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甲方)
职工亲属: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 2013年 月 日在公司场地 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故意外死亡,达成一次性工亡补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给付乙方包括: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困难补助金;交通事故赔偿费等在内的全部赔偿项目合计为 万元,本协议签字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给付完毕,双方再无其他任何争议。
二、乙方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费用,概由乙方自己承担,自2013年4月3日起一切费用概由乙方自己负责,概与甲方无关。
三、乙方收取一次性补偿款后,终止 与甲方的一切法律关系。乙方签订本协议7日内由 四人,凭 的《火化证明》,共同签字领取全部补偿款项。
四、乙方收取一次性补偿款后,自愿放弃对甲方及相关人员的一切法律责任的追究,并不得再提出任何其他法律责任的请求。任何人不得就此次事件到任何单位和部门,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双方明确,其任何主张和请求均无任何法律效力。
五、乙方及亲友就本次事件所受伤害的一切后果,双方明确确定今后的一切后果概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
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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