么多年过去了,龙族里所有的角色还是好好地活在那个角落。
时间对那个世界产生不了什么影响,但时间对我产生了很多影响。我读到龙五的一些情节,比如加索图家族随随便便就豪掷多少多少亿购买武器航母对抗一个国家,的时候,我居然会觉得这没什么可信度,太中二了。可是,这本来就是一个科幻小说啊,小时候我从来不会在意科幻小说的真实性。我每质疑一次龙五的情节,我能感觉到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就坍塌了一点。
以前读龙一二三四的时候,我一直觉得龙族的主色调是热血。龙二还是龙三其实也挺悲伤的,楚子航和夏弥是我读过最悲伤的爱情故事了,但是小时候对儿女情长这种事并没有特别敏感,总得来说龙族在我心中一直是一部科幻动作片。但是龙五从一开始就让我难过得想落泪,每个我曾经那么熟悉的角色不是告别就是在告别的路上,每个句子仿佛都是为了最后的告别做铺垫。读到一半,我实在读不下去了,在很想知道后面的剧情和逃避后面的剧情里又有人离去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我不想大家一个个这么快离开我脑海里的那个世界。我对每个角色是真的有感情的。
龙五里面有一段非常戳我的情节,大概就是,路明非所经历的逃亡早在多年前就被预见了,且逃亡路线也早已被规划好。他终有一天会开着一辆巨大的车,带着他心爱的女孩,载着他过命的兄弟,在望不到尽头的公路上奔驰。可能这就是宿命吧,中二又浪漫的宿命。我很羡慕。小时候,我觉得我长大后会变成一个很酷的人,自己一个人开着车环游世界,不用担心人身安全也不用知道目的地,就一直开下去就好了。19岁的我却还没有拿到驾照,被生活中各种小事困扰,不知道小时候的我会不会看不起现在的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吧,我没有成为你希望的样子,但我还是会好好生活的,在不给家人朋友带来不好的影响的前提下,努力做一个能被“你”看得起的人。
龙族读后感 第十篇
合上最新的那一本《龙族》的时候,我不由得感叹: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精彩的书了。沉浸在那一页页文字里的时候,我恨不得尽快看完它,当我真的那么快读完那些文字的时候,却可惜自己看得太迅速了。
诚然这本书也有着众多角色,总要有炮灰和路人才能让舞台更充实一些,但三个主角还是十分突出的。
恺撒和楚子航是两个性格对立的角色,恺撒是雄狮楚子航是独狼,恺撒众人拥簇楚子航独来独往,恺撒炽烈如阳楚子航孤厉如月。尽管江南文笔十分细腻动人刻画细致生动以致人物形象饱满地跃然纸上,可这样光辉的两个角色只是为了丰富那个浑身散发着酸臭气息的小可怜路明非。
是啊,明明路明非就是那么普通的'一个人,他是你身边某个人,又或者就是你。可即使恺撒和楚子航的光芒层层交叠在他身前,迷离虚幻的龙族世界把他笼罩其中,我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他触到他,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眼神,一清二楚毫不模糊。大概就因为,他是一个人。恺撒的世界,楚子航的世界,都是书中的世界,路明非的世界却是读者我心中的世界,他变成了我心底某处的化身,且融合得天衣无缝。除却书中荒诞的情节,路明非就是现实中一个活生生的人。
有人问过我:“《龙族》讲些什么?”那个时候我回答:“讲龙的故事。”可现在想想,我应该说:“讲人的故事。”
看书如看戏,一流的戏偷心。《龙族》是场好戏,十面埋伏,处处雷区,一不小心就会触动你所有的爱恨和记忆。路明非是戏中最好的演员,他交付了演技,观众也在浑然不觉中交付了自己。
龙族读后感 第十一篇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路明非的人类社会的人生一直充满了悲剧,从小被父母寄养在叔叔婶婶家,家境贫寒,学习不出色,没有男孩愿意真心跟他做朋友,也没有女生愿意多看她一眼。但是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却将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他视为不可多得的人才,这隐喻了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你之所以没有价值,是因为你被放错了位置。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人生,只要你努力,总能找到一帮与你有着共同志向的朋友,一起完成一个伟大的事业。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户,不要对自己的缺点和不足耿耿于怀,有些缺点从另一个角度看也许就是你的优点,把自己的短处当做长处发挥出来,你的人生想不成功也难。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龙族读后感 第十二篇
初读《龙族》的时候是在高一的时候。初读龙族便被深深的吸引,因为起始的故事是发生在一个废柴高中生,每天碌碌无为,没有梦想,胸无大志,但还是安于现状,虽然自己一事无成,但是还是不在意,那种没心没肺的生活态度吸引了我。因为这是其他小说主角所没有的.。对于《龙族》这本书,我也有许多猜想,路鸣非应该是黑龙,因为路鸣泽应该是黑龙,路鸣泽曾说“待我归来时,诸逆臣当死去”所以路鸣泽应该是黑龙,龙王又是双生子,所以路鸣非也应该是黑龙,奥丁应该不是龙因为,有一句是世界树下有两个儿子,黑龙咬断了世界树,我认为奥丁应该是另外的那个。但是这一切都只是我的猜想。我希望江南不要因为坑挖的太多填不上就不写来。
总体来说,龙族是本很棒的书,值得一读,龙族中的每个人都很鲜活,每个人都有着不一样的精神面貌,每一个人都是立体的,一册一感人,一人一世界。
龙族读后感 第十三篇
我还记得曾经看过的一本内容精彩的书——江南的《龙族》。
《龙族》主要讲了主角加入了一个专门杀龙的学院,然后主角和他的伙伴经历生死,克服重重困难的故事。
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情节是这样的,主角的一个最好的朋友误入一个神秘的小岛,然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被一股神秘、强大的力量改变了记忆,都不记得他时,只有主角的记忆还在,还记得他,他问了学院的人,他们都不记得了,最后主角不顾别人万般的否定,最终找到了朋友的情节。主角这种不相信别人,只相信自己的信念让我感动,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的答案不一定是对的,自己的答案不一定是错的,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相信自己,而不是听信于别人的话。
记得有一次做作业。那天我正在做作业,忽然看到同桌和我写的答案不一样,然去借后桌的答案来看,他们都写得和同桌的答案一样,然后他们看到我的答案,一愣,便对我说:“你这里写错了,赶紧改一下吧。”然后还讲解了一番,我迟疑了,刚想改正,突然想到了《龙族》中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自己的话语,于是我便决定相信自己,后来证实我是对的。果然,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相信自己,这是一种信念,也是一种自信。
从此以后,我明白了别人的答案不一定是对的,自己的答案不一定是错的。
龙族读后感 第十四篇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丘·梅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
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龙族读后感 第十五篇
“每个人心里都住着一个死小孩,楚子航或者路明非。”起初看《龙族》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产生了共鸣——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一般,默默暗恋一个女孩,人缘不好,还有孤独。虽然在小说的设定中混血种因为血之哀的存在,本就会有强烈的孤独感。但路明非的孤独不同,它是作为一个普通人却无法融入到交际圈里,甚至无法得到其他人认可而产生的孤独感。这也是为什么他喜欢爬到天台,一个人看着脚下灯火通明的城市。
路明非18岁前的世界是暗淡的,甚至在毕业聚会上即将告白的时候却被别人当成了告白工具,而且对象是同一个女孩。他慢慢的蹲下,眼泪在眼眶中打着圈。在这时候,门被用力的推开,阳光强烈地照射进来,一位红发的天使踏了进来,每一步都带着光,然后狠狠一拽,将他从暗淡的世界拽了出来。
新的世界里,路明非遇到了来自同一所高中的师兄——楚子航。与我们的主角不同,楚子航可以说是极其优秀,成绩优异而且长得帅,虽说是个“面瘫”,但是非常受女生欢迎。然而他也孤独,内心孤独,只他将自己完美的伪装了起来。楚子航的孤独来源于一个雨夜,一个颠覆了他的世界的雨夜。所以他总喜欢站在雨里,脸没有丝毫的表情,却眺望着远方,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别人可能以为他耍帅,可他也只是想等到那一个男人而已。那个他在雨夜失去的男人,没有人记得他,连妈妈也没有。只有他记住了他,让他不至于被世界遗忘,楚子航的亲生父亲。他内心的孤独源自于地铁深处的尼伯龙根,在那里长眠着他喜欢过的一个女孩。
虽然他们都是衰小孩,但他们都有着自己的执念和一颗变强的心。哪怕弱如路明非也会在危机关头用生命交换的方式去救即将死去的诺诺,去保护昏迷的杀胚师兄,去为死去的绘梨衣报仇。
想写的想说的有很多,奈何文笔不够好,最后用小说绘里一首关于龙族的诗做结。
如果你藏着一些孤单,但也埋着一些热血;
如果你偶尔有些迷茫,但也偶尔有些梦想;
如果你忘记了一些东西,但是又希望能记起……
如果你还记得孤寂天台上曾有一个少眼同样孤寂远眺,
如果你还记得曾有一个红发姑娘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如天使一般推开门,
如果你还记得你在水下八十米,整个世界如同只有你一人,那个姑娘还陪在你身边。
有些爱从未被你唱响过,有些火种饿从为被你点燃过。
可是你心里始终有着,声与光。
如果你还记得赤色狂雨里你曾听过一首温馨的歌,你在流泪,
如果你还记得白色病房里有个女孩曾安睡在你身边,你在沉默,
如果你还记得黑色地铁里你曾背着一个女孩一步步向前走,你在呼吸,
如果你还记得青色绒帘旁你打开一个女孩的五斗柜,满目灰尘,你在抚摸,
你在阳光里垂下头,回忆曾亲吻过你脸颊的哪个天时,即使她不再出现。
有些爱梢纵即逝,却刻骨铭心。
它在命运里烧成灰烬,却在记忆里拔节生根。
你是路明非,你是楚子航,你是青春时迷茫却倔强的灵魂。
你是孤单,你是执著,是年少时游走在时光里的骄傲。
你是血之哀,也是梦之子,流动在血管,凝结在双眸。
一起点燃孤单、迷茫,热血与燃放。
龙族读后感 第十六篇
龙族讲述了一个什么故事?是满是政客的勾心斗角,还是一个个无敌混血,牛逼言灵?不是,他讲的就是我们,是我们每个人*凡或者略带点庸俗的人生。
这就好比你口袋里有一块糖,就一块,你宁愿让他烂在口袋里,也不愿提前咬下啊,因为就一块。咬下来你就一无所有了,谁都不想一无所有不是吗?哪怕你拥有的在别人眼里都是垃圾,那你也想有点属于自己的东西啊,这样就可以骗自己说,自己其实不孤单,自己很好,自己很坚强之类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话。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就算每天被小弟围着的凯撒,或者很受女孩青睐的楚子航亦是如此。
孤独的人都是优秀的演员,他们从来都摆出一副“我无所谓”的表情,或许还带点诡异的微笑。可谁知道微笑是给别人看的坚强,孤独是给自己上的枷锁,往往有时候像凯撒或楚子航一样,觉得自己强大的可以挣脱孤独的时候,他们才朦胧的发现自己已经蹲在角落里很久很久了。
凯撒说,真正的对手只有一个,玩坏了就找不到了。
楚子航说,如果喜欢谁,就满世界去找她,别等她来找你,她可能也在等你;别让她等的对你失望了。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把她婚车的车轴打爆也没什么,这是你说出来的最后机会。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没价值,连陪葬都算不上。
夏弥说,如果喜欢谁,就一定要告诉她,不然她真的会跑掉哦
