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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读后感推荐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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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戒读后感 第一篇

《金银岛》写的是离奇而浪漫的海上冒险故事。

本书的小主人翁吉姆,在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大帆船,和李甫西医生一起,带着小吉姆岛茫茫大海的一个荒岛上去寻宝。

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海岛装扮成水手也随船前往金银岛。

围绕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价值70 万磅的藏宝,寻宝者与海岛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由于斯摩列特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地与海岛xxx,吉姆的机智、勇敢,多次挫败了海岛的阴谋,平息了叛乱。最终寻得宝藏,平安返航。

这篇文章里的海盗的老大“独脚厨师——西尔弗”,在船上表面上显得很温和,平时待人样很和善,船上的人都被他迷惑住了,但是他作恶多端,曾多次密谋在等待船靠岸时将船上人杀害完后再上岛找宝藏,整个过程令人读起来害怕,不过他在迷惑他人时处事很圆滑,如果我们没有这种能力,将来在社会上将无人认识你,即使是你很有才华,也将无人赏识你。

现在的社会不仅仅是靠书本的知识就能得到他人的中用,还要学会为人处事、表达要清楚等等。所以,我们不仅要积累知识,还要学会如何融入社会。

受戒读后感 第二篇

我很喜欢《隋唐演义》,你如果读了这本书,就会百看不厌、回味无穷。

这本书讲了在隋朝末年,隋炀帝昏庸无道迫害忠良,强抢民女,致使当时战乱频繁,民不聊生,很多人无家可归,被活活饿死了。

后来瓦岗寨英雄好汉揭竿而起,反抗暴政,开始了改朝换代的农民战争,并帮助唐太宗李世民_隋朝建立唐代王朝,唐太宗登基后,评定战乱,使得百姓们安居乐业。

读这本书时,我仿佛回到了这个风云变幻,英雄辈出的历史年代。故事情节生动精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我好像身临其境,令我流连忘返。

其中程咬金义劫官银,让我感受到程咬金勇猛,好爽;罗成打破一字长蛇阵,让我觉得罗成这么聪慧的人,连其他人都不会破的大阵,罗成都会破;尉迟恭日抢三关,让我知道他的英勇无敌;李元霸勇遭雷轰,让我十分可怜他;中奸计罗成惨死,让我体会到苏定方和刘黑闼的阴险狡诈。我觉得李元霸的武功最厉害,他是隋唐第一勇士,手举双锤,名唤紫金锤,共重800斤。他还可以把双锤舞得风声四起、呼呼作响。可是太过于自大,竟敢举锤骂天,结果被锤砸中,当场身亡。太可惜了,哎!

我还觉得徐茂公也很厉害。就好像是三国里的诸葛亮一样,神机妙算。处处都做得周周到到的。他掐指一算,就知道未来天子是李家的李世民。真是牛,我都想回到过去,学一学这招呢!

在这本书中,程咬金、秦琼、李世民、李靖、单雄信、王伯当、尉迟恭等英雄好汉都很厉害。

你只要认真阅读此书,就会让你身临其境,流连忘返。所以希望你一定要去阅读。

受戒读后感 第三篇

近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中国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受戒读后感 第四篇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近女色,唱淫歌,可以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受戒读后感 第五篇

,玄奘出生在河南洛阳附近的一个小村庄,原名陈袆,玄奘5岁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10岁的时候,父亲去世,10岁的陈袆被僧人哥哥带入白马寺(白马寺:中国最早的寺院)。

公元612年,在一次全国性考试来选择27名剃度的僧人中,陈袆从数百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了当年27名僧人中年龄最小的一位,法号——玄奘。

当时13岁的陈袆还是一个不许进入考场的小沙弥,他的剃度显然是一个意外。

在佛教中,最高的是,是遍通经律论三藏者的学位。

奘获得的称号那一年,年仅24岁。

公元626年冬,玄奘向当时政府申请,并没有理会一次次的请求。

公元627年秋,27岁的玄奘混入逃难的灾民中偷渡出关,从这一天开始,他踏上了一条充满未知数的道路。

在瓜州讲经时,一位名叫石磐陀的胡人来请法师为他受戒,自愿当玄奘的向导。

有学者认为这个石磐陀就是现在当中的化身,石磐陀是玄奘收第一个弟子,而且身份是向导。

这一点和的身份非常吻合。

而且自从玄奘为石磐陀剃度以后,石磐陀这个胡人就成了一个胡僧,胡僧与的俗称猢狲在发音上非常接近,会不会是在流传过程当中,发生了这样的音变呢

但是这个胡人没有像孙悟空一样坚持到底,在一次未遂的谋杀后胡人石磐陀一去不复返。

从这一刻开始,玄奘只剩下了孤身一人,而他的前方却是茫茫戈壁。

当玄奘躲避追捕寻找水源时,他迷路了,在沙漠中迷路显然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不幸的是,最后一个水囊也被打翻。

