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 第一篇
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告一个准的。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如果单位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月不满一年时间内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没签合同 第二篇
1、双倍工资的惩罚
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xxx劳动合同条例,曾经规定如不签合同,用人单位除支付工资外,还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补偿劳动者。)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还面临一个信用风险,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原达成口头协议,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用人单位最终没有满足劳动者的一定的需求,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部门举报,而要求支付两倍工资,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经营成本和风险也应签订劳动合同。
2、认定无固定期限合同关系成立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在达到退休年龄钱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其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当然即使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捧上铁饭碗,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是不双方再约定,其他问题也是需要双方约定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则如果劳动者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便不能随意解除合同,因此用人单位降低了劳动者的可选择的性,对于用人单位来讲便可能出现物可用之人或为发展另聘人才而闲置前任的情形,造成人员与资源的浪费。
没签合同 第三篇
对于在校生小伙伴们,可以主张二倍工资差额吗?这个要分情况来看:在校生不以就业为目的,而是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勤工俭学的实习,此时在校生与实习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不能主张二倍工资。在校生为了学校教学活动而没有工资报酬的实习,也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样不能主张二倍工资。但是,如果是准毕业生,成功应聘单位后,单位要求到单位实习的情况,司法实务中一般会认定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主张二倍工资!说完在校生,咱们再说说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因单位无需与已经退休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故这种情况下也无权向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办法,法律对于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保护真的不在一个水平,大家还是要多多注意这一点。
另外还有一些虽然问题并不是出在小伙伴身上,但仍然无法顺利主张二倍工资的情况,没错,这确实有点坑。但是大家知晓后也可以很容易就规避掉此类情况。存在下面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被撤销登记备案;3.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4.用人单位未经依法登记、备案因为用人单位根本不具备合法劳动用工主体资格,去仲裁也无法获得支持,甚至连立案这关都过不了。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也无权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定会有小伙伴问,那我之前不知道,被无良老板给骗了怎么办呢?我还老老实实工作了好几个月呢!别急,还是有办法的。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然有权要求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依照《xxx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发生争议需要起诉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出资人列为被告。
对于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或享有劳动人事管理职权的高管,向用人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原因是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本身就在人力资源负责人或相关高管的职责范围内,其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故意利用职务之便而为事后主张双倍工资之嫌。如果是除人力资源负责人外的单位高管,那么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主张一般会得到支持。不过也有例外。比如单位能够提供聘任决定书或聘任书,证明双方存在劳动权利义务且已实际履行的,高管再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请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的,一般无法获得支持。
对于劳务派遣员工,我们也是要分情况来讨论。如果你向用工单位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无法获得支持。因为你与用工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用工单位无需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除非有证据证明用工单位给你安排的工作不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也就是说明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这种情况下大家应该向用人单位(即劳务派遣公司)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就会支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属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公司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要大家出示证据证明与劳务派遣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本文中提到了很多需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大家可以直接去我发布的这篇文章
,里面有详细的清单。大家按图索骥就可以了,非常清晰明了。
没签合同 第四篇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主体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不同:其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性,不具有法律资格的公民与不具有用工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其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其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性,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劳动者: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象,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根据劳动部关于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通知和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的以下人员:
(一)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二)企业、事业单位的xxx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用人单位: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体、合伙制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经济组织,如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等等。
没签合同 第五篇
没签合同公司辞退员工有以下补偿: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按年限计算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3、按工资计算基数,即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公司不签合同就让其为公司工作的事件中,员工对公司进行控告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对公司的控告需要在员工离职之后的60日之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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