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员工绩效考核方案及考评细则
一、 考核周期
以自然月为考核周期,考核时间为下月5日前。
二、 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考核详见《食堂人员绩效考评细则》(附件)。
三、 考核结果使用
以100分为标准,并根据食堂人员的具体表现将其考核结果纳入相应的等级,以此作为食堂工作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1、绩效考核成绩在90分-100分者,按绩效工资的100%发放;
2、绩效考核成绩在75分-8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80%发放;
3、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79分者,按绩效工资的60%发放;
4、绩效考核成绩在65分以下,不发绩效工资;
四、绩效工资设定
本方案自2012年10月1日起执行。
**中学总务处
2023年*月17日
附件:
食堂人员绩效考评细则
一、考核目的:
为更好的搞好食堂服务工作,确保学生营养餐顺利实施,提高工人的素质、能力和工作热情。促进工人与管理者和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在学校内部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氛围,增强团队的凝聚力,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总务处结合学校后勤、食堂工作实际,特制订学校本学期后勤食堂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二、绩效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安强松
副组长:熊文波
成 员:袁 波 沈正忠 安勇华 张玉波 李 进
张雄都 黄 伟 黎应平 卢仕辉 申 波
三、考核时间
每月考核:对每月的出勤、工作量、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时间为每月月底。
四、主要考核指标
对食堂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指标见《食堂员工绩效考评实施细则》,根据考评细则对每一个工人进行每月的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核,并作为每月绩效的重要依据。
五、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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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考评领导小组根据考评细则对每个工人进行逐项打分,满分为100分,大厨绩效工资按每月400元,其余工人按绩效工资按每月300元,如本人得分用M表示,绩效工资用P表示,则大厨当月绩效工资P=(400×M)/100,其余工人绩效工资P=(300×M)/100。
**县***中学总务处
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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