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区业主微信群群规的文章3篇 , 欢迎大家参考查阅!
第1篇: 小区业主微信群群规
一、本微信群的名称为:小区业主群。
因申请加入本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小区业主群-2群;以此类推。
二、本群的群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担任。小区业主委员会届满,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原群主继续担任群主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群主有义务管理本群,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引导群成员发表积极言论。
三、本群只对小区业主开放,实现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
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的格式为:姓名-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群主提醒仍不改正的,群主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五、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六、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七、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八、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商业目的的除外。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九、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
十、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
有前款者,群主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
十一、每周安排一天为业主接待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群主有义务在业主接待日当天的8:30-12:00、13:00-17:30收集、记录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无法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在当天将收集的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二、群主不定期在本群发布业委会的工作动态,增加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了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三、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四、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五、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
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
十六、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第2篇: 小区业主微信群群规
为了实现信息公开和及时了解业主的意见及需求,规范宣传窗口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纳入“xxx江南丽锦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框架之中。
第一条业主微信群的宗旨:
(一)作为业委会值班接待业主的网络窗口;
(二)建立业委会与业主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业委会发布即时信息和征求业主意见、建议;
(四)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第二条业主微信群的管理:
(一)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组建,随业委会换届一并移交给下一届。群名为:“杭州江南丽锦业主之家”,根据群员多少考虑建立分群,功能及管理相同,按进群时间先后分群;
(二)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派专人管理,负责收集、整理业主的意见、建议和发布业委会的公开信息等;
(三)业主微信群原则上按“至多一户两人、自愿入群”的原则办理,严格实行实名备案制(注:拥有多套房产者也限两人);
(四)成员必须是小区产权人;
(五)成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成员入群需要提供房产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来证实业主身份,方可入群,不接受业主邀请入群。业委会随时核查群员的真实性,尽可能对非产权人的成员以及“一户多人”的情况进行清理。
第三条业主微信群的群规:
(一)群内昵称规范:
1、成员的昵称采用“楼号#房号@昵称/名字”的形式,如“9幢108室李明”昵称为:“9#108@李明”;
2、业委会成员采用:“副主任李明-工程”。
(二)成员应遵纪守法,严禁发布和谈论涉及政治、宗教、黄赌毒、养生健身以及传播不实谣言等与建群宗旨不相关的话题和不明网站链接;
(三)严禁发布未经业委会审核同意的各类便民或商业广告;
(四)成员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监督,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应就事论事、有理有据,严禁误导、捏造、扭曲实事,禁止直接、间接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等破坏邻里关系的言论;
(五)业委会有明确的工作分工和工作纪律,有专人管理、轮值,负责收集、整理业主的意见、建议;
(六)对违反群规者,一次、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管理员有权直接移除出群;
(七)未尽事宜,经业委会会议形成决议之后作为群规的补充,具有等同效应。
本制度经依法决议立即起生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群是大家的希望共同维护,一起携手建设和完善我们的美好家园。
杭州江南丽锦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3篇: 小区业主微信群群规
一、因申请加入本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XX群;以此类推。
二、本群的群主由小区业主委员会担任。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的,由原群主继续担任群主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成立。
群主有义务管理本群,包括但不限于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对群成员进行动态管理,引导群成员发表积极言论。
三、本群只对本小区业主开放,实行审核制,经群主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
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本群成员实行实名制,群名称的格式为:姓名-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群主提醒仍不改正的,群主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五、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六、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群主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
七、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八、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商业目的的除外。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九、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
违反前款的,群主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十、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扭曲事实;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
有前款者,群主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
十一、每周安排一天为业主接待日,具体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群主有义务在业主接待日当天的8:30-12:00、13:00-17:30收集、记录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能够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及时回复业主,无法及时处理的,群主应当在当天将收集的意见或者建议反馈给小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二、群主不定期在本群发布业委会的工作动态,增加业主对业委会工作的了解,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三、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群主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四、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十五、对本人被群主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
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
十六、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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