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是指劳动者提出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的行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文城读后感的文章11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文城读后感
三月得知余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摆放在畅销区,小县城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地阅读,在今天阅毕,闭上眼,脑海中浮现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妻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民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匠林祥福与江南织补女小美相遇、结合,但小美生下女儿后不辞而别,了无音讯,林祥福怀抱女儿,凭借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南下找寻,最终在小美的家乡溪镇落脚,历经兵乱匪患,找寻爱人一生。
结果是,小美十七年前因雪冻而死,跟首任丈夫阿强葬在西山脚下僻静之处。林祥福赎人时被土匪刺死,尸体被田氏兄弟运回北方故乡,路过西山脚下,棺材板车短暂地停留在小路中间,棺材与墓碑的相遇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再见面,林祥福终于迎来了小美。
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出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碑不好,因为它是一次写作尝试,失败很正常。好在《文城》在余华的安全范围内,叙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能引起情绪强烈波动——我有好几次中途停下来,做其他的事来消除内心的苦大仇深。虽然少了《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并且书中间部分因描写过多土匪事迹而冲淡主题,但不失为一部好作品,尤其是《文城补》这部分关于小美的叙事,让人为小美的际遇遗憾,也让人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无分豁然开朗。
余华笔下的小人物忠厚老实,谦卑和沉默寡言,情感不溢言表,有些顽固执拗又略带市井俗气,大多命运多舛,被旧时代推动前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一本小说的主人公。余华很少对人物的眼睛鼻子嘴巴脸进行外貌描写,也很少进行人物心理描写,刻画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啰嗦,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就能给句子点睛,沉着冷静地令人害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少即是多。
想起读本科时,辅导员建议我们多阅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初中,就阅读余华的书,啧啧称赞,同时恨我们游手好闲。我突然发现,自己接触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读初一的时候。开运动会时,一个同学拿来书,书中描写男女之事的内容在男生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持放大镜那里,几页纸也被翻得稀烂。当时我只看完一部,很久之后才合着另一部通读,故事简朴戏谑,引人入胜。
言归正传,《文城》苦涩又浪漫,一个人寻另一个人,他坚信“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他总能迎来她。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林祥福也是身披这样的勇敢,将自己连根拔起,飘向南方,去履行“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的承诺。
第二篇: 文城读后感
八年前,我在上大学时,读了作家余华当时的新作《第七天》,给了我心灵上的震撼。时隔八年,如今又读完其最新作品《文城》,让我久久不能平静和释怀。在书中,“文城”是一个虚化而并不真实存在的地方,却因之演绎了一段爱恨别离、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忠诚与友情的坚守等的一系列故事。全书分为《文城》和《文城补》两个部分,主线讲述的是在清末民初时期,主人公林祥福寻找了一生的妻子小美,最终寻妻无期,无缘相见,客死他乡的凄美爱情故事。
一、“文城”象征着对爱情的执着与追求。
主人公林祥福是一位富农人家的少爷,既有农民的憨厚老实、踏实肯干,又有新青年的理想与抱负。本来他应该是继承家业,在家乡娶妻生子、传递林家香火,做一辈子与土地打交道的农家人。但在邂逅小美之后,他的命运也随之改变,他对爱情的追求与执着让他的灵魂在土地中剥离开来,他为了对小美的思念与感情,更是为了刚过满月的女儿,他果断处理好家里所有的事情,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找寻找那遥远且未知的“文城”,一生在追逐小美的路上奔波,从未停歇。尽管那时车马慢,路途远,但他一生只爱小美一人。