茫茫戈壁中,玄奘四天五夜滴水未尽,奄奄一息。

于是这位虔诚的佛xxx躺在沙漠中默念观音。

对于玄奘而言,观音只是他保持生命的精神支柱,真正帮助他走出困境的是匹枣红色的瘦马,显然,这是一匹具有丰富旅行经验的老马,它把玄奘带到了一口泉水旁边。

走出戈壁,玄奘来到今天的哈密境内高昌国,高昌王鞠文泰与玄奘结拜,此时他的身份不再是一个偷渡出境的和沿,而是高昌王的御弟。

高昌王与玄奘的结拜,他希望用盛情把眼前这位博学的僧人留在自己的身边,玄奘的西行路途再一次受阻。

玄奘以绝食抗争,以表他西行的决心。

到了第4天,玄奘已经非常虚弱了,鞠文泰只好同意放玄奘走,而且提供了难以想象的丰厚物资。

玄奘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取经团队,总数达到了30人,实际上这个团队只是一个临时组合,随后的一场大雪崩和夺去了大多数人的生命,只有两个弟子和玄奘侥幸存活。

公元630年夏,玄奘穿越了中原无数小国,终于踏上印度国土。

印度是玄奘真正的目的地。

此后,他开始了在这个世界上最早的佛教大学长达十多年的学习。

在戒日王举办的一次全国性的辩论大会上,玄奘的声名达到了顶风,自这次大会后,玄奘在印度声名远播,无人能及。

公元641年,玄奘辞别戒日王准备回国,玄奘决定沿着丝绸之路北线,经过高昌国回长安,按照他与鞠文泰的约定,玄奘要国高昌国停留三年,但在东归徒中得知,高昌王鞠文泰已经不在人世... ...玄奘在给的书信中言辞非常谦恭,请求的原谅和帮助。

七个月后唐太宗的回信才到,但言辞热情,请玄奘回国。

公元645年唐太宗在洛阳行宫初次接见了玄奘,初次见面,唐太宗对玄奘深有好感。

一年后,一本由玄奘口述,弟子辩机执笔的送到唐太宗面前,书中记录了玄奘亲生经历的110个国家和传闻中28国情况。

对于当年的玄奘,他念念不忘的是从印度带回来的600多部经书还没有译。

有研究者统计,玄奘从公元645年5月到公元663年10月,17年6个月期间翻译佛经1335卷,平均每年75卷,每月约6卷多,也就是每5天翻译一卷。

公元649年,在唐太宗去世的前三天,玄奘完成了《心经》的翻译。

玄奘法师翻译的大部分经书都不为平常百姓所知,但《心经》是个例外,整部经只有260字,没有佛教知识的人都知道一句:“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公元659年,玄奘法师迁到远离长安城的寺院——玉华寺翻译《大般若经》,这部经书翻译几乎耗尽玄奘所有精力,公元664年正月初九傍晚,玄奘在跨越屋后水渠时,不慎跌倒,小腿处稍许破皮,但从那天开始,玄奘再也没有起来。

二月初五夜半,玄奘法师圆寂。

公元664年,中国农历的4月14日,唐朝僧人玄奘的葬礼在都城长安举行。

送葬的队伍从城南的皇家寺院大慈恩寺出发,中途经过都城最主要的街道, 超过百万人的送葬人群站在街边,目送着身裹草席的高僧遗体最后一次从这里经过。

为一个和尚举办这种规格的葬礼在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总结:玄奘的一生是一部罕见的传奇。

从27岁那年开始, 他踏上西行的道路。

穿过茫茫沙漠,越过巍巍雪山,西域的国王与他称兄道弟,佛教的高僧与他惺惺相惜,印度的帝王对他顶礼膜拜。

长达两年的徒步旅行,12023公里的行程,穿越108个国家,在1300年前,玄奘用脚步丈量了丝绸之路。

19年后,他载誉归来,重回大唐帝国的都城长安。

此后的生命中,他日夜无休,翻译佛经。

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玄奘不仅仅是一位佛xxx,还是伟大的翻译家、大探险家、大外交家,地理学家。

西方历史学家认为,中世纪印度次大陆的历史一片黑暗,玄奘是唯一的光芒

受戒读后感 第六篇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

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

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

“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

” 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

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

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

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

和尚们娶妻养子,打牌赌博,杀猪吃肉,唱山歌小调。

他们过着“俗人”的生活,享受着人性、人情焕发出来的欢乐与愉悦。

这些都印证着和尚的俗人化与宗教的世俗化。

《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

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

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

傻了。

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平平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

