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被委托方)
乙方: (委托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口梅赛德斯奔驰 GL350 越野车 4JGBF2FE2CA770247 4JGBF2FE1CA768912,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乙方要求对外定货,代理乙方进口报关、报检、进口关税、海关代征增值税,海关代征消费税等由乙方汇入甲方账号由甲方代缴;同时为了简化程序,上述三税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政策的前提下,乙方或乙方所委托报关,报检单位,可以代甲方缴纳。(报关费乙方自理)
二、甲方按进口金额的1.5%向乙方收取手续费并按乙方指定的汽车销售公司开据增值税发票(发票金额按海关税率金额计算,手续费按实际金额收取).
三、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乙方自行开出信用证,自行凭海关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及相关单据等对外付款.
四、乙方同时委托甲方协助落实最终用户,并直接销售,款项另行计算.
五、乙方对进口车辆的质量问题负责,甲方协助乙方做好对外商的索赔工作,索赔收益归乙方(乙方承担国内客户相关费用)
本协议壹式叁份,有效期同许可证有效期一致,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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