二、“文城”见证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忠诚与友谊的坚守。
本书描写的故事背景发生在清末民初的乱世之中,在“乡绅”、“军阀”、“土匪”三大群体之间上演了一段正义与邪恶间的较量。在书中,作者写出了土匪残暴成性、杀人如麻的本性和事实,写出了溃败没落军阀的丑态百出、腐败没有军纪的历史事实,更是写出了平民百姓誓死对抗土匪,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将最恶最狠的土匪张一斧手刃,报了仇,解了恨。
在作者的笔下,用“文城”也见证了忠诚的坚守。当林祥福处置家业、出走寻妻之时,他将万亩家产暂时交给了家里的仆人田大、田一等五兄弟。因为田家兄弟对林家的忠诚,最终不负嘱托,将林祥福交办的事务处理妥当,尤其是本书最后,田大在收到林祥福的信后,冒着生命危险带着兄弟们奔赴千里去接林祥福回家,而他因疾病且劳累过度死在了路上,未能与林祥福相见。田大守护林家到死,没有一丁点的贪婪,把收成全部换成黄鱼、银票,为的是林祥福的一句“总有一天我是要回去的。”这正是忠诚的体现。
同时,书中的“文城”也见证了林祥福与陈永良之间的真挚友谊。从林祥福初到溪镇,在人生地不熟、举步维艰之时,是陈永良以宽大的胸怀帮助了他;而随后,又是林祥福用自己所带的资金与陈永良合作创办木器社,发展创业,使得两家的经济有所提升。他们之间保持了真挚的友谊,也是最后,当陈永良得知林祥福因救顾益民而被土匪张一斧残忍杀害,陈永良怒发冲冠,誓言要为好友报仇,他一改温顺、迁就的性格,积极组织团练,与土匪对抗,最终手刃土匪张一斧。
三、“文城”里的人就在身边,终却擦肩而过,错过一生。
本书开头以“‘文城’在哪里?小美为何弃丈夫和女儿离去?小美到底在哪里?”等疑问作为故事悬念,引起读者的好奇与探索。最后,本书描写小美的章节在书籍结尾,以补充章节呈现的,专门来叙述小美与阿强之间的故事。
小美作为沈家公子沈祖强(“阿强”)的童养媳,对公公婆婆言听计从,聪慧、善解人意,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对沈家付出了一切,并始终小心翼翼、压抑着自己的想法和主张。但当她在遇见林祥福之后,犹获新生,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幸福和美好,这样的感觉是阿强无法给他的,她和林祥福在一起的日子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但她也知道,为了阿强,自己终究是个过客,最终忍痛离去。
可以说,从被爱的角度看,小美是幸福的,令人羡慕的,她被两个男人深深地爱着,守护着,思念着,只是相比之下,阿强对她的爱是带有浪漫而不现实的,而林祥福的爱是真实的、存在于“柴米油盐酱醋茶”的现实生活中。当小美得知林祥福来到溪镇后,她暗中观察他的生活,更加思女心切,但由于知道自己曾经欺骗了林祥福,无法面对这份感情,加之自己的懦弱胆小,内心的恐惧与惭愧交织,迟迟不敢与林祥福相见。最终,她只能借着祭拜苍天的机会,来到寺庙、跪在台前,任由大雪纷飞淹没全身,一心只为林祥福和女儿祈福,以此来“赎罪”,直到燃尽自己最后的热气。
而让人更加悲叹的是,当小美失去生命,林祥福听闻赶来帮忙埋葬冻死的人,却没有认出小美的面容,从此阴阳两隔、遗憾终生。同时,小美被埋葬在西山上,林祥福曾经踏足过这座山,却始终没有看到过小美的墓碑。就这样,林祥福所艰难寻找的“文城”里的人就在身边,但他们却擦肩而过,无缘相见,错过了一辈子。
总之,读完《文城》,感慨万千:红尘滚滚不相见,人故遗骸咫尺间。那时候车马很慢,书信很远,虽相距千里,一生只爱一个人。终一生,找文城,寻一人。恨别离,咫尺间,却未见,终遗憾,悲痛之。
第三篇: 文城读后感
看完余华最新小说《文城》,对乡绅阶层印象非常深刻。小说中顾益民、林祥福,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乡绅,这是一个在传统乡土社会备受尊敬的阶层。根据社会学家费孝通的《中国绅士》阐述,这个阶层以地主、读书人、商人、大手工业者为主,家底一般比较殷实,有较强经济实力,因此,在民众心中,他们是“有钱人”。而在统治者眼中,他们还是“帝国基层(中介)代理人”。在传统社会,考虑统治成本,即便再强大的皇权,其触角也顶多通过官员,延伸到县一级,因此,自古有“皇权不下县”一说。至于更基层的地方,一般采用自治的方式,由乡绅代为组织管理,或者充当官员与民众之间的“缓冲中介”。所以乡绅也备受统治者优待,也有比较强大的政治实力。由此,乡绅阶层成为了传统乡土社会的基层秩序维护者,也是传统道德的捍卫者。
在小说《文城》,我们处处可以看到乡绅阶层的作用:发生饥荒时,收容田氏父子六人的,是作为地主乡绅的林祥福他爹;发生风灾雪灾后,在地方组织赈灾的,是作为商会会长乡绅的顾益民;北洋败兵过境时,顾益民、林祥福等筹款筹粮,“礼送出境”,确保溪镇没有被抢掠一空;土匪危害地方时,顾益民积极组织民团,保境安民,基本上确保了溪镇的稳定……可以说,乡绅在维护地方秩序方面,确实是费心费力。在此过程中,他们在地方上也获得了崇高声誉。其言行品德,也得到了众人认可。
然而,随着时代发展,在小说《文城》的那个时代,也就是清末民初,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而乡绅阶层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冲击。
1905年,清政府废除了科举,原本的老式教育渠道,正式作古。然而,新式教育又还没有完全确立,因此,乡绅们的下一代,遭遇了非常尴尬的“青黄不接”,其受教育质量大幅跳水,于是便出现了大批量的“顽劣之徒”。小说中,顾家的四个儿子,便是集中代表。先是顾同年变成了“混世小魔王”,接着又带坏了三个弟弟。可以说,这四个儿子,已经变成了不肖子孙,也完全辱没了顾家门庭。即便不遭遇其他变故,顾家的衰败,也会因为这四个儿子的不成器,而变得不可避免。