路明非说,没人跟你说话,你觉得孤独,可你孤独也还是没人跟你说话
绘梨衣说,我们都是小怪兽,都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
昂热,上衫越,零,源稚生,源稚女;他们的世界都很小,都有自己不堪回首的过去,世界毁灭什么的屁事真跟他们没关系,他们就是想守护自己的小世界。仅此而已
如果世上有一个你想守护的人。你便再也不会孤独。
可是像昂热一样的老疯子,可以孤身一人砍下龙头,但路明非呢?那个班级里,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的小孩子呢?他想要的真的很简单,他要的幸福也很简单,就像他说的,英雄什么的跟他无关啊。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小房子,一台电脑,和一个爱她的女孩。可冥冥之中他就和这些破事缠在了一起,逃不掉,这就是命运。
命运生来就是要被踏与足下的。一群疯子拿着刀,哪来的勇气去杀比他高十几倍的庞然大物?这就是命运,他总会把人逼到绝处,激发人们一个又一个“言灵”,你不逆他,就会被他逼死。这种时候我们都应该怀揣着勇气咆哮“谁是你的乖孩子。”
命运就是这样造化弄人。
那个呆呆的乖女孩,她的全部世界就只有她的玩偶和你,她却把她最珍贵的世界全部给了你,她觉得有了你她就不孤独,有了你她就不会害怕,有了你就像小怪兽也有了伙伴,她觉得你最好,她觉得跟你在一起世界是温柔的,她的手机里只有你,但是她不会再回来了对吗?不会傻傻的在你面前脱衣服了,不会隔着帘子给你发短信了,不会穿好看的衣服跟你逛街了,不会问你,海贼王,火影世界了。再也拥抱不到你了,一个人死去,不孤独吗?没有了你,她真的就像暴雨里的樱花。你答应她杀死正义的奥特曼,可是你没做到,你永远也做不到了。
七天爱情故事结束,那列火车载着爱你的人远去,她扶着轻松熊的手像你道别,嘴角挂着笑。纸板上写着:我们要在韩国那颗最美的树下相遇哦,别让我等的冰淇淋都化了。
龙族读后感 第十七篇
猛看了两天,《龙族》总算是看完了,路明非,楚子航,两个很喜欢的人物。
主角,当然是会让人喜欢的,楚子航,或许是直接看第二部的原因,果断的喜欢上这个人,是开头的那段很感动,是他的心里明明在乎他的那个亲身父亲却不表现出来,是在家人面前一副乖宝宝样,每天临睡前要花一两小时来回忆他和那个男人的事,永远也忘不了那个雨夜,那辆迈巴赫,和那个男人伟岸的身姿,一切的痛苦,默默掩藏的真好。
卡塞尔学院,是他另一段生活的开始,面瘫的师心会会长,学院里的危险血统分子,暴力执行任务记过十三次,每次看到这些,总会淡淡的笑,一直这样下去,很好,特别是他和路明非一起出场,总是很精彩,很让人期待。
这个人,也和主角一样,是个带着悲剧色彩的人,不然,夏弥为何会是龙王,在他总算是开始喜欢上一个人之后,确最终用七宗罪杀了她。
耶梦加得在最后对楚子航说,我把夏弥还给你,然后楚子航临死都握着那把钥匙。
当他躺在夏弥家的那张床上,感受着这个女孩,不,应该说学习做人的孩子的孤独的时候,他突然明白,再睁开眼时,不会再有一个天使阳光般对他微笑。
废柴师弟路明非遇上面瘫师兄楚子航,多么不相同的两个人,其实都是孤独,孤独到好像全世界都将他们抛弃,所以,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应该会成为很多的朋友吧,希望如此,总是很期待看到他们两个一伙,很搞笑。
龙族三,很期待,希望路明非追求到诺诺,楚子航不要爆血的死掉,然后他们继续给我感动,还有那些很道理的话。
龙族读后感 第十八篇
终于读完了《龙族》这本厚重的书,随着最后一页被合上,我的心也沉重了起来,感同身受的孤独感,随之弥漫至胸口。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屠龙的故事,还有一些人的孤独,这些孤独感也是我曾经体会过的。
这些人往往会在孤独中拉风着,执着着,倔强着,但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他们的死亡也没有陌生人去为他们惋惜。路明非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小哀到大,他的18岁人生,完整详细的诠释了什么“哀”。他一直寄宿在婶婶家,父母基本上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父母的样子也忘掉了,叔叔婶婶因为嫉妒路明非的父母人生辉煌,对路明非总是横眉冷对,随意使唤。但从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发现,其实他的叔叔婶婶还是爱他的,他们只不过是很在意自己的脸面与尊严,这些简单的,人类所渴求的功名利禄而已。人美的正面,负面以及人性的反应,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江南说过,《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路明非知道自己是路人甲,总是被别人当做废柴,他总是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可他心里却是不甘的,虽然他会经常有无所谓的消极思想,但并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燃。我们应该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放了学,想跟同学说个话,聊个天,却发现对方正以别人聊的尽兴,完全忽略了自己,这时候的.失落感是十分强烈的;有时自己拼命表现,只是为了得到老师的一个表扬,但是发现老师根本没有重视自己,这时候的丧气感也是十分强烈的。即使这样,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改变自己的模样?完全没必要,我就是我被忽略,亦是被轻视,都无法否认我的存在。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龙族》这本书。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或是楚子航,《龙族》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丰富的画面拼凑而成的屠龙故事,在我看来,这本书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思考,书中反映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写照。我永远忘不了《龙族》中蛇歧八家家主上衫绘梨衣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小怪兽,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这句话反映了多少不被现实社会所接受的人的痛苦与无奈。人生所期望的只不过是暴风雨后的彩虹,又有多少人被埋没在了其中。
《龙族》能够与我思想共鸣的情节太多了,每一个人物或是事物的细节描写都能让人身临其境,并对此做出相应的思考,将其代入生活中。
愿每一个人在青春中都能拥有梦想,并为之执着者,倔强者即使不被关注,但路是自己走的,其实这条路再估计再坎坷,等到了尽头再回首,你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后悔与否,伤心与否,失望与否,都让他们化为碎片般的记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吧。愿你和我都能像路明非,或是凯撒,楚子航那样释放自己骨子里的燃。
龙族读后感 第十九篇
手机看不过瘾,直接搬了实体来啃,怎么说呢,有些惆怅。文章这种东西,当你熟练了语法词汇加上些课后积淀,时间也不敢说会带你成长,和心志灵气胸怀眼界都有关吧。
开始有些中二,可是中二的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事物。
最喜欢的是第三部日本之行。少年仗剑江湖,且歌且把酒,快意恩仇,他们清醒他们癫狂他们在各自轨道上发光,是赤子心在惺惺相惜。他们遇到了很多很多人,可以做朋友——相爱相杀的源氏兄弟,握有骇人力量的傻女孩绘梨衣,普通如没见过光的飞蛾一般的女孩真,披上战衣成钢卸下铠甲的*的有故事的家主们,牛郎店里秉承花道的座头鲸……当然,不能忘了双面人xxxoss,尽管他是个十足小人,但是和所有人物一样有血有肉。有纯粹的善有纯粹的恶,有不纯粹的光明和阴影,有低到尘埃里的高贵,有成长有挣扎,有无知无觉的得到有满腔热血的'付出。真的太精彩了,精彩到我充满了看第四部的冲动,可惜了,我早该知道这样多而鲜活的任人物是要耗费很多心血的,这画卷太大太美太瑰丽也太壮烈,高高矗立,轻易攀不过去了。
对了,怎么能忘了路鸣泽和他的手下们呢,这才是我们的主角吧,他铺设着暗线撰写着剧本,看似无所不能的他拼死守护路明非的样子,和路明非拼死守护什么的样子好像。期待听到龙族大结局,少年,不,青年们,不要死啊,捧读的是英雄成长史。
《龙族》读后感10篇(扩展2)
——《龙族》读后感10篇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篇
最近看了《龙族3黑月之潮》这部书,我有颇多的感想。
虽然这部书笑点很多,但是非常的伤感,源稚生和源稚女只对双生兄弟,最终还是逃不过宿命,拥抱含笑而死,绘梨衣被赫尔佐格博士杀死,路明非再次与路鸣泽交换生命,内容为打败新一代的白王赫尔佐格。
实际上,源稚生是一只*塔岛象龟,他与最后一只*塔岛象龟孤独的乔治一样,是白王血裔,是日本黑道的皇帝,他和路明非他们一行人是好友,也是日本分部执行局局长,可是,他只想去其他国家,可是这个梦想却离他很远很远,他一生中杀死的第一个猛鬼众的鬼就是他的弟弟源稚女,十几年以后。源稚女再次现身,与源稚生大战,可是,这对难兄难弟却逃不过宿命,双双重伤,最后互相拥抱含笑死去。还有上杉绘梨衣,他喜欢路明非,是一个血统等级比源稚生还要高的怪物,她把源稚生当哥哥,血统等级太高容易失控,只能在家里面玩游戏,看动画片,就算已经21岁了,都不能说人类的语言,只能说龙族的.语言,可是,因为路明非的出现,路明非带着她逃离了源氏重工,可是路明非却将她送回了蛇岐八家,哪怕在最后她即将被杀死时也一直念着路明非的名字。看到这一幕,我的心揪着揪着的疼。是的,绘梨衣已经喜欢上了路明非,这种依赖,她就如同一个小女孩一般,可是她死了。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一篇
最近看了一篇语文书上的《变色龙》。刚开始以为是写动物的,就没太在意,但我学完后,这一想法被立即推翻了。这篇课文是作家契诃夫写的短篇讽刺小说,故事大概内容是:木匠赫留金的手指被一条不知是谁家的狗给咬伤了,*奥楚蔑洛夫听到赫留金的惨叫后,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得知一条流浪狗咬人,气愤的奥楚蔑洛夫决定要处死这条狗,但人群里传出一声 这是将军家的狗 ,奥楚蔑洛夫的态度立马变了;就这样,奥楚蔑洛夫的态度就跟着这条狗的主人的变化而变化着。
一开始,*答应赫留金要处死这条狗的主人。但当人群中有人说这是将军家的狗时,*立刻变换了脸色,指赫留金故意伤狗在先。后来又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马上又换了副嘴脸,说要严惩这只狗和它的主人。这只狗的主人到底是谁,人们观点不同一,*的脸色也像变色龙似的变来变去。
故事的情节描写得非常有趣,其中*那变色龙似的两面派嘴脸更是叫人难以忘怀。有人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时,他摆出一副*的威严;有人说那就是将军的狗时,他又马上和颜起来,说小狗乖巧,赫留金惹事。他表面上是在不断地为自己开脱困境,实际上与小丑的滑稽表演没有多大区别。
“变色龙”有时是贬义词,可我发现了它的大智慧:它的眼睛善于观察,以不同的角度审视这个世界,所以能随机应变,它得势时犹如绿叶中的红花别具一格,傲立顶峰;他失利时可以像树林中的小草,潜伏于常人之内。现在谁又能做到这点呢?恐怕只有老子等圣人了。
随机应变,是一种保存实力、甚至保全性命的重要方法,只要掌握了这种方法,并合理的运用,就能得以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不至于一下跌入人生的.低谷。而变色龙,则巧妙地运用了这种方法,生生不息……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二篇
这是一个与孤独抗争的故事。孤独,那么的可怕。路明非,18岁,衰小孩一个。
