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天生就是来为我们做那些不讨人喜欢的工作。阿迪克斯就是其中之一。
作为一名律师,他为黑人辩护,不顾流言对抗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明知结局,但在良心上他并未选择从众;作为一名父亲,他教导一双儿女,没有礼教、没有敷衍,而是引导他们在磨难中历练风度,在不公平中积累正气,感受着人间的温暖与真情。
而这些跟知更鸟有什么关系呢?
故事是从一个六岁小女孩的视角展开,前半部分平淡无奇。只是孩子们的童年生活,充满好奇与恶作剧。就像我们小时候,总会好奇附近的某处空宅子,渴望离开校园撒野于大自然,困惑一些似懂非懂地流言蜚语,也恐惧那些奇怪的人和外面未知的世界......
至少在读完第一部分,我只得到这些信息——知更鸟和蓝冠鸦不同,它们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
然而,随着故事推进,终于拨开云雾见青天,方才明白文中说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所谓何意,因为知更鸟就是善良的化身啊。
隔壁那位不曾露面的“怪人”阿德利并不恐惧,其实很善良,树洞里的小礼物能够见证;脾气古怪的老奶奶并不是巫婆,而是在与毒瘾、顽疾做抗争之时,希望孩子帮她分散注意力,那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能够说明;黑人也不是黑鬼,并不低人一等,他们一样辛劳经营,善良可亲……
其实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正所谓,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我特别喜欢这个父亲——阿迪克斯,尤其他在庭审时的表现。
当白人小姐在法庭上大喊让在场的每一个绅士为她主持公道时,道德就成了一种不需要人们对此作出思考的行为规范。人们倾向于与自己群落内的人保持一种“一致性”,而不是思考事情本身的对与错。
不过,这样的一种道德观,其实质意义上就是非道德的,建立在这个基础上的正义感,其本身也是伪善的。然而阿迪克斯并没有选择从众,而是遵循了内在的良心。正是这样的正义和坚守,让人生敬。
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阿迪克斯也很出色。当姑姑要对孩子们回避某些敏感话题时,他却说既然孩子们已经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就该学会怎样面对;当面临疯狗来袭的危险时,他也能毫不犹豫举起早已不碰的猎枪;当女儿问他“痛恨希特勒总可以吧?”,他的回答是——痛恨任何人都是不可以的。正是这样的风度和宽容,让人感动。
小女孩是幸运的,她所困惑的都有了回声。
阿迪克斯是明智的,他允许孩子看见罪恶与丑陋。
因为故事讲述的是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方小镇,有它的时代特征。小女孩曾问——“为什么邻居那么痛恨希特勒,转过身对自己家乡的人却那么恶毒呢?”,答案是——因为你是孩子,没有见过大千世界,思维推理没有受到太多干扰,所以能理解白人带给黑人的痛苦。
回看今天,我们或许终其一生都不可能遇到像黑人、同性恋、宗教信仰等问题,但这不能否认我们没有偏见,甚至歧视。想想从孩提时代一路走来,经过世事洗礼,是否也曾融入过那些似是而非的“一致性”,让自己的选择合理化呢?明知这种“一致性”就是一种合理的偏见,是否也曾欺压甚至杀死过一些知更鸟呢?
再想想是什么样的家庭环境教养出暴戾?
是什么样的教育体制抹杀了想象?
又是什么样的社会风气造就了冷漠?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握着偏见的子弹,都曾指向某个无辜的生命,且不曾反思,不曾自我怀疑,因而也正在杀死越来越多的知更鸟。
一个人,未经风雨,保有纯真与善良很是容易。
难得是,不管历经多少磨难,内心都不会滋生恶意。
最后,就用一句影评结束吧——最伟大的人也无法对抗固执的偏见,但是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善意的人们心中的温柔。
诚如这般,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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