如果说教育方面的变化冲击,还只是一条支线,那政治方面的冲击,就是《文城》中的主线了。
原先,传统社会因为有“皇权—乡绅—民众”这样的三角关系,基层秩序是比较稳定的。然而,随着清政府的崩溃,皇权没了,在小说《文城》中,我们看到偌大的溪镇,一个有数千人生活的水上枢纽,居然自始至终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不管是遇到风灾、冰灾还是匪患,完全靠乡绅顾益民等维持。这便是皇权消失后新的政权又没建立带来的治理真空状况。这种治理真空状况,相比原先的传统三角缺了一角,变得极不稳定。于是,以军阀、土匪为代表的各方势力粉墨登场,开始介入地方,试图重构新的秩序,弥补缺失的一角,由此跟乡绅阶层产生了直接接触和冲突。
一开始,乡绅阶层是抱着“合作”的态度,试图以一定的代价,维持地方的稳定。在他们看来,给军阀交军费、给土匪交绑费其实跟给皇帝纳粮并无本质不同,都是维持地方秩序的成本。所以在小说中,顾益民愿意花钱招待北洋败兵,客客气气“礼送”出境;同时,对于土匪的“绑票”,顾益民、林祥福都愿意破财消灾,用钱赎人。随着匪患日益加剧,顾益民组织起了民团,但民团也只是用来守卫溪镇,并没有主动进攻土匪。然而,随着土匪进攻溪镇,试图夺取这个地方,这一切都变了。
土匪的“绑票”,要花钱赎人。花多了,确实会让乡绅蒙受经济损失,但这都只能算“伤枝”。然而,土匪如果霸占溪镇,那对于乡绅来说,必然会“伤根”。因为,溪镇是顾益民等乡绅的基本盘,其祖坟在此,家产和家人也在此,因此他们一直在苦心维护。土匪烧杀抢掠,无所不为,他们对地方破坏性极大,却几乎没有建设性行为,因此,一旦容忍其进城,溪镇必然惨遭荼毒,而拥有大量家产的乡绅也会首当其冲。由此,乡绅必然会坚守溪镇,誓死一战。因此,在小说中,溪镇攻防战尤为惨烈,民团全部英勇战死,而土匪最终也狼狈溃逃。
此后,双方结下了血海深仇。土匪镇定思痛,视乡绅为眼中钉,必除之而后快。经过一番谋略,土匪头子张一斧绑架了乡绅首领顾益民。随后,对其肆意凌虐,通过“压杠子”、“划鲫鱼”、“摇电话”等酷刑,折磨其身体,羞辱其人格。而前去“赎人”的乡绅林祥福,也知道自己必死无疑,所以,他提前交代好后事,然后才去见张一斧。显然,张一斧也没有放过这两个人的打算。因此,他故意激怒林祥福,然后痛下杀手。只是,他没有料到顾益民竟然逃脱了。为了泄恨,张一斧血洗了齐家村。而随着林祥福被杀,顾益民被辱,溪镇的乡绅势力一蹶不振。虽然,以陈永良为代表的新乡绅势力组织了最后一次决战,打垮了张一斧的土匪队伍,但乡绅势力之衰退,已经是大势所趋,无可挽回了。
这也是小说结尾部分,劫后余生的顾益民,要拖着残躯,在林祥福灵柩回家时一路相送的原因。他之所以执意这么做,其实不仅仅是感念林祥福之恩德,也是物伤其类,缅怀和感伤乡绅势力的消亡。林祥福死了,他已经垮了,而军阀依然在混战,土匪也继续在横行。溪镇已经不安全了。这也是他不敢从上海接林百家回来见父亲林祥福最后一面的原因。因为,作为溪镇乡绅的首领,他已经无法确保林百家回来后的人身安全。
在小说结尾,余华用简洁的笔调,描绘了溪镇周边的萧瑟和破败。“道路旁曾经富有的村庄如今萧条凋敝,田地里没有劳作的人,远远看见的是一些老弱的身影””曾经是稻谷、棉花、油菜花茂盛生长的田地,如今杂草丛生一片荒芜;曾经是清澈见底的河水,如今浑浊之后散发阵阵腥臭”。这种描写,既是溪镇破败的真实写照,也是乡绅落幕的悲痛挽歌。
第四篇: 文城读后感
在赴温州出差的飞机上,朱小磊律师我们隔排就座。就在飞机即将落地之际,心中充满着激荡和遗憾,我合上《文城》这本余华先生的新书(2021年3月 北京十一月文艺出版社出版)。前年读过《河边的错误》,我曾经有种想法:再不读余华的书。
可事与愿违,睽违八年,余华的《文城》再次震撼了我。
心中的文城
阿强一句“他们来自一个名叫文城的城镇,在遥远的南方,渡过长江以后还要走六百里路,那里是江南水乡”,成为林祥福一生的追索目标。当林祥福决定在溪镇住下来,其实他内心已经笃定自己找的文城并不存在,但是他心中的文城仍然还在。他不确定溪镇是不是文城,但他感觉到小美就在溪镇。
事实上,最后证明林祥福的判断是正确的。只不过,当林祥福再逢小美时,“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世间竟有这等的凄美?林祥福在经历磨难、九死一生中要找的人,最后竟然以这种方式相见,如果人真有灵魂,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将又是一种邂逅。
在阴阴相隔的世界里,那些大黄鱼、小黄鱼、银票,都显得不值一提了。
第一次阿强和小美一起到林祥福的家里,这是整个故事的偶然。小美的第一次离开,林祥福很是怅然,但内心仍然能够接受,似乎这总在意料之中,在父母的坟前,这个男人哭诉着敞开心扉。此时,林祥福并未以一生为“赌注”押在文城、押在小美身上。
小美再一次回来,是因为她怀了林祥福的女儿,她面临的巨大的人生矛盾,但她却没有在选择上有过丝毫的犹豫,一边是对即将出生女儿的挂念;另一边是对阿强的爱情,她从第二次回到林祥福家之日便坚定的知道自己仍然要离开,因为阿强。只不过,小美没有告诉林祥福,这一切对林祥福未免太过残忍,为此,林祥福押注了自己的一生。
千年之前,苏东坡借柔奴之口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一个女人做得到,宋美玲也是如此,在美国终了此生。然而,对一个男人,确实极是困难。林祥福溪镇落脚,还是内心的那个文城的存在,因为他感觉小美就在溪镇,他甚至用维修旧房子的窗户这种大海捞针的方式寻找小美,但他内心深处仍然是“回家”,他去见土匪赎票之前让翠萍带给田大的信,已说明了这一切,这是对死亡预知之前的托付。
然而,令林祥福不曾想到的是他希望接他回去的田大,却是被四兄弟以平板车上一具尸体的状态来“接少爷回家”。
此刻,令人痛不欲生。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文城”,只不过有人是用一生去寻找。有人说:“人世间最美好的爱情是一见钟情,而人世间最凄美的爱情也是一见钟情,因为它犹如烟花一样,瞬间辉煌,留下的多半是久久和惆怅和遗憾!”
