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以老病残特困群体脱贫攻坚和深化到户到人的精准施策为重点,整体推进各行业政策落实。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全区25家行业部门分别制定了专项扶贫方案,形成了“1+25”专项扶贫方案。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与行业部门签订了责任状,建立了月调度、季督查、年终述职制度,有力推动行业扶贫政策的落实。强化省、市定贫困村脱贫稳定性,各部门对“五通十有”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累计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48 户,向1236 名贫困人口发放教育资助金75.9万元,为贫困人口减免医疗费用6992人次58.99万元,为416名办理残疾证,为46户贫困户办理低保。慈善一日捐资金全部拨付到镇街,用于救助老病残贫困人口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各镇街通过成立扶贫基金会、建立爱心众筹平台,募集资金52.3万元,帮扶贫困人口213人。11月28日,“梦想碧桂园、百城公益行”精准扶贫第四站走进我区,为30名贫困户送去慰问品,并捐资3万元助力省定贫困村泥沟镇岔河村实现乡村振兴。12月9日,穆柯寨酒业开展扶贫济困公益行动,向10名贫困人口每人发放救助金1000元。
(二)因人因户分类施策。根据贫困人口家庭实际情况和致贫原因分类管理,按照脱贫意愿实行精准施策,已脱贫的1.9万余名贫困人口实现了稳定脱贫不返贫。对有劳动能力和产业发展意愿的,立足开发式扶贫,通过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增收脱贫。对弱劳力半劳力,通过公益岗位、扶贫车间和来料加工等增加收入,全区实现贫困劳动力就业2000余人。实施孝善养老扶贫,收取孝心孝善金 426.6万元,发放奖补资金42.66万元,惠及贫困人口2082户、2902人。利用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对61名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贫困人口进行集中供养。对分散居住的,实行邻里互助、亲情护理,帮助85名失能特困人口解决“两不愁”问题。采取产业扶贫、金融扶贫、临时救助、社会帮扶等方式,对36户支出型贫困家庭进行了应急救助。实行“先诊疗后结算”,全面推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减免、医疗救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五重保障的“一站式”住院结算。截至目前,全区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报销3839人次,补充报销金额159.9万余元,贫困人口个人住院自付比例降低到10%以内。
(三)夯实结对帮扶。根据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实际,及时调整帮扶干部,新增区直部门中层干部参与结对帮扶,目前全区共有2599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4157户。深化驻村帮扶工作,印发了《关于市区派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抓脱贫促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召开了全区第一书记抓脱贫促发展现场会。开展帮扶干部培训3次、集中入户走访活动2次,提升了党员干部的帮扶能力和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四)强化宣传引导。综合利用网站、简报、脱贫攻坚手册等载体,深入宣传扶贫政策、扶贫脱贫典型,全面展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贫困户家中帮扶联系卡、政策明白纸、精准扶贫袋“三上墙”制度,提高了贫困户的政策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政策宣传培训力度不够。政策措施宣传不到位,部分贫困户对自身贫困类型不知道,对部分帮扶政策不知晓;较多贫困户对自身脱贫措施、脱贫路径不了解,对享受的扶贫政策、增收项目、说不清楚。少数贫困户内生动力不足,缺少自主脱贫的意愿。
(二)行业扶贫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未有效衔接,整户实施低保执行不到位,部分重度残疾人员未落实个人低保。扶贫工作重点村驻村工作队工作开展不到位,重点村“五通十有”标准低,有的村环境卫生较差,有的村卫生室简陋、服务标准低,有的重点村无集体产业项目、无集体经营性收入。
(三)少数帮扶干部工作不到位。部分帮扶干部责任心不强,未用心用情用诚开展帮扶工作,没有帮助贫困户排忧解难;有的帮扶干部对有关政策要求研究不透,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贫困户获得感不强;有的帮扶干部未定期入户交流,只局限于节日看望,对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脱贫属性、脱贫措施、收入情况不掌握。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抓好主体责任落实。适时召开脱贫攻坚现场会、调度会、推进会,研究、安排、推进阶段性重点工作,以会议促落实。加大对镇(街)、行业部门工作的督导检查频次、力度,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以督导促落实。
(二)持续抓好脱贫政策落地。督促帮扶干部主动协调区直有关部门,帮助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落实“三保障”、低保、残疾补贴等政策。聚焦老病残特殊贫困人口,加大孝善养老和邻里互助工作推进力度。合理利用切块资金实施好到户帮扶项目,确保帮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持续抓好脱贫成果巩固。继续加强脱贫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及时精准掌握脱贫人口现状。重点关注老弱病残脱贫人口,持续抓扶贫政策落实,防止出现因病、因灾返贫现象。实施贫困村提升工程,大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不断提升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贫困村脱贫支撑能力。
(四)持续抓好督查考核。更加注重工作的精细化、规范化,加强对镇(街)和行业部门政策落实的督导考核。将问题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针对各级反馈问题,要求各行业部门举一反三,全面查找,及时将即知即改,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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