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是一个熊孩子,不本站习却喜欢捉弄小动物,他在捉弄一个小精灵时被变成了只有拇指大的小人,他就骑上了家鹅跟随大雁开始旅行。在旅途中他和动物们经历各种恶劣的天气和见过了很多森林、城市、河流、山川等美景,经过8个月的时间,尼尔斯变成了一个温柔善良又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回到了家中。
妈妈说这本书的作者曾经是一名地理老师,在读书的时候我认识了很多瑞典的地名和城市,书中写了很多有趣的关于瑞典的文化节日、还有关于历史的,比如神秘的地下城传说。
在这本书中我最讨厌乌鸦“微风”,它是乌鸦首领“阿呆”的妈妈,和坏狐狸合谋一起抓尼尔斯,为了打开一个装有金币的罐子。当阿呆救了尼尔斯后,她竟然出卖自己的儿子住的地方,让狐狸偷袭阿呆和尼尔斯,不幸发生阿呆被狐狸吃掉。“微风”可是“阿呆”的妈妈呀,她太可恨了。小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乌鸦反哺”故事,我的印象中乌鸦虽然不漂亮可都是非常孝顺的,这只“微风”让我很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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