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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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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发展,高校扩招,校园规模急剧扩大,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本站为大家带来的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

  第一条 为妥善处置学校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事件、案件(以下统称事件),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发生学生高坠、溺水、中毒、触电、猝死、自杀、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意外伤害事件,以及因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造成学生伤亡及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第三条 学校意外伤害事件处置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有关部门统一领导,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及各学院应当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患于未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工作有关法规,严格执行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教育防范措施,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减少学生伤亡事件的发生;积极配合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处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完善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防止引发不稳定问题。

  第五条 学校要主动对接,接受公安机关对校园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做好在校学生伤亡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和涉校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协调。

  第六条 学校保卫部门应当加强学生伤亡事件处置的指导协调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调学生入学前所在地有关部门做好事件处置配合工作。

  第七条 应当将预防和处置学生伤亡工作纳入相关职能部门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体系,严格检查考评,严格奖惩。

  第八条 学校应当认真落实有关安全管理、维护稳定工作的法规规章和工作部署,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学生法制安全和心理危机干预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伤亡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

  第九条 学生伤亡事件的责任划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学校与学生或亲属双方,应当通过协x、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

  第十条 涉及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籍学生和少数民族学生伤亡事件的处置,政府外事部门、港澳台办、民族宗教等相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协同做好工作。

  第二章 学生伤亡事件的处置

  第十一条 发生学生伤亡事件,情形严重的,应当第一时间向学校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汇报,再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学生伤亡事件,学校应及时通知学生亲属。

  发生学生伤亡事件,学校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有关人员应当及时赶到事发现场指挥处置,及时开展救助、现场保护等工作。学校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与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 保卫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根据事件性质决定是否请求公安支援,组织警力到达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处置、维持秩序等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录音录像、邀请报警人或与案件无关人员到现场见证。造成学生死亡的事件,现场勘验结束后,应当通知有关部门将尸体移交殡仪馆妥善保存。对已查明死因、排除刑事案件、无继续保存必要的尸体,应及时通知死者亲属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置。对不排除刑事案件造成死亡的,应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办理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

  第十三条 对于非刑事案件,公安机关调查结束后,应当及时制作《调查意见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学校及学生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公安机关调查意见的,应当签字确认,要求法医鉴定的,可申请具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检验。

  第十四条 学校与学院应当紧密配合,积极做好伤亡学生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答复其咨询和疑问,耐心倾听其诉求,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事件性质和具体情况,学校无法处置的,应当由教育、公安、综治、维稳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共同处置。

  第十六条 学校对学生伤亡事件负有责任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无责任的,根据实际情况,可按照人道主义精神给予伤亡学生或其亲属必要的经济补助。

  第十七条 学校和伤亡学生亲属双方对责任划分或经济补助金额有分歧的,可以通过协x解决,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协x应当在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的地点进行;学生亲属要求集体反映诉求的,应推选人数不超过3人的代表。

  如果学生亲属认为学校应负法律责任或协x补助金额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走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八条 对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的伤亡学生,学校应当负责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核实情况,积极协调理赔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与学生亲属双方进行协x期间,引起矛盾激化,引发过激行为的,请求公安机关出警协助,依法予以处置。

  第二十条 学校应当掌握学生亲属的思想状况等有关情况。公安机关应配合学校结合事件的性质、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进行维稳风险评估,及时向校党委、校长办公会议报告

  第三章 群体性事件处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发生学生伤亡事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由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机关协助学校共同处置。

  公安机关指导学校成立由学校、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负责,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处置工作。

  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事件的处置工作,做好学生亲属的安抚、教育和劝导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处置因学生伤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应当严格遵守《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规定》,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的好”为工作目标,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校园内寻衅滋事,发生打、砸、抢、烧的;

  2.在校园内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

  3.侮辱、威胁、恐吓、殴打学校工作人员的,或擅自进入学校工作人员住宅骚扰的;

  4.非法限制学校工作人员人身自由的;

  5.在校园内抢夺尸体或违法停放尸体的;