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

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

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

受戒读后感 第七篇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 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受戒读后感 第八篇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近,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受戒读后感 第九篇

樱桃巧克力大蛋糕我是我,我姐姐是克拉拉,我们是姐弟俩。我们喜欢吃冰淇淋,我们也喜欢吃大蛋糕。妈妈为了招待客人,买了一个大蛋糕放在冰箱里,我们都想吃,可妈妈不让,小姐姐克拉拉太聪明了,想着蛋糕可能会变质,趁着妈妈出去的时候,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以尝尝蛋糕是否变质的理由,把大蛋糕吃了个精光。因为吃得太多了,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撑得肚子疼了,其实蛋糕没变质,是我们太馋猫猫了。

这个故事说明我们太淘气了,但是我的小姐姐克拉拉太可爱了。

今天叔叔没有钱,我的叔叔叫托尼。我和克拉拉非常喜欢他,他也很喜欢我们,因为他总是给我们钱,让我们去街角买冰淇淋吃。一天,我和小姐姐克拉拉见到托尼叔叔时,他的脸上失去了笑容,因为他今天没有钱了。于是,我和克拉拉就打碎了我们的储蓄罐,拿出我们的欧元给了托尼叔叔,因为,我们不想看到托尼叔叔的脸上没有笑容,我们也爱托尼叔叔。

我和小姐姐克拉拉也是有爱心的孩子,你们说是吗?看着看着,仿佛我也进入了他们的世界,这本书太好看了,你若不看的话,会后悔的哟!

里面有很多我难忘的故事,其中有个是双色狗的故事很好玩,小姐姐克拉拉和我把小狗嗅嗅染成了前一部分是金色的,后一部分是黑色,金色是克拉拉染的,黑色是我染的,我们按照自己的想法染了嗅嗅,给嗅嗅带来了很多害处,也被爸爸妈妈说了一顿。

最后,我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一定有好处,应该多征求别人的意见。

受戒读后感 第十篇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是一篇极美的小说。写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叫小英子的小姑娘清清爽爽,朦朦胧胧的感情。全篇有一万二千多字,几乎没有什么故事情节,但却极富诗情地展现了三十年代苏北里下河的田园风光。小和尚明海与农家少女的初恋被作家描绘得如诗如画,醉人心田。文章发表之前,有人问汪曾祺:“你为什么要写这样一篇东西呢?”汪曾祺说:“我要写,必须要把它写得很美,很健康,很有诗意。”写成后,汪曾祺宣布:“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这些话,我们都能够把它看做是汪曾祺创作这篇小说的初衷,也是作家透过文章想要表达的思想内涵。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

一、诗意和谐的生活空间

小说中的少女小英子保存着最为自然的本性——透明的性情,由这一带清秀山水培养起来的水一般的阴柔性情。她有着本乎自然的,纯真的情爱。在她身上,似乎找不到焦虑或受压抑的阴影。她的焦虑与被掩藏或装饰了起来,恰如那一片密密的芦苇荡子。小英子生存的空间是桃源式的环境。这一片空间里的人,与自然是充分混溶的。他们几乎没有受到任何“忌讳”的约束。小英子初次见到明子,就很自然地把半个莲蓬扔给他吃,以后就熟如一家人,明子也老往小英子家里跑。小英子的母亲斥责明子时,径直叫他“儿子”,之后干脆把他认作了干儿子。明子帮着小英子姐妹画绣花,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一齐踩水,一齐采荸荠……“男女授受不亲”的秩序被彻底打破了,少男少女在一种亲密无间的关系里滋养起了一种最自然的相互依恋的情感。在那里,被表述为一种如水一般流淌的、再自然但是的事情。小说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那里奇特地统一齐来了。

“房檐下一边种着一棵石榴树,一边种着一棵栀子花,都齐房檐高了。夏天开了花,一红一白,好看得很。栀子花香得冲鼻子。顺风的时候,在荸荠庵都闻得见”

小说中自然、纯朴的民俗世界实际上是汪曾祺自然、通脱、仁爱的生活理想的一个表征。他说:“有评论家说我的作品受了两千多年前的老庄思想的影响,可能有一点。……我自我想想,我受影响较深的,还是儒家。我觉得孔子是个很有人情味的人,并且是个诗人。……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是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我觉得儒家是爱人的。因此我自诩为‘中国式的人道主义者’”

中表现的就正是这种传统文人追慕的“超功利的率性自然的思想”,这种“生活境界的美的极致”。他对人的关心、尊重和欣赏,超越了政治、形态等功利层面,直指人的生命形式和生存形态,这便是他塑造这些人性完全被释放了的和尚形象的原因,也是他淡泊和谐的审美追求得到的进一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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