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减负”的主阵地,又恰恰是学生学业负担的“重灾区”。史上最严的“减负30条”,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摆在首位,切中了主要问题,“减负30条”中,“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占12条。
第1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路线决定一切”,走什么样的路线,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就有什么样的结果。学生出现这么沉重的学业负担,与学校没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直接的关系。“减负”要先端正办学思想,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第2条,严格依照课标教学。
经过几十年的探索实与践,国家已形成了完整而成熟的“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开齐开足课程是基本的教育教学常识,因为学生需要全面成长。我们必须在国家“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的框架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在此基础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线不少教师有这样的困惑:如果严格按照国家的“课程方案”及“课程标准”进行教学,则有的课程无法完成教学任务。比如说小学数学,一个星期仅安排4个课时,绝大部分学校及教师无法完成教学目标,需要“挪用”其它课程的课时上数学课,“开齐开足课程”成了虚设。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教师要加强学习,通过不断提高专业素养来提高教学效率,减少教学时间,在规定的课时数内完成教学任务。二是通过与学生家庭深入有效的沟通,帮助其提高教育质量,家庭教育比学校教育更重要。三是充分调动学生的自主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及自我管理能力。
“减负”要求学校“不得随意提高教学难度和加快教学进度,杜绝‘非零起点’教学”。在实际工作中,不仅随意“提高教学难度”,还不断“加快教学进度”!问题在于:对学校及教师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或者说唯一的方式是“笔纸考试”,在出题上不能很好地把握“标准”,一线教师不知道出题范围及难易度,不得不在教学中随意提高难度,哪怕明知学生掌握不了,也要教,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心理——反正我“尽责任”了,至于学生能否掌握,要看他们的“造化”。
随意加快教学进度,已经成部分初中校及小学“制胜”的“法宝”,如有的小学六年级在11月中下旬时已教完本期教材,开始教12册教材。义务教育学段学生机械记忆好,通过加快教学进度、留大量时间复习、考试,在短期内可以提高考试分数,但对学生长远发展危害极大,是“杀鸡取卵”式的“质量”。当学生的问题暴露时,已不在本学段读书,“责任”归下个学段背。这种现象在小学最为严重!
“非零起点 ”教学的错误观念已漫延,人人都想抢跑,这个问题学校及教师无法把控,主因在学生家庭。
如果我们不能帮助学生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不能帮助学生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及自我教育的能力,所谓的“辉煌质量”都是昙花一现、灾祸之源!
第3条,均衡编班配置师资。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
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主要在高中学段,现在这种编班方式被一部分初中校“学习”、“借鉴”,还美其名为“分层教学”,实质上是对教师、学生的歧视。为了获得所谓的“质量”而不顾教育的规律,“好老师”教“好班”,“差老师”教“差班”;“好班”占少数,相应地,“好老师”也只占少数。
不仅初中分“好班”、“差班”,小学不少的学校也这样做了。学生之间因各种各样的原因而存在差异,但在义务教育阶段不能因为学生存在差异就把他们分成“好班”、“差班”!如韩愈说“闻道有先后”,我们应该站在儿童的角度看他们之间存在的差异,引导他们走正确的学习之路,成为最好的自己。
不少的初中生,特别是小学生,可塑性大,有无限的潜能、有无限的可能性。过早贴标签,将让很多的学生成为真正的“差生”!
义务教育学段把学生分成“好班”、“差班”,可以提高考试“优秀率”,比如说在“优生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等。这些“优生”能走多远?是否需要对“优生”跟踪调查?值得深思。
第4条,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高中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容易做到,三至六年级及初中难以控制时量,因为作业的难易度不好界定,要靠教师的专业素养及职业良知来实施。
第5条,科学合理布置作业。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
教师不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的作业,都容易做到,问题在“作业难度水平不得超过课标要求”!我们有多少的老师见过“课标”?我们有多少的老师读过“课标”?我们有多少的老师理解了“课标”?又有多少评价学校及老师的试卷按“课标”出题?
第6条,坚决控制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学校可组织1次统一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不超过2次统一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
教育心理学中有一条“考试效应”,进行一定量的考试,对提高学生的考试分数有帮助,小学效果最为明显。但考试次数多了,分数提高了,学生学习兴趣及创新思维会受到损害,这种害处在小学高年级特别是进入初中后表现突出。控制学生考试次数,让学生保持良好的学习积极性,培育学生的创新思维及创新能力,比考试分数更重要。
第7条,采取等级评价方式。
这一条的落实,将让学校、教师、学生的学习时空更为宽广,确保不迷失正确的教学方向。
第8条,限制竞赛评优活动。
说实话,义务教育学段的学校及教师都不愿意组织学生参加竞赛,非直接性的教育教学事务已经很多,哪里还有竞赛的兴趣!
第9条,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全面提升信息素养。严禁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
有两个方面的信息,一是在“规范学生使用电子产品”的前提下,可以使用“电子产品”;二是不准学生带手机进入“课堂”,是否意味着学生可以带手机进入“学校”、但要放在“课堂”外的地方?不管怎么理解,学生不准带手机进入“教室”是肯定的。
第10条,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这对减少放学时的拥挤、对在学习上需要帮助的学生有益。
第11条,培养良好学习习惯。
叶圣陶先生说:教育无非培养良好的习惯。学生的学习习惯好了,学习的基本问题就解决了。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重点应在“自主学习”、“自我教育”上。
第12条,指导学生实践锻炼。
长期以来,我们注重知识的学习,却忽视实践活动的开展、实践能力的提升。没有“直接经验”的参与,知识无法理解、无法“内化”,无法理解与“内化”的知识积累多了,有效学习难以进行下去,最后导致厌学。老古话说的“喜死人的苗,气死人的产量”就是这个道理。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是“减负”最重要的举措。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仅仅是学校及教师的责任,关键在如何对学校及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科学合理,学校的办学行为将很快得到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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