  6.占据学校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办公秩序的;

  7.在校内及周边因学生伤亡事件拉横幅、停棺、散发纸钱、摆花圈、设灵堂、张贴或散发传单、燃放鞭炮、堵门堵路,扰乱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

  8.其他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对因学生伤亡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及时赶到现场指挥、处置,并及时上报实际情况。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应视情况指导协调处置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第二十五条 在学生伤亡事件以及由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过程中,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会同宣传部门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相关x息或接受采访。

  第二十六条 在处置因学生伤亡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各部门应严格遵循有关法律和政策,讲究方式方法,稳妥处置,注意社会、法律和政治效果的统一,防止因工作简单、粗暴引发炒作,造成不良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本办法做好学生伤亡事件处置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对执行不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1.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对处置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机制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重大问题得不到及时妥善解决,造成处置工作严重混乱,引发重大不稳定问题的。

  2.学校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管理指导不力,学生非正常伤亡责任事件频发的;在处置工作中协调配合不力,处置不当,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

  3.学校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学院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法规不力,管理不到位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伤亡事件的,或对应急处置工作不重视、不配合等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

  在xx两级,中小学不仅布点面广,而且受教育群体庞大。以xxx为例,全x有普通高中66所,在校学生19.09万人;

  普通初中320所,在校学生34.7万人;

  普通小学1100所,在校学生67.3万人;

  全x中小学在校人数占全x人口的13.8%。在这个庞大受教育群体中,未成年人占95%以上,他们大都具有好奇心强、自控能力差等特点;

  再加上xxx是劳务输出大x,留守儿童居多,他们缺乏父母的监护。因而学生意外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这些事故主要是以下几种类型。

  (一)溺亡事故

  淮xxx内水域广,淮河支流众多,流域面积大。塘、湖、堰、坝:水库星罗棋布,全x有大型、中型、小型水库984座,万方大塘25万多个,xx的水域资源总量占xxx总量的22%。xx每年有10名以上中小学生溺亡,成为xx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杀手。

  (二)交通安全事故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产业也在不断发展,我x道路上的汽车快速增多。近几年,我x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其中有不少受害者是中小学生。

  (三)猝死事故

  因学生自身原因或其身体特质发生猝死事故。2023年9月,某x农村中学七年级学生熊某某,女,14岁,上午第二节体育课先做完准备活动后开始跑操,在跑了50米左右晕倒,体育老师立即拨打了120电话并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急救,然后送镇卫生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四)自杀事故

  2023年11月,某高中寝室管理人员在男生公寓楼二楼平台发现高三(1)班学生舒某坠楼。2023年4月,该高中在进行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适应性模拟练习,练习结束后,周某从教学楼上跳下身亡。

  二、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对xxx近几年发生的学生意外伤亡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我们发现发生各类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未成年学生人数众多,其自身自控、自律性差

  未成年学生活波好动,精力旺盛,但因为年龄限制认知能力又有限,这就是使得未成年学生很容易发生意外伤亡事故。

  (二)留守儿童数量多,家长的监护和教育缺失

  我x是劳务输出大x,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后,留下大量的未成年儿童,留守儿童多为隔代看护,囿于年龄、身体、精力等原因,有的只看不护,有的不看不护。

  (三)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工作未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配合

  目前我x各级各类学校在保证学生安全的教育工作中付出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在预防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上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单靠教育部门的单打独斗,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xxx的现状来说,由于没有得到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致使学校的安全工作困难重重。例如教育局每年暑假来临都要发出预防溺水的相关安全预警,学校和老师也会对学生进行大量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但是我x一到暑假期间都会有学生溺亡事故的发生,并且还不止一起,主要是因为暑假期间家长的监护不到位,致使孩子缺乏约束,还有大量的河、沟、库、堰存在缺少安全警示、救生设施等危险隐患。