民间工匠林祥福
“他开设的木器社遐迩闻名,生产的木器林祥福林祥福总总,床桌椅凳衣橱箱匣条案木盆马桶遍布方圆百里人家,还有迎亲的花轿和出殡的棺材……”,林祥福出生于黄河北边的一个木工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和木匠师傅学习木工活,小小年纪就与斧子、刨子和锯子打起交道,而且废寝忘食。
林祥福的父亲去世之后,林祥福继续外出学艺,他拜的第一个师傅是软木器匠——陈箱柜,手艺都写在名字之中了。这个软木器匠在那个时代算是思想开放,他推崇硬木器匠,丝毫没有门派壁垒,他大大方方的向林祥福推荐了徐硬木,一样也是,手艺写在名字之中了。徐硬木倒是坦诚说“木工行里只有分门别类,没有贫贱富贵”。
这些,让林祥福大开眼界,加上自己勤奋好学,很快掌握了木工的技艺,为他在溪镇万亩荡中经营下一千多亩肥沃的田地,奠定了基础。
林祥福一生历经磨难,但他从不缺钱,不仅仅是父亲留下的房产、银票,更多的是自己在溪镇用一双手不辞劳苦的奋斗和创造。
林祥福是民间工匠的一个缩影,也给当代社会树立一面镜子。
哪个行业能够迅速致富?通过捷径迅速发财,这些方法往往写在《刑法》之中了。日常工作中我见过很多,一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进入一个公司,轻轻松松敲敲键盘,并不依赖专业知识却能月薪上万甚至十万。这些例子时常发生在借助互联网窃取公民个人信息、各种形式的套路贷、各种名目的非法集资、非法期货等行业。是的,别人不敢做的他敢,当然工资要高、待遇要好。然而,是否考虑过,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健全,单纯靠胆大发财致富,已是极其危险。
许文强、丁力生活的上海滩那是一百多年前的旧中国了。
这个社会,除了靠资本生财的极少数人之外,大多数人还真是应当扎扎实实、不浮夸,努力用自己的知识、智慧去寻求生存之道,如果知识、智慧都没有,靠体力生活者亦不例外。
律师行业也是如此,完全没有两样。把林祥福对木器行业的这种精神和做法,复制到当下的律师行业中来,相信也一定会成就一个业务精湛的好律师。为此,我矢志不渝!
忠义精神鼓舞人心
《文城》中的人物,林祥福、顾益民、陈永良、田大、李美莲、朱伯崇等等,他们身上彰显着忠义精神,甚至包括到处割人耳朵的反面人物土匪和尚。
最让我感动的是田大兄弟五人,自从田大的父亲逃荒中被林祥福的父亲收留,田家五兄弟便忠心耿耿,既不图财也不贪心,数十年种地收成都妥妥的交给“少爷”林祥福,以致最终田大收到那封“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写了又抹的家信,林祥福让田大带上兄弟到溪镇接他回家。田家五兄弟便按照少爷的吩咐启程去接林祥福回家,此时林祥福在冥冥中知道自己或许不能活着回去了,如若不是如此,他并不需要田家兄弟去接。
陈永良是林祥福最好的朋友,情同一家人。为了给林祥福报仇而克服自己的懦弱,组织民间武装成功击溃土匪张一斧,并手刃张一斧。这一部分让人觉得酣畅淋漓、大快人心,尽管描写的过于血腥残忍,此时暂未不去联系政治、不去还原当年军阀混战的民不聊生。
还有李美莲,当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被土匪绑票时,明知道人票到土匪手上会被百般折磨,仍然坚定让自己的儿子陈耀武去替换了林百家。李美莲的理由很简单“一个女孩子被人折磨后怎么嫁人呀!”陈永良知道后一点不表示反对,理由是“孩子咱家有两个,林祥福只有一个”。人间大义,感人至深。
不得不说,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忠义精神能够更加生动形象的展现出来,电视剧中亦屡见不鲜。忠义并非必须在刀光剑影、江湖恩怨中呈现,快意恩仇也并非忠义的唯一实现方式。
事实上,忠义精神的核心是诚信,这与我们法律人所掌握的法的精神一脉相承。
此前,我专门思考过法律人的忠恕精神,其中恕是律师的悲天悯人之心,而忠则包括忠于自己信仰、忠于自己的委托人、忠于互为同事的合伙人,这是律师的忠义。
“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文城》留下的遐想,有机会一起体味吧!
