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是一个中文单词,发音为Kuàijì会计有两种含义。一个是指会计工作,另一个是指会计人员。会计工作是按照会计法、预算法、统计法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记账凭证、财务账簿和财务报表进行核对,进行经济核算和监督的过程。它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特殊方法计算和监督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会计人员是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主管、会计监督和会计、物业管理、出纳等人员。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篇1
与其他企业不同,一般是工程施工科目。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在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下还会设置很多三级明细科目:
1.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主要内容包括:
(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生产工人福利费(根据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提取)。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6)企业应承担生产工人的养老金、失业金、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
主要内容包括:
(1)材料原价(或供应价格)。
(2)材料运杂费:是指材料自来源地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运输损耗费:是指材料在运输装卸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损耗。
(4)采购及保管费:是指为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要的各项费用。包括:采购费、仓储费、工地保管费、仓储损耗。
(5)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做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是指施工机械作业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以及机械安拆费和场外运费。
4、其他直接费(在预算上被称为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
主要包括:
(1)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2)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3)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4)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5)夜间施工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6)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
(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工程施工怎么做账?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等
已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已收的工程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
借:工程施工——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工程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的余额与“工程结算”科目的余额对冲: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篇2
1.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
施工生产的流动性,决定了企业的施工及管理人员、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生产要素,以及施工管理、后勤服务等组织机构,都要随工程地点的转移而流动。因此,施工企业在组织会计核算时,要适应施工分散、流动性大等特点,采取分级管理、分级核算,使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各级施工单位搞好生产的积极性。同时要更加重视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材料物资等的管理和核算,及时反映它们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以避免集中核算造成会计核算与施工生产脱节现象。
此外,施工生产流动性的特点,还决定了企业施工队伍每转移到一个新的施工现场,都要根据施工的需要搭建各种临时设施。因此,施工企业还须做好有关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过程中的价值摊销、维修、报废、拆除等方面的会计核算工作。
2.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
由于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等特点,这就决定施工企业不能根据一定时期内发生的全部施工生产费用和完成的工程数量来计算各项工程的单位成本,而必须按照承包的每项工程分别归集施工生产费用,单独计算每项工程成本。即建筑产品的多样性和施工生产的单件性,决定了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经常发生变化,施工生产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必须紧紧围绕着确定的工程成本核算对象来进行,严格遵循收入与费用配比的会计原则。同时,由于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差异大、可比性差,不同建筑产品之间的实际成本之问不便进行比较,因此,施工企业工程成本的分析、控制和考核不是以可比产品成本为依据,而是以预算成本为依据。
业除了主要计算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之外,还需要计算其附属工业产品成本、机械施工及运输单位的机械作业成本以及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所生产的产品成本和提供劳务的成本等。
3.工程价款结算方法独特。
施工企业的建筑产品造价高、周期长等特点,决定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需垫支大量的资金。因此,对工程价款结算,不能等到工程全部竣工后才进行,这样势必会影响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从而影响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所以除工期较短、造价较低的工程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价款外,大多采用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等方法。为了进一步解决施工企业垫支资金较多的问题,须向发包单位或建设单位预收工程款和备料款,待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再予以扣还。
此外,由于施工周期长,对于跨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完工进度,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分别计算和确认各的工程价款结算收人和工程施工费用,以确定各年的经营成果。
4.成本开支受自然力影响。
旋工企业由于建筑产品体积庞大,决定了施工企业一般只能露天施工,有些施工机械和材料也只能露天堆放,受自然力侵蚀的影响很大。因此,成本核算应考虑风、霜、雨、雪等气候因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施工机械除使用磨损外,受自然力侵蚀而造成的有形损耗也较为严重,其折旧率相对较高;在进行材料核算时,也要考虑因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失。
工程施工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篇3
一、会计科目调整
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2.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资产\工程款(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工”科目。
【补充】“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二、核算流程
1.购买材料的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差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项目发生实际成本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发票收到时转入应交税费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收到预收款的账务处理
(1)开不征税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2)开有税率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4.主营业务成本确认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入法,按成本投入占概算成本推算履约进度确认收入金额)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6.业主确认工程量(含质保金)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质保金
合同负债-工程款-预收工程款(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收入确认早已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结算(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
7.期末将合同结算余额转入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的账务处理:
(1)如果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2)如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则账务处理如下:
借: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贷:合同负债-工程款
8.质保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质保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三、几个重要科目的核算说明
(一)“合同资产”科目本科目核算企业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应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1、需要注意的是与应收账款的区别:
“应收账款”是企业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企业仅承担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企业除承担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
二者的区别在于,应收款项代表的是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即企业仅仅随着时间的流逝即可收款,而合同资产并不是一项无条件收款权,该权利除了时间流逝之外,还取决于其他条件(例如,履行合同中的其他履约义务)才能收取相应的合同对价。
因此,与合同资产和应收款项相关的风险是不同的,应收款项仅承担信用风险,而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之外,还可能承担其他风险,如履约风险等。合同资产的减值的计量、列报和披露应当按照相关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2、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企业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之前或者在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经向客户转让了商品,应当按因已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金额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资产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当企业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本科目核算与合同资产有关的减值准备,可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1、合同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减值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2、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三)“合同负债”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已收或者应收客户对价而应该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应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支付了合同对价的,企业应该按收到的款项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开具发票的,做此分录)
2、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后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合同负债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
特别提醒:企业应转让商品收的预收款,适用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时,不再使用“预收账款”科目。
(四)“合同履约成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为履行当前合同或者预期取得合同所发生的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具体包括与合同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如,与组织和管理生产、施工、服务等活动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的职工薪酬、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等)、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如:支付给分包商的成本、机械使用费、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等)。
本科目可以根据合同分别设置“服务成本”和“工程施工”进行明细核算,但是企业因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毛利不在本科目核算。涉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履约成本时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2、对合同履约成本进行结转(摊销)时的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五)“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科目
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与合同履约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减值的金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六)“合同取得成本”科目
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合同发生的、预计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可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增量成本,是指企业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
当企业发生上述合同取得成本时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取得成本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对合同取得成本进行摊销时的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合同取得成本
肖太寿老师提醒:为简化实务操作,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七)“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科目
本科目核算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准备,可以按照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1、与合同取得成本有关的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减值的金额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2、转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时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合同取得成本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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