唯一的特长是打大型老式游戏星际争霸。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他还是一样的衰,没存在感,没人记得他。12岁时父母外出,至今未回。一直住在婶婶家,婶婶叔叔自私刻薄,他是那么的衰。直至在一天,他在一个细腰长腿的御姐的召唤下,变身李嘉图·M·路,来到了美国卡塞尔学院,他到了那里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拥有龙族血统的混血种,而他也是,而且是S级的。他以为自己终于可以牛逼一回了,可是他还是一样的衰,高富帅的师兄凯撒·加图索,漂亮师姐诺诺,面瘫的帅气师兄楚子航,废材留级王芬格尔,他在这些人的辟护下生活。他也和可爱帅气的狡猾小恶魔路鸣泽签订了契约,每当他杀死一个龙王就要给路鸣泽四分之一的生命。“路明非,你没有感觉到绝望,是因为有人不敢让你绝望,总是施舍似的一点点给你些希望。一旦你绝望了,就会完完全全变成另外一副摸样。”路明泽侃侃而谈,坚定有力,像个出色的演说家,“可是总有一天你还是会绝望的,因为你一无所有。你是个废物,是多余的,没有人真的需要你。你是个笑话,你自始至终从来都没有摆脱过‘血之哀’,偏偏你无法觉察到。你不感到孤独,哈哈哈哈哈,”他突然狂笑起来,转过身,指着路明非的鼻子,“真有趣,没有听过比这更好笑的笑话了!”“他们给你的爱,就像是从饭碗里拨出来施舍给你的米粒。”他的声音嘶哑冷酷。说真的,读完这些,我仿佛置身于这种孤独之中。龙族1中明明是他用七宗罪杀死了青铜与火之龙王诺顿,却被凯撒抢去了功劳。龙族2中他背着七宗罪一刀一刀杀死了大地与山之龙王,说出审判圣言:我重临世界之日,诸逆臣皆当死去!可是却没有人看到,那时他是那么牛逼,那么帅,那么威严。
可是他还是很衰,继续一如平常说烂话,继续隐藏着自己对自己喜欢的女孩的爱,虽然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衰小孩。他自己奋斗者,奔跑着,梦想着,可是却一直一样的衰。正如路鸣泽所说,总有一天,他会觉醒,他会变成令世人所恐怖的存在。谨以此书,献给所有有梦想的衰小孩!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三篇
起初看这本书只是因为“书荒”,同学又恰好推荐了它,便也未挑挑拣拣,就这么捧着看了起来。
但谁也不会知道,我会在后来爱上这本书,反复阅读也不会厌烦,这或许是因为与书中的主角产生了共鸣。
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
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
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
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
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
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
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
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
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这是路明非的名言。
是的,在*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
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
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
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
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
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
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
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
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
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
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四篇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平凡的名字,平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热血青春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不管读几遍,我心中总会习惯把自己代入路明非这个人物角色,因为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然后他们就可以随意按自己的喜好来安排你的生活,不管是那一方面,都想着要干预。长大以后面对社会,工作了,又要深陷各种人际关系和个人利益的漩涡之中,受各种制约,在命运的哂笑中,任人摆布。
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失落,不甘吗?可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所以要反抗这种命运啊,用尽自己吃奶的力气,先从改变自己开始,变得更加强壮,更加努力,也许会遭遇挫折,也许会失败,别人也会嘲笑我不自量力去反抗命运就是自寻死路,妄图蜉蝣撼树,最终结果就是螳臂当车,但就算是这样,如果连飞蛾扑火的气势都做不到,谈何反抗。在改变自己命运的抉择之前,死又何足可惧?即便是死,也要死的有价值,去反抗那些让我们咬牙切齿支配我们生活轨迹的命运啊。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五篇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江南《龙族III》
《龙族》,讲的是一个普通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淡的人生。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黑色的直升机划过天际,陌生国度的大门向他缓缓开启,*凡的*小孩走上不*凡的屠龙之路。这是一个关于热血与抗争,孤独与成长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孤独。这些孤独的男孩们和女孩们汇集在这里,便成了《龙族》这部小说。
首先看到《龙族》这两个字,会先想到的是什么?玄幻,热血,死斗诸如此类题材的。但是主角偏偏是一个*凡,孤独的废材。
主人公路明非每天醒来都要面对婶婶的唠叨,表弟的白眼。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愿意真心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多看他一眼。他喜欢的女孩在别人怀里一脸幸福,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是他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周围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衰小孩。要实力没实力,要好看这张脸也没什么特别的。而路明非想要掩饰这些,所以他嘴里才那么多的烂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
但是有一天,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给他寄来一封信,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人才。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光芒。
而卡塞尔学院却处处透露着神秘——奇怪的课程、搞笑的学长、疯狂的教师、骄傲的同学等等。路明非一进入这个学院就遭遇了无数怪事,不过好在他终于交到了一群难兄难弟们。富商之子楚子航,屠龙世家之子凯撒……还有一群可爱的女孩们——诺诺、苏西、夏弥。衰衰的路明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材和没有价值的人,有的只是被放错位置的人。
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衰仔路明非,还是富商之子楚子航,亦或者出身豪门的凯撒,他们都有着灰暗孤独的过往,但是他们又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未得过且过,而是拼尽全力的在反抗命运,就像江南在书中写的一样,试图将命运踏于自己足下。即使这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结果可能往往不尽人意,但是无论前方是一条多么悲伤的路,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我们或许也曾像路明非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和他一样有着一段孤独的人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当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不要总是揪着一个错误不放手,如果换个角度看,你的缺点恰恰是另一个位置的优点呢?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发扬自己的长处,也要善于把自己的缺点变为优点,这样即使是咸鱼也能翻身。
《龙族》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文字盛宴,它更像是一场关于青春的,关于热血的,关于成长的,关于孤独的体验。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许多我们的影子,我们都和书中的路明非一样,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的救世主,一群像电影中的黑衣人簇拥着自己,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羡慕和敬畏的眼神……这对于年轻和曾经年轻过的人,这本书的魅力不可抗拒。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六篇
这段时间我读了沈石溪的小说《五彩龙鸟》,这本书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语句优美、描写形象生动。它是沈石溪迄今为止唯一写过的有关远古动物的长篇小说。
《五彩龙鸟》讲述了两个原是近亲的恐龙家族的进化历程和这两个家族的盛衰兴亡。故事中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澄,一个叫岫。岫的种族是战斗型的,在第三代的时候,他们这个比较弱小的种族进化成了犬齿甲龙,一个让任何恐龙一闻到他们的气味就闻风丧胆的种族,最后却因食草恐龙的死亡造成食物短缺,这个种族也逐渐灭亡。而澄的后代尽享家庭温情,他们辛勤地筑窝铺巢、把家庭迁移到树上躲避敌人,用温暖的胸膛保护自己的后代,最后进化成五彩龙鸟,成为鸟类的始祖。
读过这本书之后,我深刻地认识到“强大的未必是永久的,弱小的未必就短暂的”。岫的家族虽然强大,但它们冷酷、自私,甚至吃同类的血肉,最终踏上了种族灭亡的不归之路。澄的家族虽然势力单薄,却最终进化成始祖鸟。这一切是多么的神奇,是谁制造了这种神奇?是爱!如果澄的后代没有“发明”抱窝孵卵,让产的卵存活率更高;如果澄的后代不在乎它的孩子,就不会爬到树上生活;如果澄不懂得亲情,没有感情,把孩子生下来就不管了,那么他就不会进化成五彩龙鸟,无法生存、繁衍下来。所以爱才是生命进化的能量。大自然的选择固然重要,可是生存者自己的选择也是那么的重要。懂得了爱,懂得了生存、繁衍,才拥有了更强大的进化力量,从而获得永远的辉煌。