第五篇: 文城读后感
时隔八年,再一次捧起了余华的小说,如饥似渴的读完,合上书本,意犹未尽。每次读余华的小说,总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这时定是要开一瓶好酒,备几盘下酒菜,嘬着酒香,听着挚友的故事,听着听着,也就仿佛置身事中。
这个故事,从一个名叫林祥福的男人寻妻开始,这位仁义敦厚的北方大户,突然遇到了从南方去京城寻亲的“兄妹”,妹妹叫小美,典型的南方美人,温文尔雅,被男主救助在家,于是乎,日久生情,虽然期间小美离家一次,但是终究小美还是回来,给他生了一个女儿,正当林祥福以为美好生活开始,小美突然再一次离家出走了……只留下了一个模糊的“文城”的印象,于是林祥福就开始了抱着儿女,抛家舍业,离开故土,踏上了文城寻妻之旅。
这一寻,就是一生。
这一生,饱经风霜,岁月蹉跎。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身上,虽然这路上收获了仁义兄弟,女儿也逐渐成长,但埋下心底的那个秘密到死都未曾揭开。
书中的精彩不仅仅在于主线的寻,其中南北的族乡差异,大家族的仁智礼信,土匪的残暴与护卫团的忠烈,豆蔻情开,男欢女爱,都在余华笔下淋漓尽致,阅读的过程像是看一部连续剧,精彩纷呈。
最后的补章,逐渐把谜底揭开,皆是情,亦是孽。但唏嘘过后,仍感叹:有些人,一次错过,这辈子,就错过了。
第六篇: 文城读后感
很奇怪,余华在我印象里,似乎一直是个稍显颓废的中年男人。其实他今年61岁了。
他的新作《文城》,这几天非常热闹。我去附近书城,紫色封面的《文城》满坑满谷,摆在最醒目的位置。
当然是要看的。但我看完之后有点恍惚,觉得这个作者可以是余华,又似乎不是余华。
也许作品的风格也像人一样,会在气血、精神、力度还有心态上,发生改变。
前段时间读莫言的新作《晚熟的人》,虽是短篇小说集,但看的过程就很笃定——这就是莫言。尤其是现场听过他演讲说话之后,会觉得书里那种宾白短句、刀削斧斫、民间幽默,是他是他就是他……
不是说《文城》不好,只是,如果告诉我说,这个作者是江南三部曲、望春风的格非,或者是爱写南京、擅写民国的葛亮,我也会短时间混淆。
当然,只是短时间。
余华的某些锋利和貌似无情的“狠劲”,在书里一定会出现。
《文城》是一个民间传奇故事,时间在兵荒马乱的民国初期,地点主要在一个叫做“溪镇”的南方村庄。
主角林祥福,抱着女儿从北方跋涉至此,他在一场龙卷风中路过溪镇,又在一场暴雪之后留在溪镇。他要找寻一个叫“小美”的女人,他的妻子,他女儿的母亲,她离家出走了两次,第二次失踪之后,林祥福根据记忆中妻子的南方口音,一路来到溪镇。
这个寻妻的缘由,是个引子,也就此停止。
更加温情和残酷的故事,才算正式开始。
林祥福在溪镇遇到情同手足的知己,彼此托付儿女和身家性命,遇到颇有乡绅风度的商会会长,遇到溃败流窜的北洋军,遇到真正心狠手辣、屠村杀人的土匪,遇到各种残暴,也遇到各种淸刚侠义之人——他溪镇的朋友,他北方家乡的管家,实际上也包括他的妻子,失踪的小美。
很多人说这是一部讲“情义”的传奇小说,故事里无论是主角之间,还是更多普通人之间,都表现出一种纯粹的、令人感佩的神话般善意——连十几岁的孩子都是,陈耀武在母亲的忍痛催促下,自己追上土匪,机智地换回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
耀武被割了耳朵,但被另一个叫做“和尚”的土匪所救。
从这里开始,那个擅长以“无情、白描”写暴力的余华,开始出现。
土匪头子张一斧,是全书里令人胆丧的人物。书里其他人物的“情义”有多朴素挚诚,张一斧的残暴和屠杀就有多细致和恐怖。
余华不余遗力,描写了很多暴力场景,和他以前一样——我到现在还记得他在一个短篇里,写一个大人如何置一个孩子于死地。读者看了,不仅是心理上,甚至会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莫言的《檀香刑》,也曾详细描写一种刑法的残酷和窒息。我在夏天读的这本书,看得脊背一阵阵发凉。
然而严肃文学中的暴力描写,是毫无意义吗?是作者的噱头或“隐疾”吗?是完全不必要吗?
正好相反。
在严肃文学中,这是一种摇醒人们眼睛,唤醒人们良知,要求人们记忆的手段。鲁迅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纯文学中有节制的、客观呈现的暴力,实际暗含一种记录和谴责,它是让人们睁开眼睛看看,人这个物种,会做出什么事情让你感到战栗可怕,进而产生畏惧警惕,“丧钟长鸣”。
因为,历史和现实永远比文学真实和恐怖。
无论东方西方,人们都是一路踏着战争和暴力走过来,且现在依然阴魂不散。电影艺术同理,包括《拯救大兵瑞恩》、《血战钢锯岭》、《1917》等经典战争场面,也是一种“恐怖心理”的打捞和警示。
所以,风格变得有些枝叶繁茂的余华,在《文城》里制造了两种对比,截然分明。
一种是,人们之间的纯良、情义与无畏,与土匪毫无人性的残暴的对比。
一种是,动荡社会的不安与恐怖,与世事和命运烟雾般飘渺的对比。
余华的成名作,是非常年轻时的一个短篇,《十八岁出门远行》。在这个先锋怪诞又意味无限的短篇里,18岁的“我”要远行却不知方向,遭遇人世击打和薄凉。61岁的余华,显然温和了许多。虽然故事仍不失残酷,但《文城》的“补”这一部分,让命运的迷雾更加凄清和柔美。林祥福和小美,实际上在溪镇相遇了——虽然林祥福并不知道。