  三、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现实让学校很无奈,也很困惑

  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受害者都是年幼的孩子,孩子发生意外,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学校一旦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先不说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来自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就令学校苦不堪言。目前xxx中小学生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由于媒体聚焦,社会关注,领导批示,家长取闹,党政领导为了稳定和谐大局的需要,签发稳妥处理意见。事发学校大多没有依法、依规处理,而是和稀泥,息事宁人,采取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方法来处理,使得一旦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不管校方有无责任,都会出现家长闹,领导批,学校赔的尴尬局面。

  2023年4月27日(周六)14时许,xxx达权店镇初中3名男性未成年学生在周末休息结伴外出游玩时,一人不慎落水,另外两人施救不当,三人均不幸溺亡。事故发生后,家长情绪激动,到学生所在学校吵闹,要求校方赔偿。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2条指出:“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了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此条文明确指出中小学意外伤亡事故必须是在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职责范围内。学生在周末休息期间游泳溺亡,学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2023年9月,某x农村中学七年级学生熊某某,女14岁,上午第二节体育课先做完准备活动后开始跑操,在跑了50米左右晕倒,体育老师立即拨打了120电话并进行人工心肺复苏急救,随后送镇卫生院抢救,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其家长到学校大吵大闹,索要赔偿,教育行政部门和校方根据领导批示尽快协调解决,只好花钱解决。根据教育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以知道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在这个案例中,学生因自身身体原因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学校之前并不知情,且在危险发生后积极履行了紧急救助义务,这种情况下,学校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023年4月,我x某高中复读班学生,周某,18岁,在参加完全省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适应模拟练习后,从教学楼跳下身亡。经事后调查发现,该生性格孤僻,心里承受能力差,因感觉在模考中发挥不好,害怕接下来的高考也发挥不好,遂产生轻生念头。在此之前,班主任及任课老师对其进行了多次心里疏导和沟通。但是还是发生了学生伤亡事故。根据教育部《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学生自杀、自伤的,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此事故发生后,学生家长情绪激动,不分责任,逼迫学校给付了赔偿金。

  作为公益性教育机构的学校,对于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既要承受极大的社会和家长的压力,又要承担沉重的经济压力,既无奈又困惑。

  四、妥善解决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对策建议

  大量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理都是采取的非正规手段,甚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围堵学校大门事件,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如履薄冰,因此我们既要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学生提供合法的救济,也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一)制定《xxx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

  虽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都对学校如何进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如何进行意外伤亡事故处理作出了规定。但是这些规定都比较笼统,没有细化具体程序,可操作性不强。希望省人大、省政府参照《xxx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尽快着手制定《xxx中小学生人身伤害预防与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学生人身伤害处理的基本原则、各部门的基本职责、学校的工作内容、学校的法律责任等,使得学生人身伤害处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

  (二)形成各方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

  想要处理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单靠教育系统是不行的,需要社会各界和政府各个部门通力协助,才能达到最佳的效果。建立和完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联动机制就是用制度来明确政府、学校、教师和家长等的主体责任,强调程序,强化义务,保证事故处理的公正、透明,从而减少争议和纠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事故发生后,教育、公安和司法等部门立即启动联席会议,合法、合理、有效、快速的处理好事故。

  (三)加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专业化、法治化

  与学校的其他工作不同,学校的安全管理的法治化、专业化特征越发明显。教育行政部门的普通工作人员和学校面对各类伤亡事故没有处理经验,致使学校在处理这类问题上陷入巨大困境。这就需要探索事故处理的专业化、法治化机构。

  近年来一些医院针对经常出现的“医闹现象”,成立专门的“医疗事故调处中心”,我们教育部门面对“校闹现象”,可以成立“学生伤亡事故调处中心”,专门负责辖区内涉校、涉教的各类学生伤亡事故处理纠纷。

  (四)加强法治宣传,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法治意识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最大困境在于家长无法把握维权的边界,不遵循正确的途径,因此有必要加强法治知识宣传,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和法治意识。监护人要切实提高自身的责任观念和预防意识,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保护;

  并且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做到以法律程序理性处理,而不是纠缠、闹访,x访不x法。