沈石溪用爱与温情诠释了侏罗纪的飞天奇迹!有爱才能创造出奇迹。父母给我们的爱,是天地间最伟大的'爱!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七篇
小说《变色龙》讲述的是主人公奥楚蔑洛夫在判断狗的主人是谁而得到不同答案时,对受害者的态度的不断改变。
小说主要通过语言描写来塑造一个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的“走狗”。
这篇带有讽刺意味的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却是真实的,让人在欢笑之余,不禁深深地思考起来。
作为当代青少年,我们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黄金时期,而社会环境的影响远远大于书本知识的熏陶与启迪。在这个日益纷杂的社会中生活,青少年不能盲目自大,也不能自命清高,既要紧跟社会先进思想文化的脚步,也要有一层坚实的屏障来防止不良信息的诱惑与引导。青少年心理容易接受新鲜事物,但在性格养成的时候,我们不能让自己拥有见风使舵、趋炎附势、媚上欺下、虚伪做作的.性情,而要培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自己不断发展并趋于完美。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八篇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龙族》,不像四大名著那样中外闻名,但每个人,总能从里面读出些什么。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有人用这种孤独,在“星际争霸”中拼杀,有人用这种孤独,在雨夜中回忆一个人,有人用这种孤独,来学习人类的喜怒哀乐,像个孩子。不同的人用孤独做不同的事,而他们则用这种来回忆、学习,或是相互依偎、取暖······
我们随着年龄增长,发现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地走掉,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你,也没有人会在乎你。人们从你身边走过,你只和自己的影子对视,那种孤独,谁没有经历过?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龙族读后感 第二十九篇
“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江南《龙族III》
《龙族》,讲的是一个普通的懵懂高中生,一封来自卡塞尔学院的来信改变了他平淡的人生。在热血与神秘的呼唤下,在爱与梦想的抉择下,他毅然选择了未知。黑色的直升机划过天际,陌生国度的大门向他缓缓开启,平凡的中国小孩走上不平凡的屠龙之路。这是一个关于热血与抗争,孤独与成长的一本小说。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有自己的孤独。这些孤独的男孩们和女孩们汇集在这里,便成了《龙族》这部小说。
首先看到《龙族》这两个字,会先想到的是什么?玄幻,热血,死斗诸如此类题材的。但是主角偏偏是一个平凡,孤独的废材。
主人公路明非每天醒来都要面对婶婶的唠叨,表弟的白眼。在学校里,没有一个男孩愿意真心和他交朋友,没有一个女孩愿意多看他一眼。他喜欢的女孩在别人怀里一脸幸福,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那个女孩,但是他却还是小心翼翼的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周围的人都说他是个衰小孩,他自己也知道自己是个衰小孩。要实力没实力,要好看这张脸也没什么特别的。而路明非想要掩饰这些,所以他嘴里才那么多的烂话。简而言之他的人生就是一个悲剧。
但是有一天,在美国的与哈佛大学比肩的卡塞尔学院给他寄来一封信,说他是不可多得的具有高纯度龙血的人才。他的人生终于有了光芒。
而卡塞尔学院却处处透露着神秘——奇怪的课程、搞笑的学长、疯狂的教师、骄傲的同学等等。路明非一进入这个学院就遭遇了无数怪事,不过好在他终于交到了一群难兄难弟们。富商之子楚子航,屠龙世家之子凯撒……还有一群可爱的女孩们——诺诺、苏西、夏弥。衰衰的路明非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废材和没有价值的人,有的只是被放错位置的人。
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衰仔路明非,还是富商之子楚子航,亦或者出身豪门的凯撒,他们都有着灰暗孤独的过往,但是他们又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从未得过且过,而是拼尽全力的在反抗命运,就像江南在书中写的一样,试图将命运踏于自己足下。即使这个过程漫长而又痛苦,结果可能往往不尽人意,但是无论前方是一条多么悲伤的路,没有一个人想要离开。我们或许也曾像路明非一样浑浑噩噩度过了十几年的时光,和他一样有着一段孤独的人生,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自己。“当上帝给你关上门的时候,总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不要总是对自己的缺点耿耿于怀,不要总是揪着一个错误不放手,如果换个角度看,你的缺点恰恰是另一个位置的优点呢?我们要做的不仅是发扬自己的长处,也要善于把自己的缺点变为优点,这样即使是咸鱼也能翻身。
《龙族》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一场文字盛宴,它更像是一场关于青春的,关于热血的,关于成长的,关于孤独的体验。在这里,我们能看到许多我们的影子,我们都和书中的路明非一样,幻想着自己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的救世主,一群像电影中的黑衣人簇拥着自己,周围人都对自己抱有羡慕和敬畏的眼神……这对于年轻和曾经年轻过的人,这本书的魅力不可抗拒。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篇
我爱读书,尤其是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偶然一次机会,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五彩龙鸟》,读完后,令我受益匪浅。
文中主要描写了两种动物:澄和岫同是一种槽齿类爬行动物,原本是远方亲戚,却因一次大爆炸而受到辐射导致基因突变。澄的后代越来温顺了,变成了食植动物,而岫的后代越来越*了,变成了食肉动物。澄的后代后来移居到了树上生活,这里有其它动物的残忍厮杀,也有来自大自然中无情的狂风暴雨,可是他们团结一心,共渡难关。后来,他们用热牙泉里的黏土搭成了一个个坚不可摧的窝。不管是狂风呼啸,还是电闪雷鸣,都安然无恙,最后澄的后代都存留下来,变成了五彩龙鸟,展开双翅在蓝天里翱翔。而岫的后代异常血腥,它不仅捕杀巨型恐龙,甚至还猎食同类。冷酷和自私最终把他们带上了灭绝的不归路。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想起我最感兴趣的恐龙。我觉得恐龙灭绝不仅在于小行星碰撞地球,气候变冷,繁殖中断。恐龙的灭绝和他们自身的习性很有莫大的关系。话说恐龙家族中,一般是冷血动物,几乎没几个温血动物,恐龙之间经常进行残酷的厮杀,血腥程度令人发指,这样的自相残杀怎能不使它们灭绝呢!为什么小小的鸟类却数量庞大,而总是成群结队的呢?那是因为他们团结一心,互相照顾。寒冷的时候,他们拥抱在一起互相取暖。饥饿的时候,大鸟把大部分食物都分给小鸟。遇到灾难,它们团结一心,拥有爱与温情。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一篇
今天,我读了一本叫《五彩龙鸟》的书,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岫和一个叫澄两个原是近亲的恐龙家庭,在一次小行星大爆炸后走上了两道不同的进化道路:岫的家庭进化成了犬齿甲龙,保持着孤独冷酷的丛林争斗,它们捕杀巨型恐龙,甚至吃食自己的同类,用冷酷自私交织成的仇恨,把它们带上了*的不归路。而澄的家庭却尽享家庭温情,它们辛勤地筑窝铺巢,用温热的胸膛保护后代,为了自己种族的延续,它们进行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血泪大迁移……生命舞台上最终留下的竟是势单力薄的澄的'家庭,是爱让它们赢得了永恒的辉煌。
我最喜欢的段落就是这一段了:“澄又跑了十几米。最后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澄感觉耳边有一阵风响,背上有一种被利刃剖开的剧痛,它拼命蹦跶,竭力挣脱恐爪龙的魔爪,咬牙继续往前奔,它明白这是垂死挣扎,顶多还有一两秒的时间,恐爪龙的爪子就会无情的将它撕碎,它必死无疑了。可只要还有一口气,哪怕只能在往前跑一步了,它也会坚持跑完这一步的,因为多往前跑一步,四个小家伙就多一份存活下去的希望。”
这本书告诉了我这样一个道理:爱是生命进化的能量!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二篇
我们每一个人可能都有一个死小孩,藏在心里深处,这是龙族最后一章肯德基先生说过的话,是怎么样的一个死小孩?是一个孤独又又执著,倔强得不肯认输的死小孩,在孤独中倔强不认输的,读完《龙族》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有一种孤寂的感觉了。
路明非和楚子航就是书中那两个孤独又倔强的人,他们在孤独中拉风着,执著着,倔强着,却没有人看见,死之后也没有陌生人为他们惋惜,他们明明是在拯救世界。就像是一朵开在悬崖上的花,拼命地生长,开出最美丽的花瓣,在风中摇曳的身姿,如同伊人在水中央跳舞,却没有人在一旁欣赏,默默得开在悬崖上,而后又凋落,最后只有它自己记得它。
书中的路明非的一个很衰的人,他一直寄住在婶婶家,父母很久都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连父母的样子也忘了,可能父母也把他忘了吧。楚子航是一个天才儿童,可他也同样孤独,他喜欢上了那个叫做夏弥的女孩,可最后那女孩就是他要杀的人,可等到他发觉时已经晚了,最终他还是一个人。
真正的寂寞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空虚,一种令你发狂的空虚。纵然在欢呼声中,也会感到内心的空虚、惆怅与沮丧。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三篇
手机看不过瘾,直接搬了实体来啃,怎么说呢,有些惆怅。文章这种东西,当你熟练了语法词汇加上些课后积淀,时间也不敢说会带你成长,和心志灵气胸怀眼界都有关吧。
开始有些中二,可是中二的可爱,我喜欢可爱的事物。
最喜欢的是第三部日本之行。少年仗剑江湖,且歌且把酒,快意恩仇,他们清醒他们癫狂他们在各自轨道上发光,是赤子心在惺惺相惜。他们遇到了很多很多人,可以做朋友——相爱相杀的源氏兄弟,握有骇人力量的傻女孩绘梨衣,普通如没见过光的飞蛾一般的女孩真,披上战衣成钢卸下铠甲的成人的有故事的家主们,牛郎店里秉承花道的座头鲸……当然,不能忘了双面人xxxoss,尽管他是个十足小人,但是和所有人物一样有血有肉。有纯粹的善有纯粹的恶,有不纯粹的光明和阴影,有低到尘埃里的高贵,有成长有挣扎,有无知无觉的得到有满腔热血的付出。真的太精彩了,精彩到我充满了看第四部的冲动,可惜了,我早该知道这样多而鲜活的任人物是要耗费很多心血的,这画卷太大太美太瑰丽也太壮烈,高高矗立,轻易攀不过去了。
对了,怎么能忘了路鸣泽和他的手下们呢,这才是我们的主角吧,他铺设着暗线撰写着剧本,看似无所不能的他拼死守护路明非的样子,和路明非拼死守护什么的样子好像。期待听到龙族大结局,少年,不,青年们,不要死啊,捧读的是英雄成长史。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四篇
秋日的微风,凉爽而又柔和,淡淡的云彩,湛蓝的天空,香飘十里的花朵,抬起头望着窗外五彩缤纷的花儿,思绪万千,书本的扉页在指间翻动,扬起头,深呼一口气,闭上眼,用心灵来感受......
