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登记 第一篇
(一)申请。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后,由合同卖方当事人(技术开发方、转让方、顾问方和服务方)在技术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凭完整的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二)受理。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在对合同形式、签章手续及有关附件、证照进行初步查验,确认符合《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等要求的,予以受理。
(三)审查认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查和认定申请登记的合同是否属于技术合同、属于何种技术合同。
(四)办理登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对符合技术合同条件的技术合同进行分类,填写技术合同登记表,编列技术合同登记序号,在技术合同文本上填写登记序号,加盖技术合同登记专用章,发给当事人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对于非技术合同或不予登记的合同应在合同文本上注明“未予登记”的字样。
(五)核定技术性收入。核定的技术交易额要在技术合同中单独载明。技术开发合同或者技术转让合同包含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内容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的报酬,可以计入技术交易额。
技术合同登记 第二篇
《xxx技术市场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从事技术交易活动,应当订立书面技术合同,并履行认定登记手续。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等依照《xxx技术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七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实行按地域一次认定登记制度。
第十八条订立技术书面合同,应当使用由国家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监制的技术合同文本,并应当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者其委托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十九条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审查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真实、合法,对于符合规定的技术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类型分类登记,发给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核定技术性收入。
第二十条从事技术交易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凭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向有关专业银行申请科技贷款,向税务部门申请减免税收,向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技术服务人工费等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建立技术市场统计制度。技术市场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技术市场发展状况进行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从事技术交易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如实提供技术市场统计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技术合同登记 第三篇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力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力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对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合同登记 第四篇
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单位添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书→项目负责人上传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登记机构审核批复
具体流程:
1.申报单位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和技术合同登记设置,按属地原则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提交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审核通过。
2.申报单位添加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激活账号,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3.项目负责人填报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书,选择卖方单位填写申请(只有卖方单位为境外单位或港澳台单位时,选择买方单位填写),根据提示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合同原件及相关附件。
4.技术合同二级认定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合同有关材料,一级认定登记机构批复通过后,出具“xxx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加盖“科技行政部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专用章”。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在“xxx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的最终结论显示为“通过”时,表示可领取登记证明。
自2023年2月4日,省科技厅启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登记机构证明电子证照系统,电子证照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申报单位提交的技术合同,经已开通电子证照功能的登记机构批复通过后,将生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登记机构证明电子证照,申报人可自行登录系统下载;当所选登记机构为企业性质时,可直接联系登记机构领取纸质证明,电子证照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技术合同登记 第五篇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提交的材料有什么要求?
答: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技术合同须依照《xxx民法典》订立,已签约生效。
2.须上传合同原件扫描件。
3.合同文本建议使用科技部的示范文本。若非采用范本,应提供与范本格式一致的封面、封二(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和封底。合同应主体清楚、标的明确、条款完整,文字、印章清晰。主体、标的、条款、费用等不明确,印章不齐备或与书面名称不一致的不予登记。
4.合同必须签署齐全,包括法人签名、公司盖章和签署日期。非法人或组织负责人签名的合同,应提交其法人或组织负责人授权签订此合同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5.技术开发合同必须上传技术方案和项目费用清单;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合同价款中若包含购置设备或外购软、硬件产品等费用或其他非技术性收入成分的,应提交项目费用清单。注意:技术方案需申报单位盖公章;项目费用清单需申报单位盖公章、财务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6.涉及知识产权转让或实施许可的合同,须提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专利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等)。
7.合同条款必须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8.合同原件条款或内容不齐全的,登记机构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申报单位无需再递交纸质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登记机构和审核机构可要求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原件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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