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十一、选举设监票人1名,记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已作为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十二、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为当选,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票数必须过半)。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名额可以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十三、选举计票结果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并报告得票数,当选人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四、填写选票时一律用钢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书写要清楚,字迹符号辨认不清的为无效票。
十五、未到会的正式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六、本选举办法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研究处理。
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由支部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主持。
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二、本次选举的选票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在选举中支部委员得赞成票从多至少列前三位的且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则将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组织党员进行选举,重新计票,得赞成票多者且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作废。本次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五、推选的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投票完毕,由监票人监督核计票数,并报告计票情况。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者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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