桌上《妈妈变成了一条龙》,静静地放着。主人公骑在了化成龙的妈妈身上尽情飞翔,主人公褚小卜是一个心灵脆弱的小男孩。他上了小学六年级,即将升入初中,可是他却是胆小如鼠,是不愿意尝试而主动放弃的人,妈妈看见了他这副模样,想要帮他克服胆小如鼠的毛病,可是褚小卜却一点儿也不愿意改变,无奈,妈妈也无能为力,只能默默的叹息。
一天,褚小卜的妈妈失踪了两天两夜,似若人间蒸发了一般,褚小卜一家报了警。警察搜了一遍,一无所获,原来是妈妈为了不再让褚小卜胆小懦弱,让他变得更勇敢,从书店中借到了一本十分神奇的书之后,便卷入了书的世界,竟然变成了一条龙!妈妈变成了一条龙后,整天整夜地陪伴在褚小卜身边,帮助他越过了许多坎,克服了自己身上的种种困难,最终他变得不再胆小懦弱。
读了这本书,这份坚强与不屈也伴随着书香浸润了我的`心脾。我也有与他相仿的经历。
仲春,一片花瓣落在了我的眼前,学校组建了演讲组,同学们争先恐后地报名,可我却坐在位子上想报却又不敢,我的心怦怦直跳,心中似若有两个精灵在我的脑海中争吵不休,恐惧把整个心灵都占据着。回到家,妈妈坐在了我的身边,一手搭在我的肩上:“你报名了吗?”我支支吾吾,缓缓地摇了摇头。“这都不敢报,你还是什么男子汉,你虽然口口声声的说你会努力去实现梦想,可这开头都不敢去尝试,梦想也就别提了,我们现在一步一步开始训练。”我被妈妈从沙发上拽了起来,拿起来演讲稿,头顶直冒汗,手脚也变得迟钝起来,犹如踩拖着铅球。来到妈妈的眼前,支支吾吾地讲了起来,那声音犹如蚊子一般,妈妈说到大声一点。便站起身,拿过了演讲稿,激情的朗读了起来,我抬头看着妈妈,第一次觉得诗词既能读到如此激情澎湃,我接过了妈妈手中的稿子,深吸一口气,鼓足了勇气,一个字一个字从口腔中吐出,字字铿锵有力,声音圆润,妈妈笑了,笑得很甜很美很灿烂,两边的小酒窝凹了进去。经过我一天天的练习,到了演讲的那一天,声音终于变得流利了起来,我走上台开始演讲,讲好后鞠躬致谢,台观众台上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只要不畏惧困难,越过一道道坎,终会到达那彼岸,我抬起头,望着那些五颜六色的花儿,他们在风中摇曳。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五篇
“变色龙”有时是贬义词,可我发现了它的大智慧:它的眼睛善于观察,以不同的角度审视这个世界,所以能随机应变,它得势时犹如绿叶中的红花别具一格,傲立顶峰;他失利时可以像树林中的小草,潜伏于常人之内。现在谁又能做到这点呢?恐怕只有老子等圣人了。
*古代,有刘备,当他势力微弱时能见机行事,(.)他投过刘表、投过吕布、投过曹操、投过袁绍,在终日的奔波和不停地战争中,他不仅保全了性命,还了解了自己未来最大敌人的弱点,为日后建立蜀国打下了基础。
外国有xxx,他不仅是位科学家,还是位政治家。原先,他的生活非常贫困卑微,后来,当国民开始愤愤不*时,他和华盛顿不失时机地担当起领导的重任!经过他们的努力,终于建立了xxx合众国,使美国人民获得了幸福,他们自然也成了建国功臣,名垂青史。
近代还有xx,他是位黑人,生在美国,在公*竞争的时代里,他经过个人的奋斗,受到人民的接纳、大众的赞同,最后竟然当选了总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黑人总统。
随机应变,是一种保存实力、甚至保全性命的重要方法,只要掌握了这种方法,并合理的运用,就能得以在这个社会上生存,不至于一下跌入人生的低谷。而变色龙,则巧妙地运用了这种方法,生生不息……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六篇
每当畅游在知识的海洋,全身就会十分轻松自在。读了五年的书后,我尤其喜爱“*故事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晚上,我第一个捧起的小说就是它,直到看了两个小时才记起要睡觉了。如果不是我早上起的晚的话,整个早晨我都会“专研书籍”。
在沈石溪创作的书里,我最爱看的是“五彩龙鸟”,内容大致是这样的:侏罗纪时代,本是鸟类的澄和岫,在一次事故中,岫进化成了凶猛的犬齿龙兽,但是原本不可一世的犬齿龙兽,在最后却退出了生物的舞台,而鸟类却存活至今。
这本书中,澄的后代泱那种渴望和*不希望战争的斗争的心令我十分欣赏。本来犬齿甲兽可以延续到白垩续结束时灭绝的,但因为他们忍心残害自己的同胞,令它们走上了*的不归路。
而澄的家族却截然不同,它们用温暖的胸膛保护后代,为了种族的延续它们把自己的窝从地上搬到了树洞,又从树洞搬到了树上。而每当家里的哪个成员遭到袭击时,其它成员便会挺身而出。一起抗敌。正是这种爱让它们在侏罗纪大黑暗中活了下来,并在今天的蓝天上翱翔。
俗话说的好“爱可以战胜一切”。苦难进化智慧,悲痛催生灵感,感情进化灵魂,爱是最宝贵,不可替代的生存法则!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七篇
因为在《小说绘》龙族专区级别不够,所以,只能把想说的都在这里说了。
首先是,江南,你赢了。《龙族二》我是昨天下午考完试之后刚刚买到的,当时报刊亭只剩下三本了。
昨天晚上我坐在床上独自看完整本书之后,突然很想哭。真的。我是个很难被感动的人,小学时看什么演讲时旁边的同学都哭得稀里哗啦,我还能安安静静托着下巴在那里看完。初中阶段无论多悲伤的言情小说我都只是一笑。但是,《龙族二》真的触动了我的神经。大概是,为夏弥和楚子航吧。
从夏弥一出场我就有预感她是龙王。只是不愿意相信,我偏执地认为她和楚子航会在一起。全错,人类的直觉真是很可怕。但是,我还是相信,夏弥是夏弥,她只是夏弥而已。和什么耶梦加德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是个混血种,她是水瓶座,她很漂亮一个人可以顶十个人,她厨艺很好,她有一个痴呆的哥哥。我甚至感觉,她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活生生的人。她绚烂如夏花,我喜欢夏弥胜过了诺诺。
可是还是要说耶梦加德。她创造了夏弥。可是你能感觉出,夏弥是她身体的一部分。耶梦加德也很看重那部分,作为人类的一部分。所以,耶梦加德才会把夏弥的钥匙留给楚子航。让他去寻找去见证夏弥的那部分。我能理解耶梦加德对于哥哥的感情。虽然是自己的挚爱,却必须亲手毁掉。几千年深邃无边的孤独,只有他和你在一起,彼此依靠彼此安慰。可是还是要杀掉他,还是要吃了他。这种东西被叫做“宿命”,是一辈子的伤。
楚子航。狮心会会长,接近于龙王的混血种。他把什么都藏起来,不和他人分享。雨夜的悲伤,他一个人品尝。他不愿和人配合,因为他不想更多人看到他作为“龙”的一面。他对人类社会有眷恋,他希望能融入集体,但他不会和人说,也不会对苏茜说。他一直努力掩盖,直到遇见夏弥。与其说是楚子航展现给夏弥不如说是夏弥自己闯进来。对于楚子航来说,夏弥应该是阳光吧。照进了他在雨夜里受伤的那颗心。楚子航没喜欢过任何女生,他看书了解一切。但是,女生本来就是书。夏弥是“本”主动找上门来让他翻的“书”。他了解的还不够,所以在面对耶梦加德的时候才会那么好奇。耶梦加德揭开了他从前的,关于夏弥的记忆,然后,粉碎一切。
我觉得楚子航是喜欢夏弥的,他喜欢夏弥,不是耶梦加德。所以他珍藏那把钥匙,夏弥的,钥匙。即使和海拉激战的时候也不肯松开,生怕遗落丢失。那是他拥有过的一切,值得放在心里,珍藏一生的一切。从此,楚子航的梦大概不会只是梦到父亲,也会梦到绚烂如夏花的夏弥吧?
