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组长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根据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研究提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制定局纪检、监察工作年度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汇报,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四、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以及公务活动反馈方情况,对举报、反映本局物价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线索、案件,及时调查了解,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组织开展对局内部股、室、分局、中心有关收支定期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六、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七、完成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长工作职责
一、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的四项职能,指导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局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协助局党组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三、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四、检查、审议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建议意见。
五、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承办上级纪委、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纪检组长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整顿党风,抓好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议在学校的执行情况。
2、组织召开纪委会、纪检监察办公会,传达上级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有关事宜,及时向校党委和教育纪工委请示汇报工作。
3、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全面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经常督促、检查纪检监察人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特约监察员的工作情况,及时给予工作指导。
4、着重抓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发现违纪倾向或违纪问题时,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按照组织程序予以惩处。
5、接待重要的上访人员,阅处重要的来信,组织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国法的有关事件和案件。
6、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听取受处分党员的申辩和说明。
7、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参与对校管干部的任免、调整、奖惩等问题的决定。
8、掌握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状况,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相关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定期召开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好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
9、代表纪委向校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10、承办党委和教育纪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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