直到最后,他的灵柩在返回北方故乡时,短暂地停留在小美的墓碑前。
最后的写法也很美,作者仿佛停留在了溪镇西山这个隐蔽之处,不再跟随主角,而是看着护送灵柩的人们离去,听着他们的交谈声越来越远,直至消失。
第七篇: 文城读后感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 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 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第八篇: 文城读后感
林祥福是在死后才见到了他死了17年的妻子,他的棺材在回乡的途中,路经妻子小美的墓地,休息片刻之时,他的棺材和小美的墓地左右相隔,近在咫尺……
林祥福和小美的人生轨迹,在他们分开后似乎成了两条平行线,二人无交集,却牵绊一生,愿他们死后的灵魂可以相聚在人世间永不存在的“文城”。
余华的新作《文城》讲述一个痴情男子带女寻妻的故事,却又不是一个单纯的寻妻故事,主人公林祥福“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便认定小美,终其一生,舍弃家财万贯走在寻妻路上,至死不渝,即便明知被骗,妻子带走一半家产,留下襁褓女儿再无音讯,他毅然决然选择无悔追妻……
妻子小美原来早为他人妇,只因和丈夫阿强“私奔”落魄无法才看中他的家产与厚道,留下与其假意成亲,以解燃眉之急,岂不知,这一留,便留下妻子小美一生无法释怀的愧疚与自责。
小美冻死在祈福人群里,我想,原本她可以不死,原本她可以衣食无忧地和阿强继续远走他乡,偷来的林祥福的家产足以让小美和阿强过一辈子锦衣玉食的日子,但对女儿的牵挂和对林祥福的愧疚让她在祈福人群里,长跪不起,她祈求苍天之后祈求林祥福,她在心里对林幸福说:“来世我再为你生个女儿,来世我若是不配做你的女人,我就为你做牛做马,你若是种地,我做牛为你梨田,你若是做车夫,我做马拉车,你扬鞭抽我……”
这是一生都无法释怀的沉痛的愧疚与负罪,她被冻死在雪地里,林祥福就在她的身后,却未曾看到她被冻僵的尸体,“她垂落的头发像是屋檐悬下的冰柱,抬过去时在凹凸的冰雪上划出一道时断时续的裂痕,轻微响起的冰柱断裂声也是时断时续……”
小美死了,灵魂带着愧疚进入天堂,可林祥福还活着,带着他的信仰一直走在寻妻的路上,每到一个地方,只要听见有婴儿的啼哭,他便敲响人家的大门,一双欲哭无泪的眼睛令人难忘,“垂柳似的谦卑”嘶哑地说:“可怜可怜我的女儿,给她几口奶水……”
林祥福就这样养大了他的女儿,他出生时家财万贯,寻妻到溪镇时他“重起炉灶”依然家产万贯,他的财产在万亩荡。那是一千多亩肥沃的土地,河的支流犹如蕃茂的树根爬满了他的土地,稻谷和麦子,玉米和番薯,棉花和油菜花,芦苇和青草,还有竹子和树木,在他的土地上,日出和日落似的此起彼伏。一年四季都不间断,365天都在欣欣向荣。他开设的木器社遐迩闻名,生产的木器林林总总,床桌椅凳衣橱箱匣条案木盆马桶遍布方圆百里人家,还有迎亲的花轿和出殡的棺材,在唢呐队的吹奏里跃然而出……
他原本可以就这样“幸福的过完他的一生”,他可以有下一任妻子,可以娶世间更贤德的女子,他不缺家产,不缺人品,他宽厚、善良、仁义且能干,可他偏偏缺一个灵魂安放地,那个地方叫“文城”,是一个压根就不存在的地方,是阿强随意哄骗他的虚无缥缈之地,但却是他的灵魂归宿,他要在“文城”找到他的妻子小美,在那里和她守护一生。
他经历了龙卷风,死里逃生,他经历了土匪抢劫,命丧匪窝,他终其一生都在寻找,与其说是寻妻,不如说是寻家,寻找一个灵魂的栖息地,他的肉身锦衣玉食,他的灵魂却在不存在的“文城”,他背井离乡,走在路上,只为心中一个执念,一个谎言,一场不得已的辜负,虚幻的城和真实的心,还有一个漂泊的灵魂。
林祥福死的时候是微笑着的,所以,我想,或许他应该放下了,人生虽有遗憾,但他不枉此生,他有情有义,活得有血性,待邻居、待仆人,待乡民都宽厚、和善,他应该是满足的,他在寻妻的路上遇到了忠厚善良以命相交的陈永良,顾全大局的顾益民……
或许,灵魂在路上,才是真正的“活着”。
在乱世里努力活下来的人,都怀揣着一个需要寻找的理想,林祥福的执念是他活下去的动力,他是一个神秘的存在,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承诺从黄河北来到长江南,在漂泊中安定。他在龙卷风中活下来,在雪灾中叩开百家的门养活女儿,给村民修复门窗,自己开设小学堂。最终,这个来自北方的男人坦诚奔赴土匪之约,留下信件与遗嘱,将自己的后半生交代在这里…..
能够支撑林祥福活下来的是他的执念,是那个不存在的“文城”,我们可以说是林祥福很傻,但没有执念的人生是否就幸福呢?谁不想把一生过得天地清明,通透无比,让灵魂如白莲般纯然不染粉尘?但人世间,谁人不染尘埃,不惹灰尘?
“文城”是理想,是治愈,是心灵的栖息地,谁人心中没有一座“文城”?阿强说:“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人和人没有圆满的相遇,只有不断的分离和错过,心留一片净土,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把自己拔成一把刀,披荆斩棘在路上,一路走过心向阳,一路追求才有灵魂的栖息地……
在另一个世界,也许他和她或许会相遇在那个叫“文城”的地方….