(我同学真是一语成谶,说楚子航单身楚子航还真就单身了!所以咱决定了,写同人文!)再说路明非。你就是衰神本尊啊!但是,屠龙的最后,你真的是很帅埃不是路*那段,是说你返回去救楚子航那段。为了友情勇敢地上吧!BG什么的在友情面前就好比那浮云!兄弟如手足女友如衣服!没了手足衣服也没什么用了。
友情使得你豁出四分之一条命,这一刻,做决定的你真的很帅!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八篇
现实中的我们总是平凡的,就像书中的主角——路明非。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衰小孩,成绩不好,长相也不出众,人缘又不好,还经常被暗恋的姑娘发“好人卡”。只是,命运这种东西谁也说不准。
人一生里总有几次觉得自己看见了天堂之门洞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那之后,路明非的命运彻底发生了变化,他是卡塞尔学院令人骄傲的S级血统,是狮心会与学生会都争抢着的热门新人,是校长办公室喝茶的常客。按说故事到这里就该结束了,衰小孩因为白富美的拯救从此白手起家,一下子成了人生赢家,人中龙凤。只是,这一切对于路明非来说仿佛只是一个玩笑,卡塞尔学院天才聚群,而他只是一个连言灵都没有,只会说烂话的废柴,拯救他的天使女孩却是他老大的未婚妻,他的绩点也糟糕得一塌糊涂。他唯一值得夸奖的也只有玩星际的水平以及说烂话的本事了吧。
似乎自始自终,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一个衰小孩。
不过,在我的眼中,路明非绝不只是这样的一个人,他孤独,但是他善良。他没心没肺,但是他紧咬着自己的目标。他不想怯懦,他也想拥有足够的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去保护自己心爱的女孩。所以,他选择了与小魔鬼——路鸣泽交换自己的生命。
“我是一个偶尔会发疯的人。”
这是路明非的名言。是的,在平常,他只是一根废柴,每天吃吃喝喝,打打游戏,说说烂话打发人生,可一旦遇到什么事情,他就像泡了水的西芹一般精神。他只是一个衰小孩,对他好的人很少,偏偏就是在他最绝望的时候,总有人过来拉他一把,给他一点希望。一旦有人对他好一点,他就拼了命地回报,付出自己的一切也在所不惜。
从龙一到龙四,我们可以看到他的成长。印象最深刻的是龙三,路明非拼尽全力赶到红井,可是那个女孩——那个愿意把全世界与他分享的女孩已经死了。没有人可以体会他的绝望无力与愤怒,他不想一直这么怯懦下去,他需要力量去保护身边的人。这就是为什么他拼尽一切也要通过那个血统强化训练,只因心中的那个“死小孩”。这也成就了龙四中优秀的学生会会长。
我们或许也在不知不自觉中,在踏入卡塞尔学院的那一刻被震撼,被同化。这就是江南所呈现给我们的路明非。
年少的衰小孩有着孤独而热血的梦,他有心中的那个“死小孩”。书中的每一个人也都是这样的,高冷如楚子航有着自己坚持下去的理由,张扬如凯撒也有着自己的信念,就如我们的心中也有自己的“死小孩”,一个我们至死也不愿放弃的东西,一个我们一定会为之坚持下去的“死小孩”。
龙族读后感04-05
龙族读后感 第三十九篇
终于读完了《龙族》这本厚重的书,随着最后一页被合上,我的心也沉重了起来,感同身受的孤独感,随之弥漫至胸口。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屠龙的故事,还有一些人的孤独,这些孤独感也是我曾经体会过的。
这些人往往会在孤独中拉风着,执着着,倔强着,但不会有人去关注他们,他们的死亡也没有陌生人去为他们惋惜。路明非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从小哀到大,他的18岁人生,完整详细的诠释了什么“哀”。他一直寄宿在婶婶家,父母基本上没有来看过他,时间长了,父母的样子也忘掉了,叔叔婶婶因为嫉妒路明非的父母人生辉煌,对路明非总是横眉冷对,随意使唤。但从书中的一些细节描写发现,其实他的叔叔婶婶还是爱他的,他们只不过是很在意自己的脸面与尊严,这些简单的,人类所渴求的功名利禄而已。人美的正面,负面以及人性的反应,在他们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江南说过,《龙族》是送给所有拥有青春拥有梦想的人。路明非知道自己是路人甲,总是被别人当做废柴,他总是表面上装作无所谓,可他心里却是不甘的,虽然他会经常有无所谓的消极思想,但并不能掩盖他骨子里的燃。我们应该也有过类似的经历:放了学,想跟同学说个话,聊个天,却发现对方正以别人聊的尽兴,完全忽略了自己,这时候的失落感是十分强烈的;有时自己拼命表现,只是为了得到老师的一个表扬,但是发现老师根本没有重视自己,这时候的丧气感也是十分强烈的。即使这样,我们又能怎么办呢?改变自己的模样?完全没必要,我就是我被忽略,亦是被轻视,都无法否认我的存在。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可以用这句话来形容《龙族》这本书。每个人年少的时候,心中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或是楚子航,《龙族》不仅仅给我们带来了一个个丰富的画面拼凑而成的屠龙故事,在我看来,这本书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现实的思考,书中反映了许多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写照。我永远忘不了《龙族》中蛇歧八家家主上衫绘梨衣的一句话:“我们都是小怪兽,总有一天会被正义的奥特曼杀死。”这句话反映了多少不被现实社会所接受的人的痛苦与无奈。人生所期望的只不过是暴风雨后的彩虹,又有多少人被埋没在了其中。
《龙族》能够与我思想共鸣的情节太多了,每一个人物或是事物的细节描写都能让人身临其境,并对此做出相应的思考,将其代入生活中。
愿每一个人在青春中都能拥有梦想,并为之执着者,倔强者即使不被关注,但路是自己走的,其实这条路再估计再坎坷,等到了尽头再回首,你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后悔与否,伤心与否,失望与否,都让他们化为碎片般的记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吧。愿你和我都能像路明非,或是凯撒,楚子航那样释放自己骨子里的燃。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篇
还是小衰仔时期的路明非总是会幻想,有一天FBI的探员会突然闯入,恭敬地对他说:“Mr路,你还想继续待在这个小地方浪费时间吗?我们现在需要你。”然后路明非会站起来,在众目睽睽下让他们给自己穿上风衣,被促拥着走向一架呼呼作响的黑色直升飞机,脚下踩着风。路明非并没有什么英雄情结,只是那种场景真的不由让人喊出一句,超拽!然后这个美妙的幻想往往会被老师的一声怒吼打破。
路明非偶尔也会想想未来,想象自己在单薄的简历书上写下,特长是打星际。人生十有89是不如意,其中一二是非常不如意,路明非前半段的人生很简单,在学校被老师同学嫌弃,在家被姑姑嫌弃,就连在报刊免费蹭书看也会被大爷嫌弃,到底是因为无法融入这个世界而感到孤独,还是因为孤独而无法融入这个世界,十八岁的路明非从未思考过这个问题。他穿过狭窄的楼道,坐在天台那座废弃的空调机上,漠视着一切走向衰老,包括自己的生命。
这悲催的生活忽然有一天走向了终结,一位红发魔女目光如刀地走向他,“李嘉图,跟我走。”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就停在她身后,她穿着紫色套裙,耳朵上的四叶草闪闪发光。从此以后,路明非的世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一半是光明,一半是混沌,诺诺所行之处,烈火燎原。即使后来,路明非已经见识过布加迪威龙和迈巴赫,但对于他而言,最令人安心的,果然还是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准确的说,是诺诺身边。师姐总是有能力将他拖出泥淖,宛若一个女英雄似的拍拍他的脑袋,“小弟,别伤心。”也许路明非前十八年的人生都是为了迎接诺诺的到来而作的铺垫。
不了解路明非的人都觉得他活得像条土狗,是只打不死的小强,但他内心的孤独与悲伤却不曾有人试图去揭开,唯有了解他的人才能从他的眼神中看出神的威严,所幸最后的最后,他终于不再是孤身一人,面瘫师兄、三无少女、中二会长以及小恶魔,路明非心中的刀终于有了挥舞的理由,他找到了活下去的意义,遇到了想要守护的人。
也许每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内心都有一个孤独的路明非,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一次又一次地受伤,但他偶尔也会为了某个理由拼命,命运这玩意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的,如果你还未有力量反抗它,只需怀着勇气等待。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一篇
20xx确实是很重要的一年,发生了很多对我有很大影响的事情。我想,最重要的是中考吧。因为小升初正赶上制度改革,中考,是我第一次参与如此激烈的竞争,第一次面对如此重大的抉择。
那时的语文老师——刘老师
10年之前,她就一直在鼓励我,适时的表扬我,给我自信。
“最后。在找你签名的时候。你对我说。我可以的
但是,,相信我。中考,我完了,
我不可能考好了
没有任何可能性
就冲我最后一段日子,每天抄作业,最后一个周末,整整玩了两天电脑
我也不可能考好
你说老天是公*的,那老天是不会帮助一个如此不努力的人的
刘老师,真的很抱歉,要让你失望了,我不敢再面对你
诸葛亮 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
而我 恐不能考好,以伤刘老师之明
刘老师,你说你喜欢我很乖的样子,可是,我一点都不乖,真的。
你很看好我,但是,我这次恐怕真的要让你失望了
刘老师,对不起
在初中最看好我的一个老师
真的对不起”
这段话是我在中考前一天怀着内疚的心写的。
虽然在中考前几天一直觉得自己不可能考好,但是在考试的第一天,我却没来由的自信,相信自一定能考好。幸运女神好像也很眷顾我,语文考的都是我会的。
另一个影响着我的,是所有他教的学生都不喜欢她的老师——初三班主任李老师
其实第一志愿没有报四中的,是师大二附。我觉得自己应该上不了四中。但是李老师找了我好几次,让我报。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二篇
一本好书,总有人会去看。
孤独,这个名词大家并不陌生,在词典中能找出它的含义,但是总会有人给它找一个与众不同的定位。
在这本书中,它被当做一群人独特的标志。他们也许在世界各地拥有自己家族的产业,或许在众人眼中是个触碰不到的神话,也有可能是一个众人嘲笑的傻瓜。这些人看起来丝毫没有任何联系,可他们身上的某种血缘,让他们聚在一起。这种血缘被称为“血之哀”,是一种可悲的存在,它唯一突出的特点是让人感到前所未有的孤独。
有人用这种孤独,在“星际争霸”中拼杀,有人用这种孤独,在雨夜中回忆一个人,有人用这种孤独,来学习人类的喜怒哀乐,像个孩子。不同的人用孤独做不同的事,而他们则用这种来回忆、学习,或是相互依偎、取暖。
我们随着年龄增长,发现身边的朋友,一个一个地走掉,最后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在角落里,没有人理你,也没有人会在乎你。人们从你身边走过,你只和自己的影子对视,那种孤独,谁没有经历过?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则是一群人的寂寞。”用这句话描述这个热血故事是再适合不过的了。在孤独中存在着一丝丝的热血,在热血中存在着一点点的疯狂。这就是那个孤独的的世界,被人们淡忘却真实存在着的世界。存在于我们内心的,那个孤独又热血的世界。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三篇
晚上睡不着,起来花一个多小时看完这部影片。感觉已经好多年没有像今晚这样静下心来欣赏影片了。但这故事情节实在太感人,忍不住看完之后还拿出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主人公小斑(特暴龙)突然在一天失去了所有亲人。小小的它只能饥一餐饱一顿的独自流浪,还要时刻躲藏以防各种伤害。
(男人都一样,总有一天会长大,脱离父母独自去拼搏)
直到某一天它遇到了女主人公蓝眼,从此它们开始了相依为命,共同去经历人(龙)生风雨,就算被强大的敌人独眼逼得远走他乡,它们也是相互搀扶着共度难关。
(小斑是一只幸运的龙,相对于这个世界上很多没经历过爱情的人来说,它至少找到了患难与共的伴侣,得到了真挚的感情)
它们在一个温泉边无忧无虑的生活着,渐渐的长大了,小斑越来越强大。终于有一天对头独眼找上门来,也被强壮的小斑打跑了。蓝眼也给小斑生了三头小龙。
可是人力不能胜天,接着白垩纪到来了,它们全家不得不迁徙,仇人独眼也再一次出场。主人公小斑也再一次经历失去亲人的痛苦,童年的噩梦再一次重演,相继失去妻子蓝眼和两个子女的痛苦并没有击倒它。在消灭了独眼龙后,小斑带着唯一的儿子找到了另一块绿洲。
可是,为何我看着它们父子两的背影是如此的萧索?这样的结局为何让人如此伤感?
