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 劳务派遣工作值得去吗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运用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在体制内人员稍显“臃肿”的时候,这是国家单位节省开支“养事不养人”的具体体现。
1、节约成本。使用劳务派遣工,公司和企业省去了培训和善后两大部分支出,想用什么工种,想用什么技术的工人,直接向劳务派遣公司发送需求,而不需要招人、培训,浪费时间与金钱。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就不用负担职工养老、退休等善后工作,更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轻装上阵。
2、减少纠纷。职工在工作过程中,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意外,尤其是工伤,或者与企业有矛盾,或者女职工结婚生子等,都会给企业带来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使用劳务派遣工,出了问题一概交给劳务派遣公司,企业不直接与劳动者发生关系,不仅减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也省缺了企业因此而受到的声誉等方面的影响。
3、机动灵活。企业在订单量大时,或者工作任务繁多时,增加用工;在订单减少时,可以随时减少用工人数,可以避免浪费,也不用担心无工可用,从而影响生产。对劳务派遣工,也能只是简单制定工作任务量,或者效益要求,不用深入管理,省人省事。
临时工被辞退现象很多,单位雇用临时工也属于劳动合同法所调整法律关系,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且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不过对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要有一个正确认识,无固定期只能说单位不能以劳动合同期限到期为由来辞退您,但如果出现了严重违规、经过培训仍不能胜岗位要求等法定事由时,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首先临时工概念早已取消,从新的劳动法实行后已经转为统一的劳动者了,所以你目前应当是有劳动合同签订的,不知道是劳务派遣单位还是行政事业单位本身,合同甲方不同,无固定期限的责任主体自然也不同。如果是劳务派遣单位,你签订无固定期限也是跟这个单位签订,而不是行政事业单位,即如果行政事业单位辞退你,劳务派遣单位有责任帮你争取续签派遣或安排其他工作。
其次自己要主动搜集关于劳动工龄和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以备用,如果行政事业单位决定辞退你,应主动提出协商诉求或仲裁准备,及时劳务派遣单位会给你安排其他工作,你也可以通过事实用工和劳动技能单一等理由提出续签请求,毕竟工作十年被迫转行是有很多牺牲的。
最后,要提防合同满十年前的辞退,很多单位在时间节点前辞退员工的案例也不再少数,避免这一尴尬境地的出现,比如表现积极一点,避免重大责任失误的出现等,如果最终遭遇无理由辞退,比如行政事业单位砍编等情况,那就争取下双倍补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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