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古人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正如中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所强调:“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领悟
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原原本本学习《廉政准则》的基础上,举一反三、认真揣摩、反复领悟、深刻反思,把握精神实质,把学习《廉政准则》与学习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其它法规制度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使《廉政准则》的要求渗透到心灵深处,外化为自觉行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增强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实绩。
二、常怀“三心”,警钟长鸣
1,是常怀感恩之心。要时刻牢记党的哺育和人民的重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负起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任,做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心怀感恩。
2,是常怀敬畏之心。要对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有所敬畏,讲规矩守原则;要对肩负的职责和使命有所敬畏,把思想凝聚到促进养老保险事业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在公正办事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做好工作;要对群众有所敬畏,时刻关心群众对工作的评价和反映,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更好地为群众办实情、做好事、解难事。
3,是常怀自省之心。“是非审之于己,得失听之于人”。要经常运用自我批评这个武器,随时对照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检查自己,反省不理智之举、不完美之事,见微知著,防微杜渐。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
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应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持续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
所以,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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