也许!男人并不是神,很多事它都不能主宰,与命运抗争的结局也让它遍体鳞伤。可是,它并没有认输,它依然是乐观的小斑……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四篇
大自然支配着世界万物一切的一切,是大自然培养了生命,也是大自然将一些生命无情地淘汰……
《五彩龙鸟》是沈石溪的作品,今天,我读完了它,它使我得到了深深的感悟。
岫与澄两个原是近亲的恐龙家族,在小行星撞地球的大爆炸后却走上了不同的进化道路,岫的家族让仇恨将它们带上了种族沦亡的不归路,而澄的家族却用爱发明了永久的辉煌!
爱是多么重要啊!大爆炸后,岫的家族继续着孤单,冷漠的丛林战争,成为了新一代的恶霸,以强凌弱,使它们变得冷漠、自私,最后以至吃食本人的同类。它们把卵弃之不顾,让本人的后代自生自灭。最终,这个家族就在侏罗纪大黑暗中彻底沦亡。澄的家族懂得爱与温情,它们为了生存繁衍,停止了一场史无前例的血泪大迁移,它们用本人的聪慧创造了“抱窝孵卵”,它们不惜一切代价地维护本人的后代……最终,澄的家族长出了五彩的羽毛,在美丽的蓝天中翱翔,一代又一代,是爱让它们博得了永久的辉煌!
岫的家族的强大只是一时的,由于它们短少爱与温情,只要懂得了爱,才干具有更大的力气!
爱是永久的,爱使人感到暖和,让爱永居心底!
《龙族》读后感10篇(扩展5)
——变色龙读后感10篇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五篇
这一段时间我看完了《五彩龙鸟》这一本小说。
这本书是沈石溪感悟生命书系的其中一本。这本书讲的'是原本为近亲的两个恐龙家族在一次大爆炸后走向了不同的进化道路,岫的家族进化成了犬齿甲龙,他们捕杀大型恐龙,甚至是比它们大几十倍的巨无霸——梁龙,他们与许多恐龙结下了深仇大恨,把种族带上了不归路。而澄的家族进化成了五彩龙鸟,在树上生存,与世无争,各自享受着家的温暖,正是爱让他们获得了永久的辉煌,让势单利薄的澄家族活了下去。
其中《黑尾巴梁龙的挑衅》使我最为感动,这一篇讲的是,犬齿甲龙为了子孙后代捕杀梁龙,为后代赢到更多的生息,而且是无论生死,越战越勇。
读了这本书使我知道了:它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有更好的生息地,不论生死去捕杀比它大好几十倍的梁龙,我体会到了恐龙也是有感情的,天地之间最大的爱是父母的爱,“爱”一个简单纯朴的字,却让势力单力薄的澄家族活了下来。宇宙之间最大的爱也是父母的爱。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六篇
我学完《变色龙》时,便有感而发。
其中一点我记得最清楚:那个警察先是假惺惺地装作正义公正的样子,声称要严惩那只咬人的狗。当人群里有人说那条狗可能是将军家的,奥丘·梅洛夫立刻改变了立场,说赫留金是自己弄破的手指,想要敲诈别人赔钱。警察说这也有可能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连连称将军家不可能有那么寒酸的狗。人群里又有人说那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就责怪赫留金被咬是活该。这时,将军家的厨师来了,说那不是将军家的狗,奥丘·梅洛夫便说这条狗弄死算了。厨师接着说,那虽然不是将军家的狗,却是将军哥哥家的狗。奥丘·梅洛夫马上换了一副嘴脸,打听将军的哥哥近来可好,一边称赞那条狗聪明。厨师带着狗走后,奥丘·梅洛夫还威胁赫留金,说早晚要收拾他。
这时,我感到当时的警察只尊敬上司,就连上司的狗也不敢动一下,他们只会欺压百姓。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七篇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事业或者成就是一个英雄可以单枪匹马能够完成的,屠龙也是一样。加入一个正确的集体,并在里面找准自己的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长处,成功也就实现了一大半。在集体里,当别人对你有误解的时候,真诚、善良和宽容是最好最珍贵的品质。人心都是肉长的,你对别人好,只要持之以恒,胸襟坦荡,再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之感动的,最终都会成为你的朋友,成为你坚实的基础。只有先做好人,才能后做好事。路明非的废柴师兄兼舍友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读了八年,路明非也没有瞧不起他,跟他成为了真正交心的好朋友,芬格尔同样也给了路明非许许多多别人给不了的帮助。路明非在屠龙的道路上一直顺利地成长,一路有贵人相助,无疑与他善良真诚的性格是分不开的。
好朋友最大的帮助不是在事业的成功上祝你一臂之力,而是帮你恢复心灵上的*和,给你巨大的精神上的鼓励。当路明非在水下潜水服被划破氧气不够用无法完成任务的时候,是诺诺把她的潜水服和氧气全部都给了路明非,把死亡的威胁留给自己,把生的希望给了路明非。同样,路明非为了救活被龙王诺顿刺穿的诺诺,签下了契约,用自己四分之一的生命挽救了诺诺,做了一个“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好人。当他们两个在水下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凯撒和零依然尽全力拉着潜水钟,不抛弃不放弃。这样的友谊让路明非坚信朋友们还在坚持,坚持等着他的凯旋。一个人最强大的不是力量,也不是能力,而是坚韧不拔的毅力。没有朋友,一个再坚强的心灵,坚忍不拔的毅力也变成了无源之水、缘木求鱼了。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八篇
《五彩龙鸟》是我爱的书。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的动物系列小说数不胜数,而《五彩龙鸟》是他首部探寻恐龙世界的小说。
《五彩龙鸟》讲述了两个本来是近亲的恐龙家族,在一场来自陨石撞击地球的大爆炸后,走上了不同的进化道路:岫的家族依旧冷酷无情,并且在食物链上一步步地向上攀登,使种群越来越强大,甚至在地球上称霸,但数量的增多,让食物变少,饥饿的它们为了生存,只好互相残杀,它们的世界一天比一天昏暗,最终走向灭亡;澄的家族由于基因的改变,使它们与同伴之间系上了不可割断的纽带,产生了亲情,他们用温热的胸膛保护着后代,也使种群变得弱小,它们慢慢从危险的陆地移居到高大的树梢,枝叶间的生活使它们掌握了飞行的技巧,并将种族延续了下去。
在地球上,任何一个种族打破了大自然的限制,都会使大自然失去*衡,繁荣得了一时,繁荣不了一世,最终使自己大祸临头。这就好比一个人挑水一样,扁担任何一段重于另一端,都会因扁担失去*衡而洒了一地水,而往往是比较重的那桶水洒得更多。因此,岫的当时如此猖狂,却自己走向了深渊;虽然澄的`家族只能被其他更强壮的恐龙无情的肆虐,但也让它们有更稳定的生存,更实用的生存技巧和更强的凝聚力。
这是我对《五彩龙鸟》的感悟和理解。
龙族读后感 第四十九篇
我有一本书,叫《五彩龙鸟》。
书里面有两个主人公,一个叫澄,一个叫岫,它们都是匍匐动物。一天,一颗小行星撞上了地球,使地球引发了大爆炸,大局部恐龙都遇难了,也包括岫,但是它的卵却没有变成死卵。澄活了下来,但是大爆炸使它由冷血动物变成了温血动物,头脑里便有了“感情”这个词。
澄和岫的后代经过一代一代的繁衍,岫的后代进化成了犬齿甲龙,而澄的后代迁移到树上的树洞里生活。但是并不是每棵树上都有树洞,树洞很少,但澄的后代十分多,于是便引发了一场树洞之争。澄的一个后代无意中看到蜂筑巢,便用树枝、胶泥搭成了半球的巢,这种巢很坚固,又能够遮风挡雨,渐渐的它们便不再寓居在树洞里了。澄的后代悄然的开端演化,它们的肩胛长出了S形的骨骼,长出了尖的嘴,长出了尖利的爪子,开端学会站立,身体上长满了羽毛。
忽然有一天,地球发作了火山喷发,火山灰遮住了太阳,连续一百天都是黑暗,就这样,澄的后代们在黑暗中给它们的孩子找食,渡过了这一百天。
犬齿甲龙只要一个雌性恐龙幸存了下来,而它肚子里已有了小生命,它要去找食物,吃饱了才有力气把这些小生命带到这个世界上。它看到了澄的后代便要吃它们,但是出于母爱,成年的澄的后代为了维护它们的孩子,因而学会了翱翔,雌犬齿甲龙忽然把卵产了出来,掉在地上摔碎了,而它也倒下断气身亡了。
感情能使一切弱小的事物变得强大起来!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篇
昨天,我阅读了《特暴龙生死录》这篇文章,我知道了恐龙是如何飞向蓝天的。
是因为地球上的地球上的第一种恐龙大概出现在两亿三千万年前,它和狗一般大小,两条后腿粗壮有力,而有些却凶猛异常,是茹毛饮血的食肉动物,有些恐龙则温顺可爱,是吃植物的。
其中由于肉食性恐龙一顿要吃很多,因为这样,其它小型动物几乎被吃光了,它们逐渐变小,可能是为了躲避天敌,就转移到树上生存,一些恐龙从树上跳下来,一阵风吹来,它们就拍打前肢,慢慢具备了滑翔能力学会了飞翔。
而另一种恐龙本来就有羽毛,在奔跑的过程中学会了飞翔。
原本不会飞的恐龙,变成了天之骄子鸟类,它飞向了蓝天,开辟了一个新的生活天地。
告诉了我们要保护鸟类,保护鸟类就等于保护恐龙。
《龙族》读后感10篇(扩展7)
——《妈妈变成了龙》读后感3篇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一篇
这几本不是名著,这几本也不是什么有用的书,这些更不是令人为之赞颂的书。这只是一套小说,一套没什么意义的小说,但是这给我的只有震撼和孤寂。
这并不是简单的屠龙故事,它里面夹杂着各种各样的情感。他的主人公很不同,主人公既不是像凯撒那样的“高富帅”,也不是什么像楚子航那样的“冷艳贵”,他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路人甲”,或许他比普通人更加不幸和痛苦,也许“衰”这个词来形容他更加合适一些,他是——路明非。
