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古老节日。它不仅是清明祭祖的庄严节日,也是人们亲近自然、郊游、享受春天乐趣的快乐节日。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员活动日开展清明祭扫_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党员活动日开展清明祭扫_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祭扫烈士墓的活动,激发队员们对英烈的崇敬之情,从而珍惜由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培养学生严谨治学的态度.使学生接受一次生动形象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民族精神!
二、参加对象:全体师生
三、活动时间:四月三日上午。
四、活动地点:明翰公园
五、活动准备、要求:
1、学校大队部准备花篮一个,大队旗,旗手,护旗手,队歌磁带。
2、全体队员佩戴红领巾,每人准备祭扫花朵。跟队的老师不能穿着红色衣服,辅导员老师佩戴好红领巾。
3、全体队员背诵誓词。
4、各中队辅导员在扫墓前要做好安全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卫生教育,扫墓期间,严肃认真,不嘻戏,追逐。并向学生介绍扫墓活动的仪程和有关事项.
六、扫墓活动仪程:
1、全体肃立。
2、齐唱[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
3、向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4、默哀、哀毕;
5、夏明翰烈士事迹介绍;
6、少先队员代表献花
7、大队辅导员讲话;
8、宣誓。
9、退旗
10、集体绕墓一周
11、活动结束,大队集合回校.
七、安全措施:
1、出发前审查学生身体状况,对身体不适或患有疾病的学生,劝阻其参加本次活动。
2、活动前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往返前认真清点人数,整个活动要体现文明、相互关心、注意安全。严禁学生单独行动;严禁从事危险活动。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环境和绿化.
八、誓词:
我们以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的名义在纪念碑前宣誓:
1、在家庭做孝顺父母、关心他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的“小帮手”;
2、在社会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小标兵;
3、在学校做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的小伙伴;
4、在社区和公共场所做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的小卫士;
5、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永做革命接班人!
第二篇: 党员活动日开展清明祭扫_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在清明节即将来临之际,为深切缅怀和纪念公安英烈,进一步弘扬正气、激励斗志,区局决定组织开展清明节扫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4月1日08:00
二、活动地点
綦江区烈士陵园;
三、参加人员
1、直属各单位民警代表;
2、文龙所、古南所、通惠所民警代表。
四、活动议程
(一)为公安英烈邹年伟烈士扫墓、敬献花圈、默哀;
(二)向烈士纪念碑敬献花圈;
(三)重温入警誓词;
(四)向烈士纪念碑敬献小白花;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活动民警一律着春秋常服、戴帽,于4月1日07:40在区局大院集合,统一前往活动地点,活动过程中注意警容风纪,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二)各单位于3月31日17:00前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送区局。
第三篇: 党员活动日开展清明祭扫_清明祭扫烈士墓活动方案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是祭祖扫墓、缅怀先人、悼念逝者、慎终追远的日子。为了祭奠革命烈士,缅怀先烈丰功伟绩,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红色教育、廉政教育,激发全县干部群众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彭阳,在全市率先脱贫摘帽、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按照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决定在清明节前组织开展扫墓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1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任山河烈士陵园
二、参加人员
在家的县级领导;县直各部门(单位)、白阳镇、古城镇干部职工;县城各中小学及古城中学、古城镇小学部分师生和附近村组群众代表。(参加活动人数见附表)
三、主持人
政府副县长张xx
四、活动议程
第一项:奏国歌。
第二项:献花篮5个。县委、政府、人大、政协、人武装部(奏《军乐献花曲》)。
第三项:向烈士行三鞠躬礼。
第四项:共产党员代表发言。
第五项:共青团员代表发言
第六项: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第七项: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少波致辞。
第八项: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及干部群众参加纪念馆开馆仪式、四大机关领导为纪念馆揭牌、参观展厅。
五、会场设置
1、在烈士陵园两侧悬挂两个条幅:
左:继承先烈遗志弘扬革命精神
右:坚持脱贫统领加快小康进程
2、本着节约从简原则,适当摆放花木盆景。
六、责任分工
清明祭扫活动主办单位:县委、政府;承办单位:民政局。
1、县委办协调参加祭扫活动县级领导,审定领导致辞。
2、政府办负责起草活动主持词;安排参加清明祭扫活动的领导统一乘车,祭扫当天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活动结束后统一送回;负责通知各部门、有关乡镇参加清明祭扫活动人员。
3、组织部负责落实党员代表发言。
4、宣传部起草领导致辞,联系县电视台、网站做好宣传报道。
5、县民政局负责祭扫活动的总体协调联络;负责活动议程各环节的组织衔接工作,组织安排活动现场人员站位,负责领导参观展厅活动事宜;并负责采购花篮5个,盆景木质花20盆,制作横幅两条、准备党旗一面,租用大巴车2辆(40座以上),并负责卫生清洁等。
6、县文广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音响设备安装调试,并于9:30前调试完毕。
7、县教体局负责本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及各学校参加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参加活动学生在学校统一乘车于10:00前到达烈士陵园。
8、县公安局负责祭扫活动现场秩序的维持和交通疏导,指挥县城到达烈士陵园交通、现场车辆停位,并协调组织武警战士16名,9:00准时到达烈士陵园。
9、财政局安排清明祭扫活动经费。
10、团县委负责落实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代表发言。
11、供电局负责清明祭扫活动的电力保障。
七、相关要求
1、相关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着正装、素装准时参加,学生统一着校服(少先队员需系红领巾),上午10:00前到达任山河烈士陵园。
2、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人数于上午9:30前在行政中心广场前统一乘车前往任山河烈士陵园,发改、教体、农林、水务、交通等30人以上部门(单位)自行备车统一前往烈士陵园,其它单位视情况自备车辆前往。全体祭奠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
3、各部门(单位)、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各项扫墓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切实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的`成效。
4、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本着自愿原则开展捐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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