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签合同 第一篇
民法典规定,补充签订的合同,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xxx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补签合同 第二篇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
1.按约定取得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享受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元人民币/天。
3.要求甲方提供与授课对象相关的背景资料及授课的相关业务资料。
4.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和必须的教学软件。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为甲方的授课积极准备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_______________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授课,维护授课时的教学秩序,并提供最终考试成绩等。
2.组织学生对授课质量进行评议,并根据学生的评议对授课内容及人员进行调整。
3.有权根据自身情况对课时进行调整,对授课内容进行变更,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补签合同 第三篇
1、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应以平等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签订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本人的意愿,不得采取强加于人和欺诈、威胁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条款必须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劳动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有些合同规定不得、生育子女;因工负伤协议工伤自理,甚至签订了生死合同等显失公平的内容,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使这类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成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
3、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
劳动合同的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对于必备条款,合同必须写明,对于约定条款,可以双方当事人根据劳动关系的内容和需要来约定。
补签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而签订劳动合同时,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的合同内容要尽量全面,必须包括必备条款。而约定条款可有可无,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和程序要符合法律规定。
补签合同 第四篇
尽管补签和倒签合同本身可能并不会对合同效力产生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补签或倒签合同不存在法律风险。补签合同和倒签合同的法律风险主要在于:
(1)补签或倒签前,合同履行行为缺乏保障,容易发生争议。在补签或倒签合同之前,合同当事人双方之间无书面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内容只能依据双方口头约定或实际履行行为来确定,合同履行行为缺乏书面依据,容易发生争议,一旦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2)补签或倒签合同,可能违反内部合同管理流程,不符合审计或纪检要求。
(3)导致合同日期或期限混乱或冲突。补签合同容易导致合同生效时间、履行期限或有效期限的混乱或冲突。比如,在补签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补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有效期限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而是约定自合同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由于是补签合同,此时,签字并盖章的时间是补签合同的时间,该时间晚于合同开始履行的时间,其无法涵盖签字并盖章之前的合同履行期间。因此,会出现合同生效之前,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逻辑冲突或混乱。
相较于补签合同来说,倒签合同由于无法体现倒签合同的事实,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可能存在更大的法律风险。因此,如果客观情况所迫,必须选择补签或倒签合同时,建议采用补签合同的方式,实事求是地体现合同补签的过程和事实。至于补签合同的日期或期限的混乱或冲突问题,可以通过在补签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的起止日期来降低风险。
补签合同 第五篇
补签合同不影响合同效力。补签合同,是将实际签订合同未以书面形式体现的合同当事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实际上是对实际签订合同之前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确认。根据《xxx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的规定,即便合同当事人没有补签合同,双方的合同关系仍然因主要义务的实际履行和接受而成立,补签合同只是将之前成立的合同及其实际权利义务关系以书面形式体现出来。而且,补签的合同标注的签署日期为实际签订书面合同日期,通过补签合同的签署日期,第三人可以直接了解到补签合同的过程或事实,不存在隐瞒事实的情况,补签合同也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补签合同并不会影响合同效力。
倒签合同如果是合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规定,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等合同无效情形时,倒签合同仍是有效合同。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2023)最高法民申4932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金程公司明知北海华美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成立,仍然同意将合同的签订时间约定为2023年1月5日,应当视为合同当事双方对合同签订日期形成合意,双方合意约定合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14日合法有效。二审判决认定金程公司与北海华美公司倒签合同时间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光船租赁合同》的成立及生效并无不当。”再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2023)民提字第227号一案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按照《xxx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当事人关于权利义务的确定,要求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没有对倒签日期进行限制的条款。所以,倒签日期的合同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双方合作共同竞买广西信托大厦的事实并非虚构,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本案所涉文件是否倒签,并不因此影响共同竞买的客观事实。” 因此,倒签的合同并不因倒签日期而导致合同无效。但由于倒签的合同往往将倒签合同的签署日期标注为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实际成立的日期,而并非实际签订合同的日期,第三人通过倒签的合同很难发现倒签日期的事实,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如果合同当事人出于非法的目的,通过倒签合同的方式来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执行的,倒签的合同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补签、倒签的是劳动合同的话,可能会产生完全不同的法律效果。《xxx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倒签合同似乎对用人单位更为有利。比如,2023年1月1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用工关系,但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到2023年6月1日,双方才准备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此时,如果补签劳动合同,将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标注为实际签订日期2023年6月1日的话,该补签的合同恰恰成为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的证据,因为通过补签的劳动合同就可以直观地看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但如果是倒签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标注为实际用工之日2023年1月1日,如果没有相反证据,第三人根本无法发现倒签合同的事实,劳动者不能依据倒签的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似乎对用人单位更为有利。但前述分析主要是从证据层面提出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倒签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否主张双倍工资,存在不同意见。但主流观点认为,如果倒签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劳动者真实意思情形时,劳动者不能主张双倍工资。比如,《xxx高级人民法院、xxx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二)》29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可否支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依法自用工之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一定时间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将日期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合意,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可不予支持,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补签劳动合同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的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补签劳动合同,但未补签到实际用工之日的,对实际用工之日与补签之日间相差的时间,依法扣除一个月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宽限期,劳动者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可以支持。”xxx、xxx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的纪要中,也采用类似的观点。
补签合同 第六篇
可以补签,你也有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但是补签了之后,对于你维权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会有不利,关键是无法证明合同是补签的
1、“公司要补签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到补签之前扣除一个月后,按《劳动合同法》应支付双倍工资。
2、“如果员工拒绝签合同”,可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书面通知本人:“XX日前来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逾期不签,劳动关系自动终止”。(送达本人并由本人签字收到)
3、如果以后此人“就此事索赔双倍工资”,本人签收之日之后的不必支付双倍。
4、一般来说,愿在公司干的员工不会不签合同(因为保障了他的合法权益),也不会向公司索赔补签前的双倍工资(因为人是讲道理的,自己并没有付出双倍的劳动)。
5、不排除一些头脑简单的贪心者恶意不签合同,等着索赔双倍工资。可按第2、第3两条处理后与其终止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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