  在我国山东的一些地方,利用家长委员会等组织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处理,利用家长委员会经常性的对家长进行监护责任提醒,强化家长的法治意识,事故发生后合理沟通疏导家长的情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外学校可在开学之初以《学生安全责任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学校教育和家长监护的具体责任;

  并要求家长进行学生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心理异常情况登记;

  告知家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具体条款。

  (五)进一步落实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保障体系建设

  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在全面落实师生校方责任保险的同时,还要积极鼓励支持学生参加政府推行的社会医疗保险,还可以鼓励和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社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等,通过逐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四位一体”的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保障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学校和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妥善处理,不仅是教育系统的重大任务,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只有坚持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的原则,积极探索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的新路径、新趋势,才能既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受伤害的学生提供合法的救济,又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

  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处理的困惑与对策建议

  在现行条件下,中小学校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更是未成年人高度集中的地方.但是近年来,由于中小学生认知水平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防范能力差,所以安全事故频发,学生伤亡事故数不胜数.这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给家长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沉重的负担,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中小学校园安全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大部分校园安全事故存在着一定的共性问题:学校对校园安全事故不够重视,关注学生安全问题的意识不够强烈,对于学生安全问题缺乏有效的预防措施.对于学生安全事故,只要能够做到有效预防,才能把安全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本文主要列举出一些常见的中小学校园安全事故,并针对各种事故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期给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借鉴.

  1校园踩踏事故及防范措施

  案例:1、2013年2月27日,xxx老河口x某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件,4名学生死亡,11名学生受伤;2、2014年9月26日,昆明x明通小学发生学生踩踏事件,6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法制晚报》记者统计发现,从2000年起至今的十几年里,媒体报道的踩踏事故至少有15例,140人在事故中丧生.

  面对惨痛的踩踏事故,作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应该采取一些措施防范校园踩踏事故的发生,具体如下:

  (1)由于一栋教学楼有多层楼房,楼梯通道是学生上下楼的必经之处,学校要对各班行走的楼梯作出明确的规定;(2)全体师生上下楼梯时,一律按照靠右行走的规则,而且要慢慢行走,互相礼让;(3)严禁学生沿着楼梯扶手往下滑行,这样极易造成安全隐患;(4)严禁学生在楼梯上快跑乱窜、搞恶作剧或嬉戏打闹,有时候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5)教育学生,若在上下楼梯时遇到突发事件发生,要沉着冷静,立即止步,不能惊慌失措,大叫大喊、推拥乱挤;(6)上下楼梯如果有突发事件发生,一切人员要服从老师或学生的指挥,老师和学生都有权利和义务组织在场人员疏散;(7)学校要经常检查楼梯的安全隐患,对于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2 交通安全事故与防范措施

  近年来,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以及媒体报道与学校相关的交通事故不胜枚举,学生伤亡事故时有发生,让人触目惊心.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少数学生在上学或放学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注意观察车辆和路况,容易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其他原因造成学生伤亡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学校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学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非常必要.以下是笔者认为有效的交通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1)教育学生出行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安全步行”;(2)教育学生过马路要走人行道,养成“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3)教育学生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四处玩耍,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4)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有安全隐患的车辆;(5)学生集体出行要制定时确保安全,责任到人;(6)定期检查校车是否安全,一旦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坚决停运;(7)邀请交警到校举办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3 校园伤害事故及防范措施

  学生在课余时间追逐、打闹时由于不注意安全,往往会因为意外造成的伤害;学生在体育活动中不遵守纪或不正确使用体育器械造成的伤害;学校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力,学生受到校外社会人士造成的侵害;学生为小事摩擦使用武力打架斗殴而造成的伤害等等,校园学生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那么应该如何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呢?可以尝试如下方法:

  (1)学校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班主任老师要经常组织班干部开展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定期邀请法制相关领导到校作法制教育报告,每学期至少一次;(4)定期收缴学生的管制刀具,每月进行一次;(5)教育门卫严格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把好学校安全的第一关;(6)选择一个比较典型的暴力伤害案例,讲清暴利伤害带来危害,以期达到对学生警示教育;(7)安排老师在课间值日,在教学楼走廊巡视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处理.

