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自己就《条例》新增内容进行了逐段逐句逐字的学习思考。粗浅体会如下:
更加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在“两个维护”中的政治责任。《条例》将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纳入政治纪律,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职责职能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行为,确保党中央及省市区委政令畅通、上下步调一致。
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党内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任重道远。《条例》将十八大以来执纪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充实进相关纪律约束范畴,是总结近年来一件件案例得出的规律性的内容,也反映在一些领域、一些地方、个别党组织、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就全国看,虽然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但要巩固住、发展好,形成不想腐的氛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持续强化监督的任务依然繁重。
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党具有不断创新监督实践、不断创新监督理论的巨大勇气和毅力。从新修订的《条例》看出,我们及时总结实践成果,并适时予以修订,用于指导监督实践,更加体现了全覆盖、零容忍,体现了纪严于法,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
在今后工作实践中,自己不但要带头学《条例》、用《条例》,还要带动和影响大家,加深对《条例》的理解、领悟,更好地指导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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