第九篇: 文城读后感
跟余华的其他小说一样,《文城》也是酣畅淋漓,读时非常痛快,也非常激烈,翻来覆去,手不释卷。
此书并不复杂,有两条主线,一是林福祥携女寻妻,二是小美跟阿强的故事。两条主线分叉出去,最终又聚合于一起,当最后小美跟阿强的坟墓,与林福祥的棺材近在迟尺时,三个人的命运却以一种“生离死合”的状态相遇,真是命运弄人。林福祥想不到,小美想不到,我也想不到。
读《文城》的感觉,让我想起了读《活着》,人一个个死去,命运似乎过于沉重,在《活着》里面的悲天悯人,同样在《文城》展现,我不知道余华是有意为之,还是一种叙事本能的暗合,或归宿。
跟《活着》不同,余华在《文城》的叙事更加大胆、泼辣,无论是残酷无比的暴力,还是勾人心魄的性描写,余华比以往更冲动,一往无前,毫不掩饰,我不讨厌性描写,但我很难预料未成年读此书,读到暴力读到性,会有何感想。但我以为,余华的小说,不太适合年轻人看,这种风格的纯小说,却是以前那代人的记忆。
在《许三观卖血记》之后,余华的创作一度中断多年,当《兄弟》出来时,我觉得并不出彩,跟《活着》无法相提并论。我在《兄弟》里看到了无与伦比的失控感,我甚至怀疑余华不适合创作高于二十万字的小说,难道他的才华就此凋谢。
在几年后,余华用他巨大的野心创作了《第七天》,这本书毁誉参半,可能余华太想表述他的思想,用力过猛,反而适得其反。但我在《第七天》看到了一个真实的余华,用良知良能写作的伟大作家,我猜想《第七天》会在多年后,可能在余华死后,会有一个新的定义与评判,甚至它的历史价值可能会超越《活着》。
而恢复常态的余华,一个没有野心勃勃的余华,在八年后,顺其自然的创作了《文城》,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余华还是当初的那个余华,没有变,他的强大的叙事能力依旧让人叹服,他的文字依旧散发着独特的味道。他简直让生命太苦了。
在中国所有的作家里,最喜余华,余华的文字与思想、他的耿直与良知,深邃的宁静与孤独更能打动我。他的小说在风平浪静里会掀起波澜壮阔的东西,一种深刻的宽广的命运无处不伸延到灵魂更深的地方。这就是余华的魅力。
第十篇: 文城读后感
1996年到1999年,写了几年随笔后,余华打算重拾写长篇的笔。1999年到2003年间,他把主要精力花在一部大规模的小说上,反复纠缠,写下28万字,感觉十分良好。之后,去了一趟美国。再回来,状态找不回来了,就此停下。他想着,应该先写一个小长篇练练手,为这部“伟大的作品”做准备。
小长篇写着写着,没搂住,写成了50万字的大长篇,这就是分出上下两册出版的《兄弟》。此后,他又写起了自称对写小说只有害处没有帮助的随笔,时不时抢救下昏迷中的几个长篇小说,“一部一部来,救活一部,再去救另一部。”
过了七年,出来一个小长篇《第七天》。又过了八年,到今天,便是这部《文城》。而那部一直想写的大规模长篇,一个发生在清末民初江南小镇上,四个家族三代人一个世纪的动荡故事,不用说,依然昏迷中。
顺便要说的是,这个大规模长篇里的江南小镇,名叫溪镇,正是《文城》里的故事的主要发生地。时间背景也在清末民初。
但《文城》里,没有赫然的四个家族,没有三代人,也没有一个世纪的长度。它还是一个横截面的叙事,时间线紧凑,集中笔力在林祥福、陈永良、顾益民几个男人身上。靠一场往返复仇的民匪恶斗,撑起它叙事的强度。他们的下一代,林百家,陈家兄弟,顾家五兄妹,都未及过多展开和交代,全篇便结束了。
从这个意义上看,或许将《文城》看作那部大规模小说的序章,更能说的通。如此一来,关于这部小说的评价,就只能是片面的,局部的。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可以看到余华从《第七天》开始,对于“寻找”这个永恒的文学母题,依旧兴致盎然:《第七天》是亡魂杨飞寻找养父杨金彪的故事,《文城》是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妻子小美的故事。
凭以往的余华阅读经验,或持有像宣传所说的“那个写《活着》的余华回来了”的期待进入这部小说的阅读,都是不恰当的,甚至会遭遇尴尬和不满的。
但是它乍看上去,依然很余华。
山峦起伏一样充满音乐性的叙事语言更为精细和节制了。主人公林祥福成人之前的经历,只用了两句半。
“他(林祥福)的童年和少年是从茂盛的青纱帐里奔跑出来的,他成长的天空里布满了高粱叶子;当他坐到煤油灯前,手指拨弄算盘,计算起一年收成的时候,他已经长大成人。”
受川端康成启发进一步发扬光大的细部叙述,随处可见。
“雨雹过后,人们支起倒塌的房屋,修补了门窗,然后将脖子缩进衣领里,将双手插进袖管里,挺起冻红的鼻子,哈出满嘴的热气,让脸上的裂口划断表情,开始经历比往年更加寒冷的冬天。”
他(陈耀武)撒开腿狂奔,“和尚”他们的笑声始终追随着他,他跑了差不多有十里路,实在跑不动了,“和尚”他们的笑声好像还在后面追着,他站住脚哭了几声,回头说:
“开枪吧。”
被评论称为“残忍的才华”的暴力和死亡描写,向来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偶尔还会拖堂。
“一个女人抱着孩子跑来,张一斧上去砍下孩子的头,孩子鲜血喷射而出,女人满脸是血,她浑然不觉,抱着无头的孩子仍在奔跑,她以为孩子安然无恙,跑出了村庄。”
“张一斧的利斧没有砍下‘和尚’的脑袋,砍下了‘和尚’的左臂,‘和尚’的长刀也没有砍下张一斧的脑袋,从张一斧双眼划过,划破张一斧的两只眼球。
陈永良听到了‘和尚’长刀划断张一斧鼻梁骨时的清脆声响,在如此嘈杂的刀斧长矛梭镖撞击声和厮杀喊叫声里,陈永良竟然听到这个细微之声。”
即便是毫无想象力的拿鞭子抽屁股,在余华的残忍的才华的发挥下,也能升级为极具生理挑战的严酷刑罚——土匪水上漂先是要求手下把人质的屁股抽成脸一样花。后是要求把他的脸抽得像屁股。
此外,活像是从博尔赫斯《恶棍列传》走出来的阴狠毒辣的悍匪张一斧;几乎是对福克纳《我弥留之际》戏仿的田世兄弟送葬的结尾情节;少年陈耀武泅水渡船看望林百家,裸身翘立船头情节的重复书写,也让我们想到靠卖11次血结构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这些都再一次表明,余华对经典致敬和自我致敬的得心应手。
即便拥有这些鲜明的余华印记,《文城》还是让我们感受到了阅读的困惑。