  4 溺水伤害事故与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2014年4月24日下午,云南通海x秀山镇某小学6名六年级学生溺水身亡;2014年5月30日,湖南韶山两名初中女生青沟里水库溺水身亡;2014年5月31日下午放学后,四川广元x某小学4名(3女1男)小学生溺水身亡.这些沉痛的教训时刻告诫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防止溺水伤害事故的悲剧发生.以下是预防预防溺水事故发生的五个措施:

  (1)利用班会课、国旗下讲话、集会等场合,经常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2)严禁学生私自结伴下水游泳,要求学生做到游泳“四不去”,即未经家长同意不去,没有会游泳的成年人陪同不去,深水的地方不去,陌生水域不去;(3)教育学生不在冰面上玩耍,以免浮冰破裂发生溺水事故;(4)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呼唤成人施救,不做力不能及的抢救,以免造成更多、更大的伤害;(5)教育学生发现有人溺水时,应该学会冷静,并及时拨打电话,找成人施救.

  5 消防安全事故及防范措施

  校园火灾事件是除校园踩踏、溺水事故、暴力事故的又一校园安全隐患.中小学生缺乏消防安全知识,部分供电线路老化和设施设备残旧,但由于学校存在侥幸心理,对于这些老旧设备仍然凑合使用;此外,消防器材不足,楼房过道设计不符合消防规定,学校对消防安全工作管理措施松懈,如学生随便使用电器、煤气及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等等,致使校园火灾事故极易发生.采取有效措施把校园火灾防范于未然,是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者的又一职责.

  (1)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同时聘请校外消防辅导员,安排专职人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2)经常排查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3)定期邀请消防大队官兵来学校作119消防安全知识讲座,教会学生正确使用灭火器;(4)教育学生一旦发现火情,要有秩序地疏散,严禁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害;(5)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6)配足配齐灭火器和应急照明灯、逃生标志,经常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时和残旧的消防器材;(7)每年至少进行1次火灾逃生自救技能演练,教会学生在火情发生时如何自救;(8)让学生牢记火警电话119,发现火情立即报警.

  6 中毒伤害事故及防范应急措施

  案例: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4月22日上午7点左右,在xxx榆林x榆x区某小学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251人.2014年9月1日至4日,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湖南株洲醴陵x某中学58名学生食物中毒,江苏徐州xxx26名中学生食物中毒,海南文昌一幼儿园65名学生集体呕吐,疑似感染急性胃肠炎.2014年12月,广西防x港x防xxx一名中学生在家洗澡煤气中毒身亡.

  由此可见,作为学校管理者,预防学生食物中毒和煤气中毒的安全管理工作不容忽视,一定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中毒事故发生.

  (1)健全食品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食堂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要上墙;(2)食品卫生、食品采购、食品验收、食品熟加工、食品留样、蔬菜浸泡、消毒工作、锅炉等每个环节,必须要有专人负责;(3)经常向学生宣传预防食物中毒方面的知识;(4)经常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教育;(5)教育学生不要购买零售摊点,特别是流动摊点出售的“三无”食品;(6)学校领导经常深入食堂检查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宿舍用煤炉取暖要安装烟囱弯头,使用煤气热水器要注意安全,防止煤气中毒;(8)教育学生防止农药中毒和农药污染物中毒.

  校园安全事故还有很多,本文仅列举了六种常见的校园安全事故,并针对每种事故提出了一些防范措施,希望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者有所借鉴.家长把学生托付到学校读书后,学校除了传授知识、教书育人之外,还应该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到心上,坚决预防任何校园踩踏、交通安全、校园安全、溺水伤害、消费安全、中毒伤害等关于学生安全的事故发生.因此,安全管理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学校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和实施细则,与全体师生签订安全责任状,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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