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经济是人们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的一切物质和精神物质的总称。这个概念指的是一个家庭在微观层面上的物业管理,以及一个国家在宏观层面上的国民经济。在这个动态的整体中,生产是基础,消费是目的。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级集体经济合同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村级集体经济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发展渔业生产,为城乡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商品鱼,增加集体和个人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充分讨论和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地点和面积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______鱼塘(河道,水库,湖面)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养鱼,鱼塘(河道,水库,湖面)的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权和合同规定的受益权,但不准出卖、出租或转让。在承包期内,乙方如去逝,其家庭成员享有承包继承权。
二、承包期限
承包时间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办法及时间
在承包期内,乙方共上交甲方鲜鱼(或承包款)_______斤(或______元),其中:_______年上交______斤(_____元),一九________年上交_______斤(_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鲜鱼中,_____鱼占______%,______鱼占____%,鱼占_____%,上交时间均为每年_______月______日左右(时间不超过前后十天)____________,甲方收到乙方上交的鲜鱼(或承包款)后,即出具收鱼(款)凭证。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养护鱼用的房屋______间(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
2、上级主管部门如有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甲方应合理分配给乙方。
3、甲方应对社员群众进行保护渔业生产的教育.如发生偷、毒、炸鱼等情况,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处理。
4、养鱼与农业用水发生矛盾时,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水最低水平线不低于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时,甲方应及时提供抽水机给乙方使用。
6、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况发生外,乙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完成国家派购商品鱼的任务(如果有)。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4、乙方每年捕捞鱼后,应优先完成承包任务。
5、承包期届满,乙方应及时交还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养护鱼房屋和工具,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理或赔偿。
6、承包期届满,鱼塘(或河道,水库,湖面)内不到__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乙方应无偿交给甲方(或由甲方按双方协议价格购买)。
7、乙方有自主养鱼经营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超额部分全归乙方。
8、乙方抓住偷鱼者,按每人偷鱼一次罚款______元计算,罚款归乙方。
9、合同期满后,甲方如再行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六,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养护鱼用房屋、工具,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给乙方,乙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级主管部门扶持渔业生产的贷款、现金或物资,截留贷款按其金额的_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截留现金或物品,按其金额的____倍向乙方偿_____付违约金。
3、甲方如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提供抽水机,应对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七,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承包任务,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鱼的市场价格(或承包款的金额)的__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如用电、毒、炸等危险办法捕捞鱼,应按总承包款(商品鱼按市场价格折价)的_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甲方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届满时,乙方如捕捞小于_____规格的小鱼、鱼苗,应向甲方偿付_____元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水灾,旱灾等)造成鱼塘(河道,水库,湖面)崩溃、干涸,经证实后,甲方应据实减小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务。
九、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鉴订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给各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交公社管委会(乡),大队(村),(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公社(乡)_______大队(村)_____生产队:______(公章)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大队(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产队社员_______(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日订
【篇二】村级集体经济合同
甲方名称:(承包方)
乙方名称:(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________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
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臵、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臵(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
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________月元/亩,(或实物公斤/亩),合计元(或实物公斤)。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
(二)义务: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
(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九、违约责任:
(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受让方)
乙方签字:(承包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村级集体经济合同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发包、出租、转让、流转、借贷、征占等形式与其内部成员或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社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订立各类合同。
(二)规范要求。凡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名义对外签订的任何形式的合同,均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及时录入xxx农村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
(三)职责确定。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全镇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包括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为本村集体经济合同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录入平台、变更、解除、公示、租金收缴、档案管理等。
二、基本要求
(一)签订的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土地利用规划、镇域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必须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合同签订前应当核实当事人的经营资质、社会信用及履约能力等情况。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为法人的,所签合同须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对方当事人为个人的,须由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字;若承租方委托他人代理签订经济合同,须要求其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手续,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合同年限。各村签订租赁、流转合同等,需使用镇级合同示范文本。租赁、流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流转合同不得超过本轮承包地合同剩余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确权合同、征占地合同、集建地合同除外。
(四)合同招投标。涉及工程建筑、物业维修、承揽项目等合同需要公开招投标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魏善庄镇村级重大经济事项管理办法》(京兴魏政发〔2019〕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五)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向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镇属公司以外主体流转的(含集体受托流转),执行《xxx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联席会议制度》。农村集体统一经营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含集体受托流转),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含有镇、村经济组织股权的法人企业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面积在10亩以上的,须通过北京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
三、合同的订立
(一)村级提议。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运行的通知》的要求,履行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商议程序,对拟签订经济合同的可行性、必要性和主要内容(包括标的、期限、价款、违约责任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依照镇经管站提供的经济合同参考样式,形成合同初稿,上报村级重大事项事前咨商联席会议领导小组。
(二)联合预审。执行区、镇两级涉地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联合预审联席会议机制。按照分级分类管理原则,镇级重大事项事前咨商联席会议负责审核拟签订经济合同的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并作出镇级批复。对涉地经济合同,特别是土地经营权向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或镇属公司以外主体流转的,严格执行《xxx农村集体土地“村地区管”管理办法》(京兴政发〔2020〕00号)文件,实施区级联审。
(三)民主议定。对通过镇重大事项事前咨商领导小组或区联席会议审核通过的合同初稿,提交村党员大会进行审议,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经党员大会通过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合同初稿由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决议通过后,方可签订合同。
(四)合同签订。经济合同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签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暂时无法履行职责的,应书面委托集体经济组织其他负责人代签,或按镇党委决议执行。
(五)加盖印章。合同签订前,村集体应将准备签订的经济合同样本及相关附件交由镇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加盖村级印章。
(六)公开公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四议一审两公开”、“三务公开”制度运行的通知》(京兴魏发〔2020〕11号)文件精神及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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