它延续了《第七天》给人的印象:人物形象虚无而又模糊。《第七天》虽然没有处理好现实世界和亡灵世界的空间叙事逻辑,但那种虚无和失重感,放到一个亡魂身上,恰也贴切。
《文城》里大大小小十几二十个有名有姓的人物,大多数时候,人物形象不如他们的名字有个性。甚至你恍惚觉得所有正面人物都能用两个字形容:任侠。
他们全都出人意料的严格遵守某种古朴的人伦大义,生死置之度外。与此同时,张一斧作为小说中最为彻底的反派,也基本是按照“杀人不眨眼”这个标准来塑造。
好的没有道理,坏的没有理由,是导致读者面对诸多卯足劲制造感动的情节无动于衷的原因。
《文城》的故事大体可分为三块:林祥福在溪镇白手起家;民匪缠斗;小美和阿强的故事。叙述节奏上属于节节败退。
林祥福寻小美至溪镇(也就是文城)就此扎根这段尚可,但接下来,你不知道余华为什么要花大量篇幅写一个样板戏式的村民勇斗张一斧的故事,也更是对童养媳小美和阿强为爱私奔、小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再奔、发现怀孕折返生下孩子后继续奔的爱情故事彻底丧失了审美能力。
无论怎么看,后两块主要情节的信息容量和思辨承载力都是十分有限的。
但我想,写一个先锋的故事还是一个通俗的故事,已经不是余华现阶段的追求。《文城》在某种意义上,更像是一部宗教小说。真正和《文城》的故事相像的,是约翰·班扬的基督教寓言小说《天路历程》。
《文城》掩卷,我脑海中挥之不去的是两个画面。一个是林祥福背着一个像是把家都装进去的巨大包袱,怀抱女儿林百家行走于天地间,寻找一个叫文城的地方。这不就是《天路历程》第一部里,基督徒背着包袱寻找天城的情节吗?
另一个画面是雪冻连日不得解封,溪镇举行祭天仪式,举村来拜。小美在天寒地冻中,跪立至死。这两个画面构成了小说一种充满迷思的宗教气质。
如要谈《文城》,不妨从此入,或许有所得。
第十一篇: 文城读后感
三月得知余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摆放在畅销区,小县城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地阅读,在今天阅毕,闭上眼,脑海中浮现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妻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民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匠林祥福与江南织补女小美相遇、结合,但小美生下女儿后不辞而别,了无音讯,林祥福怀抱女儿,凭借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南下找寻,最终在小美的家乡溪镇落脚,历经兵乱匪患,找寻爱人一生。
结果是,小美十七年前因雪冻而死,跟首任丈夫阿强葬在西山脚下僻静之处。林祥福赎人时被土匪刺死,尸体被田氏兄弟运回北方故乡,路过西山脚下,棺材板车短暂地停留在小路中间,棺材与墓碑的相遇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再见面,林祥福终于迎来了小美。
时隔八年,余华终于出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碑不好,因为它是一次写作尝试,失败很正常。好在《文城》在余华的安全范围内,叙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能引起情绪强烈波动——我有好几次中途停下来,做其他的事来消除内心的苦大仇深。虽然少了《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并且书中间部分因描写过多土匪事迹而冲淡主题,但不失为一部好作品,尤其是《文城补》这部分关于小美的叙事,让人为小美的际遇遗憾,也让人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无分豁然开朗。
余华笔下的小人物忠厚老实,谦卑和沉默寡言,情感不溢言表,有些顽固执拗又略带市井俗气,大多命运多舛,被旧时代推动前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一本小说的主人公。余华很少对人物的眼睛鼻子嘴巴脸进行外貌描写,也很少进行人物心理描写,刻画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啰嗦,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就能给句子点睛,沉着冷静地令人害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少即是多。
想起读本科时,辅导员建议我们多阅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初中,就阅读余华的书,啧啧称赞,同时恨我们游手好闲。我突然发现,自己接触余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读初一的时候。开运动会时,一个同学拿来书,书中描写男女之事的内容在男生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持放大镜那里,几页纸也被翻得稀烂。当时我只看完一部,很久之后才合着另一部通读,故事简朴戏谑,引人入胜。
言归正传,《文城》苦涩又浪漫,一个人寻另一个人,他坚信“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他总能迎来她。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林祥福也是身披这样的勇敢,将自己连根拔起,飘向南方,去履行“我会抱着孩子去找你,就是走遍天涯海角,也要找到你”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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