或许每个人心中都住着这样或那样的一个路明非。明明是S级却处处不受待见。每次屠龙似乎很不可思议,其实每次都耗费了自己的生命。看似同时是凯撒重要的小弟还和楚子航有着不一样的交情,其实每次都似乎是自己再拖他们的后腿。难道不是吗?心中的孤寂似乎从来都不会流露出来,明明心中无限的酸涩,却嘴里不停的说着各种各样的烂话,努力露出笑脸。这是隐藏最深的孤独,他既不同于凯撒小时暴露出的孤僻,也不同于楚子航隐藏心底的痛苦。他的孤独是让人无法感受到的孤独,甚至连他自己都无法察觉到他的孤独。
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可以拯救世界、骄傲的李嘉图·M·路,但是骨子里他还是那个自卑的、孤独的路明非。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满口烂话的得意小子,可能其实他只是勉强的在掩饰内心的恐惧与不安。他或许有时候是那个高兴微笑的老好人,但是也许他的心里早已痛苦的抽搐起来……
还记得《龙族》里的一段话:“‘楚子航的心里永远有一个男孩站在台风之夜空无一人的高架桥上’肯德基先生敲敲自己的胸口,‘而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这么一个死小孩,在这里藏着。’”请敲敲自己的胸口,在这里难道没有一个死小孩吗?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二篇
用阅读经典小说的眼光去审视它,也许再过N多年之后,你还能记得看过它,那就说明它是一部很成功的作品了。
武侠小说是成年人的童话,这两部《龙族》也是当下青少年的童话。小说中的主人公,不论是孤苦伶仃的路明非、大富之家的楚子航,还是出身豪门的凯撒,都有一个孤独而又痛苦的童年,都渴求父母的爱而得不到满足,都希望追求自己的>幸福,都企图用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这样的人物性格设定无疑是很能得到现在独生子女这一代人的共鸣的:幸福是什么?没有兄弟姊妹的生活,幸福就是不孤单。没有一个完整的家庭的生活,幸福就是父母的爱。没有认同感的生活,幸福就是被需要、被尊重、被爱。虽然故事发生在一群被称为龙族的很另类的人群之中,但是情感却是和当今社会息息相通的。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三篇
“死真的让人很难过,像是被封在一个黑盒子里,永远永远,漆黑漆黑……想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孤独,黑夜,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当你死时,没有人会为你哭泣,你只会被慢慢地遗忘。凯撒会有整个加图索家族为他哀悼,楚子航会有她的妈妈为他哭得肝肠寸断,但没有人会为你而哭,你只会慢慢地淡出人们的记忆,一点不剩。
路明非,*凡的名字,*凡的男孩,唯一值得注意的便是一个无聊的特长——星际争霸。不过这有什么用呢,路明非还是路明非,还是那个一无所有的衰小孩。他的人生完美地诠释了“没有最衰只有更衰”这句话。他有父母,但他却连他父母的样子都忘了,寄住在婶婶家里,却只被当作一条狗;他有朋友,但他们只把他当作废柴,遇到危险,他永远是跑得最快的一个。但他也有梦想啊,他也渴望着:有一天,自己可以变得强大,拥有足以毁灭世界的能力,但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幻想罢了。
但他没有想到,有那么一天,他的幻想能成为现实。
“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最衰的那一刻,门开了。”
通往卡塞尔学院的门开了,漂亮的师姐诺诺把他带进了新的世界,在这里,他原本的世界观被颠覆,龙,这个神话中的生物,有一天出现在了他的眼前,而他所要做的是——屠龙。
《龙族》讲述的就是这样一个衰小孩路明非成长的故事,他孤独,热血,激情,勇敢,他抗争压迫,抗争命运,即使是一个废柴,即使从没被人放在眼里,他也要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我们在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渴望取得优异的成绩,渴望得到父母表扬,渴望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但即使你取得了进步,父母依然注意不到你,他们还会再找一个更加优秀的人来和你比较,在他们眼中,你永远比别人差。这样的情况下,你难道不会感到有一点点的失落,一点点的不甘吗?但我就是我呀,独一无二的我,我有我自己的优点,没有人能够替代我。在你这样想的时候,你也许会感到一点点的孤寂吧。
读完这本书,我感到了一股淡淡的苦涩,《龙族》不仅写了热血青年的屠龙故事,更细腻地描绘了一种孤独,这种孤独,即使你站在世界的最高点,即使你受到万人瞩目,却也是挥之不去。面对孤独,我们该何去何从,我们是否能像路明非一般,找到属于自己的路。
《龙族》读后感10篇(扩展4)
——五彩龙鸟读后感10篇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四篇
契科(诃)夫所生活的时代离我们比较遥远,但他的短篇小说《变色龙》对主人公趋炎附势,欺善怕恶的形象的刻画实在是入木三分,令人难忘。
小说开篇就写道“……拿着一只筛子,里面装满了没收来的醋栗”,向读者暗示了主人公奥楚密(蔑)洛夫身为警监却以职务之便欺压底层贫苦人民的恶劣行径。
紧接着小说进入正题,首饰匠赫留金被一只白毛小猎狗咬伤手指,人群围观,恰好被奥楚密洛夫碰上了。
“清清嗓子,耸了耸眉毛”表现出主人公在公众场合下极力想要提高自己威信的心理。
他起初的态度是“这事我不会轻易放过”,“我要叫他尝尝滋味”,扬言要罚狗主人的款,并杀了这条“疯狗”。这段人物对神态和语言的描写让主人公在众人面前尽情地表现了他作为一个警监的“威严”与“权力”,同时有暗示了他再次欲借“罚款”来中饱私囊,刻画出了他性格中贪婪的一面。
随后情节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这好像是日加洛夫将军家的狗!’人群中有人说”——对于前文中已经塑造出的一个飞扬跋扈的得志小人来说,他之前的态度不得不来个大的转变,这也就有力地吸引了读者的注意力。“‘日加洛夫将军家的?恩!……叶尔德林,把我的外套脱了……要命,这么热!看样子要下雨了’”。这段语言带有幽默色彩,其中我们可以看到奥楚密洛夫的诸多心理活动:吃惊,尴尬,脑子飞速转动思索对策以弥补刚才自己说的话,同时尽量是自己镇定下来,尽量使自己的语气变得更加自然。转而他立即开始为小狗辩解。“它怎么会咬你呢?”“你一看就是个彪形大汉!你可能是手指让钉子戳了个洞,后来脑子里冒出个点子来想敲一笔”,主人公直接调转矛头,以有些拙劣的猜测来攻击受害者赫留金,以表明自己的立场。这段语言描写极逼真地呈现出了主任公奥楚密洛夫趋炎附势,恃强凌弱的劣性。小说至此,主人公形象已较为完整。
但是,此处恰恰就是故事情节开始进入高潮之处。奥楚密(蔑)洛夫的助手叶尔德林和围观闲人对狗主人的猜测反复无常,这致使主人公对狗和受害者赫留金的态度一令人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杀了小狗”和“爱抚小狗,指责赫留金”之间来回转变。知道最后将军家的厨师出现,澄清小狗的主人是将军的哥哥,奥楚密洛夫才最终明确了立场,不住地赞赏小狗的可爱,同时威胁赫留金“我还会来收拾你!”文章从高潮开始几乎完全是对人物的语言进行描写,将人物的性格与心理通过其语言表现的淋漓尽致。其中“‘叶尔德林老弟……你把它送到将军家去问问。就说是我找着了给送去的……’”对主人公谄媚嘴脸的刻画胜过任何的神态或动作描写,入木三分。
《变色龙》全文以朴素又不乏幽默的语言生动形象地刻画了以奥楚密洛夫为代表的众多警监对上点头哈腰,对下专横野蛮的人性,抨击了当时俄国官场的腐 败黑暗。但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应该学习这种文风朴素却能一语击中要害的写作技巧,避免用华丽的词藻堆砌出一篇空洞的文章。
龙族读后感 第五十五篇
龙族里主要讲的是龙和混血种的纠纷,亦是羁绊。
我记忆最深刻的片段莫过于楚弥在摩天轮上的那个片段了,不管那是虾米,或是耶梦加得。无所谓,没关系,喜欢是信仰,不是理由 。
小四的夏至未至是那种煽情到爆,让人看一遍就想哭的,龙族却是完全不一样的。龙族很容易让人动情流泪,但我其实看了好多遍才哭的,龙族教给我们的是坚强。
有这么一句话,虽是小四说的,但很适合龙族----------那些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些女孩教会我爱。
如果路明非可以顺利活到80岁,也许他会说这句话--------“凯撒、楚子航、芬格尔,谢谢你们帮我成长,诺诺...陈雯雯...夏弥,谢谢你们教会我爱,路鸣泽...谢谢你陪着我..
每个人都有那么一个小习惯,话说我喜欢边听歌边看龙族,所以...一听到寂夜...就莫名的想到龙族。寂夜总让我想到那个坐在天台上的路明非,那时他只是中学里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没人关注,只自己一个默默的喜欢着某个女孩,不知道龙族不知道血之哀,不知道孤独。 再说一说龙族的支持者们,龙族不得不说是同类小说中数一数二的了,我也常常会跟同学讲,我有一本很棒的小说哦亲要不要看?就这样越来越多的人被我拉进了拉进了这个黑坑...... 现在我已经不太关注结局是悲是喜了,更关注的则是到底是什么结局,我们看着路明非的爆发,他的失落已经太久了...可我竟然有些害怕知道结局...人,真是纠结的生物呀.... 谢谢江南可以让我们关注路明非的成长这么久。
龙族,我们飞逝的流年里匪浅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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